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自画石 曹雪芹 石兄和曹雪芹(一)

 

  拙文《 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 论曹雪芹是在石兄旧稿〈风月宝鉴〉基础上巧手新裁改写成书的》 (1979 年《 北方论丛》 第一期)发表以后,读者一定会间:那么,你所说的旧稿作者石兄是何许人也?曹雪芹又是何许人也?

  答曰.石兄是曹寅胞弟曹荃的次子(?竹村),生平待详。曹雪芹― 可以肯定地说,一非曹寅曹荃兄弟的嫡系子孙,二非曹颙曹頫之子。对于雪芹的世系等等,有待于另行研究。目前我所能回答的就是如此。这简单的回答简直会使读者大失所望!可是,在被“胡适说”搅得混乱不堪的红学领域中,要说清楚这个简单的结论,并不是轻而易举的.而是需要大费唇舌的。为了彻底弄清楚问题,这里仍有必要把“先从‘著者’一个间题下手”的胡适,在其第一篇红学论文《红楼梦考证》 中是如何考出小说是曹雪芹“自然主义”的“自叙”的经过,略加回顾.胡适在大胆假设“大概‘石头’与空空道人等名目都是曹雪芹假托的缘起,故当时的人都认为这部书是曹雪芹作的”后,又以《随园诗话》 说曹楝亭“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作为依据,就去着手考证雪芹及曹寅的生平。他引证了敦诚、敦敏关于雪芹的四首诗,立即就得出“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结论,为了证明这“本来并没有什么新奇,本来是很自然的”见解,胡适罗列了五条理由.( 1 ) ( 2 )是在节录卷前“作者自云,……”中的话以后,说:

  《 红楼梦》 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 红楼梦》 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互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重点系引者所加)

  他居然在无分析的情况下,迳说雪芹在这段文字中,“他这样明白清楚的说‘这书是我自己的情理事体’, 是我这半世亲见亲闻的少”, ( 3 )胡适利用顾领刚先生考证的成果.曹寅在康熙六次南巡中接驾四次,而小说中赵嬷嬷也说江南甄家接驾四次,认为这是小说乃雪芹“自叙”的“一条很重要”、“很可靠的证据”。(4 )他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作了对比,认为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頫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頫,因此贾宝玉即是贾頫之子”。(5 ) 胡适根据敦诚兄弟的诗,认为雪芹是“做过繁华旧梦的人”、“他有美术和文学的天才”、“晚年的境况非常贫穷潦倒”,说“这不是贾宝玉的厉史吗?”胡适特别强调他“处处想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求证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响导,引我们到相当的结论上去”,认为“这是考证学的方法”。

  然而,只要大概流览一下他达到结论的上述经过,不难一眼望穿,原来他自诩为用“科学方法”得出的这个结论,完全是建筑在“石头”是曹雪芹的“假托”,亦即“若作者(石头)是曹雪芹”的基础上的。若旧稿作者另有其人而非曹雪芹呢?这就无异砍去双脚,他的考证就都仰面朝天,全部翻倒在地了!胡适说“向来《红楼梦》 一书所以容易被人穿凿附会,正因为向来的人都忽略了‘作者之生平’一个大问题。”而其实,《 红楼梦》 作者之生平向来之所以被穿凿附会,那正因为人们向来都忽略了胡适的考证全部是建筑在“若作者(石兄)是曹雪芹”这个大胆假设基础上的。

