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针对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低、社会保险资金短缺、社会保险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等问题,需要通过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政府为主导,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加快立法进程、积极推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等举措加以解决。
[关键词] 社会保险;公平;完善
[中图分类号] F8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6)12-0156-03
[作者简介] 邓小英,赣南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保障;
伍学滨,赣南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信息工程理论。(江西 赣州 341000)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同时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它的发展完善程度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已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的现状与社会对其的要求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完善社会保险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一、我国当前社会保险的现状
(一)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低
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它关系到社会成员中有多少人能够直接享受到社会保障权利,关系到社会保险制度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还比较低。例如,在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中,养老保险是参保人数最多的,但截止2005年9月底也只有1.712亿人,而我国城乡就业人员约有8亿人,在城镇就业人口中的覆盖率仅为50%左右,不足全国人口总数的15%,低于世界劳工组织确定的20%的国际最低标准。从上述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与从业人员的人数相比看,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仍然很低。目前,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农民工、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以及许多灵活就业人员大多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而这部分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逐年增大。因此,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还比较低,与国际相比,只相当于低收入国家的水平。
(二)个人账户与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采取的筹资和管理模式。但在这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难以回避的矛盾和问题,最突出的是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实现个人账户以后,不同年龄段的职工因缴费年限不同而出现个人账户资金的不同。针对这种情况,考虑历史遗留的问题,目前对不同年龄的职工采取了不同的办法来计发养老金,也即所谓“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由于“老人”和“中人”在过去的传统制度下并没有养老金的缴费积累,所以他们也就无法凭借现在的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实际上,对于这两部分人的养老金问题,不得不依靠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缴费积累来支付,甚至动用“新人”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来填补“老人”的退休金,其结果是“老人”“中人”的账户是空的,“新人”的账户也是空的,再加上一些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或拖延缴费,这就使得个人账户变得有名无实。如果空账继续维持,将会在未来若干年后造成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危机。个人账户的做实,取决于“老人”和“中人”账户的资金来源。由于“老人”和“中人”在旧体制下没有实行缴费制,而是由国家包下来,在财务上有一部分工资不作为企业成本,而是作为企业的超额利润上缴给国家,当职工生老病死时再由国家补偿给劳动者。现在实行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对这部分劳动者予以补偿,在理论上是完全公平和合理的。
(三)就业与失业保险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在今后的若干年内,就业将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发展最大的难点。目前,我国就业主要面临着来自城乡的双重压力。据估计,现在我国每年最多能够创造的就业机会是900多万个,但竞岗的人数是2000多万人。到2005年3月底,全国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32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但如果加上未登记的实际失业人员,失业率可能超过10%。今后10年,还将有1.5亿-2亿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需要向非农行业和城镇转移。此外,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就业矛盾的焦点。
(四)社会保险机构设置不明确、服务意识弱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方式,而所谓的“社会统筹”,实际上并未形成高度社会化、专业化、统一的社会保险机构,在实践上主要是由县市统筹管理,实际上是由企业自己来承担具体的保险事务。由此,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保险事务运作上成本偏高、效率低下,社会保险服务意识差等缺陷。
(五)社会保险问题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从西方社会保险实践看,社会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和调节器,应起到调节各阶层收入,避免贫富差距扩大,以及城乡收入差别的扩大,应坚持在优化效率的前提下,兼顾公平,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目的。但是由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加上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低、发展不平衡等,致使社会保险对社会分配起不到调节作用。
二、完善社会保险的思路与对策
社会保险肩负着稳定社会和保障生活的双重责任,面对社会保险存在的众多问题,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值得重点考虑:
(一)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扩大覆盖面是社会保险的一项首要的重点工作,当前扩面的潜力很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参保政策。重点研究新参保人员特殊情况的特殊处理政策,非正式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各类城镇自由职业者的参保政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保政策和养老金计发衔接办法。要研究完善中断缴费人员的续保政策,完善各类企业及职工和自谋职业人员之间相互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与衔接的办法,规范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解除企业转制分流职工及出中心的下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后顾之忧;要研究改进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把基本养老金水平与参保年限、缴费额相挂钩,使缴费额较高、参保年限较长的人员享受的养老金待遇较高;反之,享受的养老金待遇较低。要从运作机制上、政策制度激励职工关心、监督企业参保缴费。只有解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参保的具体政策措施,才能确保扩面目标的实现。
