原标题:(2016教师改革最新消息: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资细则)
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如把职称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这意味着小学教师也能当上教授;此外职称评定将注重师德和教学水平等。(5月30日中金网)
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各自独立,分别有三个职称。改革后,两者将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改革中,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与小学两个教师职务系列,合并为统一的职称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并首次对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增加了正高职称。经国家批准,部分省市将于近期推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使中小学教师实现新旧职称的平稳过渡。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3、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5、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6、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
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7、政治工作人员参照同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8、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各有关主管部门同类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9、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10、高等学校的工人,原则上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结构工资制及其工资标准。
11、生产性工人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由学校参照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表,结合学校的特点拟定,但需报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