  胡适把曹頫误为曹寅次子,这在开始研究本书作者问题的二十年代,资料不足,倒不必加以苛责。奇就奇在胡适自己既考定雪芹“大约生于康熙末叶(约1715- 1720 ) ”,——而且不久以后他还首先获睹并长期占有明写着“借省亲写南巡,出晓心中多少忆昔感今”的甲戌本,他却依然认为“这书是我(雪芹)自己的事体”, “是我这半世亲见亲闻的”! 难道生于1715 - 1720年的曹雪芹竟能“亲见亲闻”1707年康熙末次南巡!1931 年,李玄伯已经发现了一批康熙殊批奏折,证明入嗣曹寅的曹頫在康熙五十八年(曰18 )还是个“无知小孩”,可是,胡适以及“胡适说”派对于小说系曹顺之子雪芹的自叙说,竟然丝毫无所改变,并且越说越神。难道这个1718 年还被皇帝说成为“无知小孩”的曹癣,竟能生出一个名叫雪芹的儿子去“亲见亲闻”1707 年的南巡?据雪芹系曹頫之子生年为“甲辰(1724 )说”,则雍正五年(1727 )抄没曹家时,他不过三四岁而已,那他有什么“繁华”的“ 秦淮残梦”可忆呢?——有人想想终究于理欠通,于是乎又把雪芹归到曹颙名下.说他是生于康熙乙未(1715 )的颙妻马氏的遗腹子“较为合适”。年代提前了,他也就有归梦可忆了。遗憾的是:后来发现的文献资料证明。曹顺马氏的这个儿子是乾隆九年在“官州同”的曹天祐,根本就不是雪芹!这一来,“甲辰说”就另辟蹊径,更振振有词提出假设:因为,若雪芹生于甲辰,到了乾隆元年(1736 )正好是十三岁,这和小说所写省亲之年宝玉为十三岁“正合”,(奈何小说中明明存在一个“大宝玉”、一个“小宝玉”乎!― 见拙文第一篇。)何况小说写省亲入园之年“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 和殿板《 三元甲子万年书》 所载乾隆元年丙辰“四月小,二十六日庚寅亥初一刻四分芒种”, “日期如此相合,已属可骇!”于是就在如此“可骇! ”的基础上,拿小说去考证厉史:既然宝玉=雪芹、贾政=曹頫,而小说又写贾政由主事“升了员外郎”了,则曹頫在乾隆元年自必“官内务府员外郎”无疑,(然而小说明写贾政是在宝玉七岁以前,而非十三岁时升员外郎的.)小说既写贾政之女元春封妃,则乾隆皇帝为东宫太子时想必纳过一个什么“曹佳氏”为妃无疑,(然而玉牒中怎么也查不出来,― 曹頫又怎么可能生出一个比雪芹大得多的女儿去给乾隆为妃呢!) 小说既写宝玉十三岁时元春归省的豪华场面,则被雍正抄没的曹雪芹家在乾隆元年自必有一个“下降中的上升阶段”, (然而又是翻破史书查找不出来的早)小说既预示贾府抄没,则雪芹家最后被抄没破败大约是在乾隆四五年吧?(可也查不出来里)… … 红学家的推论真是顺理成章,头头是道,莫奈何这是经不起略一推敲的。这里且撇开小说不可能全等于历史不谈,即就丙史论历史,把可能掌握的有关历史材料联系起来(而不是孤立地)考察一下吧,就不难发现这些似乎振振有词的淮论中充满了破绽和漏洞。例如.小说是“借省亲写南巡”,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乾隆元年雪芹如果是十三岁的话,自然赶不上康熙的末次南巡,而乾隆皇帝的首次南巡则是在他登位后的第十六( 1751 ) ,并非乾隆元年!1751 年曹雪芹早该写完小说的多次稿了,那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这个明显不过的例子,说明了以小说系雪芹“自叙”说为前题,又益以孤立地去考察问题,只能是自相矛盾。顾得东来西又倒,作不出任何足以服人的结论的。

  以“重证据”自诩的“胡适说”派红学,尽管有似炫人眼目的七级浮屠,可是,这七级浮屠完全是建筑在沙滩上面的,完全是建立在《红楼梦》 是雪芹自叙这个“想当然”的大胆假设基础上的。如果小说旧稿作者另有其人,“石头”非雪芹自己的假托,那么,胡说派红学的全部论证,恰恰就成为胡适自己所批判过的“索引派”证据相同的东西。“穿凿附会”;而且是较索引撅欺人更深的穿凿附会!因为它披着厉史“证据”的外衣,更不容易被人一眼望穿,更容易使人误伪成真。― 当我们论证了《 风月宝鉴》 旧稿作者石兄另有其人,这部伟大小说是雪芹在石兄《 风月宝鉴》 旧稿基础上巧手新裁重新改作成书以后,是应该扫除一切穿凿附会,还历史以本来面目的时候了.