二是进一步把握扩面工作的重点。将城镇以上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自由职业者等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同时,将企业使用的外来劳动力、农民工纳人社会保险范围。要形成只要开办企业、招用职工,就要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制。
(二)以政府为主导,筹集社会保险基金
政府在社会保险制度运作中起主导作用。而社会保险制度的运作必须有资金的支持,必须在政府主导下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例如,通过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做实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将部分国有资产从国家财政转为社会保险基金,以偿还老职工的历史欠债。此外,还可以考虑其他的方式来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如开征新的税种,除已经开征的利息税之外,还可以考虑开征消费税、遗产税等;还可以发行用于社会保障的专项国债等,通过多种开源方式来筹集社会保险资金,才能使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
(三)加快立法进程,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的规范化、法制化
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化解社会风险,保护劳动力的再生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其基本保障必须具有强制性。这方面的运作已为国际经验所证明。在目前世界上已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00来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社会保障税。这一税种的开征,为稳定基金来源提供了法律保证。我国在社会保险方面缺乏基本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有关社会保险的几项单行《条例》、《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也是粗线条的,为此需要制定社会保障方面的专门法律。从目前看,制定一部对所有社会保险内容都适用的统一的社会保障法条件还不成熟,但急需制定《社会保险法》并及时发布相应的实施细则,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国家、社会保险职能部门、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项社会保障费用缴纳比例和社会保障金给付标准等,使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运行逐渐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四)进一步完善社保机构的管理
为此,应当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国家以及地方社保基金的管理机构,而且由该机构统一负责社保基金的管理,力戒现行的多家管理、效率低下、难以监督的局面。此外,对于基金的筹集和发放管理同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管理应当分开。在目前的制度体系下,可以考虑由社保机构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或者商业银行代为收取(保险费)和发放(保险金),以降低社会保险的运作成本。而对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可以考虑由社保机构以信托的方式委托投资机构进行管理。社保机构自己则主要负责对社保事项的行政管理和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依靠上述高度体系化、社会化的保险机构来提高社会保险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五)完善失业保险和推进再就业工程
1.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开辟新的就业门路。一是保持国有经济的稳定增长。扩大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中央提出增加对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调整收人分配政策,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一个重要考虑就是解决就业问题。二是积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中小企业。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中小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在新增就业中大约有80%来自中小企业,就业的潜力很大。三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四是提倡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如非全日制工、季节工、短期工、临时工、计时工等。五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自谋职业。中央和各地都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对自谋职业的在工商登记、税收减免和资金信贷方面给予支持,要切实把这些优惠政策落实到下岗职工身上。
2.加强再就业培训,转变就业观念。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在城镇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同时,减缓就业压力。引导失业人员彻底摆脱各种传统择业观念,树立面向市场自主择业、自强创业的观念。用人单位也要转变用人观念,社会各方面都理解、尊重失业人员。
3.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形成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市场就业机制。实现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同时,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因地因时引导和促进失业人员进人市场,逐步形成企业富余人员直接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的新机制。
(六)积极推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应当根据农村人口多、农民收入普遍偏低,且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来推行。在有条件的乡镇积极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方式可以是“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扶持。”缴费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补交,预交,又可按月、按季甚至按年缴纳等。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的改革,进一步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能和机构,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管机制和监管体系,研究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突出问题。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2]扬琳.系统推进中国养老保险[J].?望新闻周刊,2005,(52).
[责任编辑:喻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