  《 风月宝鉴》 旧稿作者石兄究竟是谁呢?

  要查考石兄生平,首先应当承认这部旧稿确是以曹寅家事为题材的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 如卷前“作者自云”的那样。但是,不能象胡适那样,仅仅以贾府和曹家都曾接驾四次作为主要根据,就贸然得出结论。一则,苏州织造李煦也曾接驾四次,何况小说还明写姑苏“甄士(真事)隐”呢!二则,小说毕竟是小说,它并不排斥作者在某个细节上“顺手牵羊”、“移花接木”来进行夸张、渲染,以致它所写的接驾四次和历史上的曹寅(或李煦)家事有偶然的巧合。我之所以认为小说是以曹寅家事为题材,基于以下七条理由.

  一,第三回写黛玉初进荣禧堂时见的对联“座上珠现昭日月,堂前黼軷焕烟霞”句下,甲戌本、戚本均有小双批云:“实衬(贴)”。堂前黼軷云云.这只有对于织造府来说才是“实衬(贴)”的。江南甄家“接驾四次”一事,只有联系这一点来一并考虑,才是有意义的,说明它多少和织造府有些关系。①

  二,第二十二回贾政谜语“身自端方,体自坚硬,虽不能言,有言必应”句下,戚本、庚辰本小双均云:“好极的是贾老之谜,包藏贾府祖宗姓名,…… ”。按,谜底是砚。但曹寅父名玺; “玺”比砚台更切合,这是个双关谜底,怪不得批者说它“妙极好极!”了。小说中的贾府非苏州织造李家,而是以江宁织造曹寅家为题材的。

  三,第十三回秦氏托梦时说“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 ”今可知曹家先世,自“令沈阳有声”的曹世选② 、天聪四年(1630)为教官的曹振彦③ 以至“少好学”的曹玺④ ,直至负责编刊《 全唐诗》 自己并有诗集的曹寅,的确可谓之为“诗书旧族”。特别重要的是甲戌、庚辰两本对秦氏这两句话均有朱眉批云:

  “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恸杀?!

  又,第二十三回贾母灯谜“猴子身轻站树梢”句下庚辰及戚本均有小双云:

  所谓“树倒猢狲散”是也。

  按,施瑮《 隋村先生遗集(卷六)· 病中杂赋》 之八.“廿年树倒西堂闭,不待西州泪万行”句下自注云。

  曹楝亭公时拈佛语对坐客云:“树倒猢狲散”。今忆斯言,车轮腹转,以瑮受公知最深也。― 楝亭、西堂皆署中斋名。

  很清楚,小说所写的、批者所点明的,和施屏所记载的,全是指曹寅这句“黑话”。― “树倒猢狲那散”云云,那是康熙皇帝的宠犬曹寅,深知诸皇子争位内幕而发出的深长感叹,所以最为曹寅深知的施瑮,二十年后想起这句话,会弄得车轮腹转,有难言之隐(大树,盖指康熙;猢狲,寅辈自喻。故批书人见了此言亦为之偷杀也。寅殆不至于以大树自喻的)。很显然,作书人和批书人写的明是指曹寅这句口头禅。

  四,第二十八回写宝玉说“我先喝一大海”句旁甲戌本朱批;“谁曾经过?叹! 叹!― 西堂故事。”庚辰本亦有朱眉批云.“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 —— 据上引施瑮诗自注,西堂是曹寅署中斋名;曹寅又自号西堂扫花行者,身历其事的批书人〔 畸笏),明指书中这一细节是曹寅家的“故事”。又,我在雪芹将荣府花园移西而东“改建”为大观园一节中,将石兄旧稿中贾府院宇复原绘制成图,可以看出所谓“荣禧堂”恰恰就是荣府的西堂(吴人“禧西”同音)。

  四,贾妃原不过是“假妃,, (不过是借这个假妃省亲“写南巡”而设的罢了)。第六十 三回探春掣得“日边红杏倚云裁”花名签,认为这是混话,撂在地下后,众人笑道:“我们家已有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庚辰本)?里”作书人不书“皇妃”而书“王”,漏出了马脚.原来贾府实无皇妃而只有个王妃。小说又就探春掣得此签预示她“必得贵婿”― 第八十回后她当亦是为王妃的。这和曹寅有两女,一先适王子纳尔苏,一适王子侍卫某的情况相合。

  五,大观园在石兄旧稿中实是荣府的西花园,是被曹雪芹“搬到”东边来的,很凑巧,《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一书中,就收有康熙五十一年十一月内务府关于修建西花园的账目奏折三件。这座西花园显然是备巡幸之用位于南京的⑤ 多被曹雪芹移西而东的大观园(原荣府西花园)则是备“贾(假)妃”省亲而建,写省亲是假,写南巡是真。在这一点上,小说和历史也有合拍处。

  七,无论是小说旧稿或新稿,都写到了曾经接驾四次的甄(即贾)家最后是被抄没的,而曾经接驾四次的曹家最后一也是被抄没的。

  把上列七点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不能不认为旧稿作者石兄“自云”的“故将真事隐去”, “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衍”出来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确实是以曹寅家事为题材的,是和江宁织造曹家有密切关系的。

  确认了这一点以后,仍不能象胡适那样,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用刻舟求剑的方法去断一言旧稿作者石兄是曹家的什么人。在科学领域特别是自然科学中,用类比的方法有时是恰当的,甚至是必要的。可是我们面前摆着的是一部小说,纵然这部小说具有自叙性质,但既为小说,则不能排斥艺术上的虚构,何况这部小说又经过另一手重新加工改写。在这样的特殊情况面前,如果采用类比的方法,拿小说去考证历史,那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只能使历史变成了“小说”。只要对红学稍稍涉猎,都会不难发现,小说中的贾府世系实在无法和历史上的曹家世系画“丝”一号。比如说,若谓小说宁荣两公之子相当于曹玺和尔正,则曹寅=贾政,而曹宜=贾敬了,这里不仅有两代人雁行颠倒的问题,而且,年令大约比曹寅小二十四岁之多的曹宜,一直是在北京内务府当差,他根本就不象小说中“文”字辈的大哥哥贾赦;何况曹寅这一房被抄没是在雍正五年十二月下旨的,可是雍正一七年仍在任护军校的曹宜,却仍在被内务府推荐为内兰旗之一的参领⑥ ,还在升官呢,这和小说描写贾敬先卒、“造衅开端实在宁”― 以至连累波及荣府,完全对不上茬。若谓曹寅=荣公之子,则曹荃=宁公之子,这仍有雁行颠倒,不是东,西府而是南、北两府的问题〔曹荃在内务府当差,多半时间自应住北京),而且,贾敬、贾赦、贾政又相当子谁呢?若贾政=曹颙,可他早就短命死了;如说等于曹頫,那就九九归原回复到胡适的老结论上去.更加纠缠不清了。这个在康熙五十七年(1718 ) 还是被皇帝在殊批谕旨中称为“无知小孩”的曹頫,能在雍正二年(1724 )生出一个名叫雪芹的孩子已颇勉强,而雪芹又等于贾宝玉,那么,请把小说断为雪芹自叙说的红学家们回答一下吧:这个曹頫又是何年何月生出元春、贾珠这两个长于雪芹(即贾宝玉)的一男一女的呢?… … 由此可见,在确认这部小说是具自叙性质的以后,仍然袭用类比的方法,以小说去考证厉史,其结果只能是跑入深山的荆棘丛中去求鱼。

  关于这部确是以曹寅家事为题材的小说旧稿作者问题,应当从另外一个角度,用另外一种方法去探讨。应当根据我们所可能掌握的确切史料来进行全面分析研究。从现有材料来看,旧稿作者石兄确是和曹寅有密切关系的一个人:1 。上面所述已确切证明这部,“故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性小说(旧稿),是以曹寅家事为题材的。2 。第五十二回晴雯补裘时宝玉“仍睡不着,一时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句下,庚辰本小双云:

  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 书、写〕法,避讳也。

  这当然是小说作者在避曹寅之讳了。这条材料胡适是首先引用过的,他用以证明雪芹确是曹寅的孙子。可是,后面的证据可以证明曹雪芹根本不讳“寅”!这个讳“寅”的应该是旧稿作者石兄,因此,他该是曹寅的嫡系亲属。3 。贾妇元春归省时.自称“蠢物”的石兄忽然自己“跳出来”叙述宝玉(石头)和她的关系时,庚辰本朱旁批云:“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理由详拙作《 脂批考之一:畸笏即曹頫辩》 )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石兄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这就无怪石兄要讳“寅”而畸笏要讳“西”字了(详后)。

  石兄究竟是曹寅的什么人呢?在史料不足的情况下,只能根据现知情况先从“否定”中去找寻。首先,石兄决不可能是曹寅自己的血统子孙:不可能是继承江宁织造段于康熙五十四年的长子曹颙,也不会是乾隆九年(1744 )十二月序刊本《 氏族谱》 还记载着的颙子天祐,更不可能是康熙五十年早殇的寅次子珍儿。其次,就侄辈来看,曹寅堂弟曹宜是否有子,不详;即使有个长子,一则年令必更幼于曹頫(详拙文《曹寅家世系述考》 ),对末次南巡不可能有什么可以“忆昔感今”的,二则,他恐怕也该是随其父长期住在北京而不会随曹寅在江南长大还会讲苏州话的,三则,是堂伯侄的关系,似无讳“寅”之必要,四则,曹宜在雍正时官运亨通,其子在乾隆壬午之“三十年前(1732 ,雍正十年)作书”写自叙性小说恐怕不会说什么贾府最后“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的。因而,石兄是谁?最后只能从曹寅胞弟曹荃诸子中去考虑。

  今可得知曹荃计有四子:( 1 )长子曹顺― 据康熙四十年五月廿三、四十八年十月内务府两次关于办理铜觔的奏折,他该是二房曹荃家业的继承人,其年令又应较曹寅长女为大⑦ ;很难设想这个二房的管家人会是以“石头”自命的作书人。〔 2 )曹颀-― 据内务府奏折,他其实就是康熙五十年和曹颙一起引见,“录取在宁寿宫茶房”,以后又补放为茶房总领的曹荃三子桑额。雍正五年十二月廿八日― 即下旨抄没曹頫家后的四天,和次年十二月廿七日,他都还得到御书“福”字一张作为新年赏赐,据雍正十一年七月廿四日内务府奏折:“旗鼓总领曹颀……身故”,可见曹寅诗中这个能画长于梅花的三侄颀,一直是在宫中供职并几是得到重用的,他绝不可能是被抄家后自叹“一技无成,半生潦倒”的小说旧稿作者石兄。(2 )曹頫一据内务府奏折,他是曹荃的第四子。他其实即批《 石头记》 的畸笏(详拙作《 畸笏即曹頫辩》 );他是被抄没的当事人,且抄家后应长期在北京不可能用江南“瓦灶”做饭的;年令和石兄也不合拍,康熙五十四年袭职时他尚“黄口无知”,心中恐伯没有太多“昔”可“忆”的。(4 )如曹荃尚有其它幼子,在年事上和石兄更对不上号了。

  当否定了以上可能性以后,这位讳“寅”而又称纳尔苏王妃为姊的石兄,唯一可以考虑的对象只有曹荃次子一人了。为了追踪这块迷失了的“石头”,罗列康熙三十年前后曹家人口的大致情况是很必要的:

  康熙二十八年(1689 ) :曹寅卅二岁,荃约三十岁。荃长子曹顺当已三岁以上。
  康熙廿九年(1690 ) :寅卅三岁(任苏州织造),其长女纳尔苏王妃当生子本年或明年。
  康熙三十年(1691 ) :寅卅四岁,荃约卅二岁,寅母孙氏六十岁(随寅在苏州庆寿)。
  康熙卅一年(1692 ) :寅卅五岁,之江宁任.荃约卅三岁,荃三子曹颀生(详后)。
  康熙卅二年(1693 ) :寅卅六岁,荃约卅四岁。寅长子曹颙生(据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颙折自称“奴才年当弱冠”推算,颙折中称预为堂兄,二人同于康熙五十年入宫当差,年事必相去不远,故列曹颀生年于上年)。
  康熙四十年(1701 ) :寅四十四岁,荃约四十二岁,其四子頫当生于本年前后(故康熙四十八年寅诗说他“尚乳潼”,五十四年自称“黄口无知”、五十七年朱批尚称他是“无知小孩”)。
  康熙四十四年(1705 ) .寅四十八岁,荃约四十六岁,卒。是时曹顺十八岁以上、颀年十四、頫约四岁。
   康熙四十六年(1707 ) :寅五十岁。本年末次南巡。曹顺二十岁以上,颀十六岁,頫约七岁,寅长女约十八岁,颙十五岁。
   从这张表看来,曹荃应有个次子,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 康熙末次南巡时己是十七岁上下,这是无可置疑的。他应当就是讳“寅”,而又是曹寅长女的弟弟,即《风月宝鉴》 旧稿作者石兄。― 一就目前所能见到的材料来看,只能作出这样的判断。

  这个以“石头”自命的人,极可能名叫曹竹村。杨锤羲《雪桥诗话三集》 .

  曹子清兄弟式好,有《 思仲轩诗》 。思仲,杜仲叶,俗呼为“棉芽”,可食。其木美荫而益下,在使署(院)西轩之南。盖托物比兴,(盖)有望于竹村而悲(吾弟)筠石也(焉尔)。
侄颀,善画梅,能为长干。子清题云(诗略)。子猷故善画,喜颀能世其业也。

  按,杨氏前段所叙.实是全文引自曹寅原诗小序(加重点的是寅原文)。在曹寅诗中,思仲轩诗和为曹颀题画梅四绝,原是两回事。杨氏合在一起叙述,又加上旧书习惯不分段,故易滋误会,认为侄颀即竹村(当然,细读是不致误的,盖上文既曰“有望于竹村”,而下文不曰“竹村善画梅”却书“侄颀”,语气亦明是指二人)。就寅诗看,他是把希望都寄托在竹村侄身上的。竹村,可能是曹顺、曹颀、曹頫的字号,但亦不排斥他即曹荃次子。值得注意的是朱彝尊康熙四十八年(1709 )《 题曹通政(寅),思仲轩诗卷)》 五律中的后四句:

  春塘宜入梦,柔木易生枝。
  更放过墙竹,浓荫使院垂。

  曹寅原诗“托”的是杜仲,“比”的是仲弟荃。朱诗“柔木(杜仲)易生枝”,犹寅诗“余仲多遗息”云耳。可是朱诗为什么忽然会从杜仲去联想到“更放过墙竹,浓荫使院垂”呢?这有点费解。不过,只要一看寅诗小序“盖有望于竹村而悲吾弟筠石焉尔”之语,而朱诗就是题在诗卷中寅诗之后的,就不难理解,朱诗之“竹”和寅诗之“杜仲”一样,亦“比”也,盖系指竹村而言的双关语。但竹子就竹子罢了,它的形容词多得难以计数,为什么偏偏称之为“过墙”竹,还说“过墙竹”来垂荫使院(寅家)呢?就上列曹家人口情况可知,朱氏题诗之年,曹寅自己至少已有一个年己十七的长子曹颙,可能还有两年后“早殇”的次子珍儿,让“过墙竹”(竹村)来垂荫使院,置曹颙于何地?这话出之于著名学者兼诗人朱彝尊之口,是不太好懂的。要解开这个谜,还得再研究一下上述曹家人口情况:直到康熙三十一年,曹寅已三十五岁,他还只有一或两个女儿,却并无儿子(这一年曹荃却己有三子了)。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和唯恐“若敖之鬼馁而”的社会里,赫赫扬扬的诗书旧族曹家长子,年达古稀之半,却还没生出个“承重孙”来,这是比罢官、抄家等等更要“严重”得多的大问题。在宗法制度下,长房无出,由已有两三个男孩的二房,过继一个给曹寅,这完全是“应有之义”。当然,按宗法来说,这应是由二房长子曹顺入继;但旧时实行起来却不一定是这样做的。可以设想,当康熙三十年曹寅三十四岁时犹无子,而其弟曹荃除长子曹顺外,又生了个次子,那是无妨将这次子立即过继长房去从小抚养为子的.何况当时老母孙氏在堂,随任苏州,她更有权作此决定,甚至还可以由她自己直接养大算作大房的儿子的。弄清了这个底细,那么朱彝尊要说“过墙竹”就不是偶然的了:这是曹荃次子竹村过继给曹寅的双关语。寅之“有望于竹村”,朱之说“过墙竹”“浓荫使院垂”,是有这么一层复杂内情的。可是,据上表可知,竹村过继后不久,曹寅自己就生了曹颙。于是乎过继问题势成“不了而了,似了不了”:竹村实际上既是曹寅所养的长子,可名份上却仍应是二房曹荃次子。再就曹家人口情况来看,让年令最大的“页”字辈曹顺留在家中没有入宫当差,这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后来入宫当差的却不是曹荃次子而是他的三子曹顺和曹寅自己亲生的大儿子曹颙,这不是有点奇怪么?当弄清“过墙竹”以后,这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原来曹荃的这个次子实际上成为曹寅长子,故得留在家里,却让曹寅实际上的“次子”曹顺和曹荃的三子曹颀离家入宫当差。对于写封建社会末期生活的《红楼梦》 研究,如果不研究一下封建社会的基本知识,如前文所举的丧服及这里所谈的宗法继承的实况,有些问题是难得确解的。

  这个行二的竹村,可能确是个“背父兄教育”、“负师友规训”的人,当初也可能是孙氏坚主入继的,故长大以后不太为曹寅所喜爱,因而到了康熙五十年曹寅做诗哭次子珍儿早殇时,便不再夸奖他,而是说“余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把“承家”的希望寄托于曹頫和曹颀了。这个行二的竹村,和自叹“无材”、自称“顽石”“蠢物”的石兄,是可以对照意味的。

  可以作为有力的补充证据是:曹颙死后,康熙命自曹荃诸子中挑选育寅继承人的经过。康熙五十四年一月十二日内务府奏请将曹頫给寅妻李氏为嗣并补江宁织造折中提到.

  ……传皆:……着内务府总管去问李煦,务必在曹荃之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颙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他们兄弟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汝等对此,应详细考查选择。”钦此。本日李煦来称:“……曹荃第四子曹頫好… … ”。当经询问曹颙之家人老汉…… ,据禀称:“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都好,其中曹頫为人忠厚老实,孝顺我的女主人,…… ”。

  按,曹荃长子在荃殁时必已成人(故能继承办理铜觔巨任),他绝不可能是曹寅所养的(他倒有可能是康熙所说的那个“不和者”,故不按宗法让二房长子入嗣大房),荃三子曹颀,一直在宁寿宫茶房,康熙如果看中他,那就根本毋劳询问李煦和家人(吴)老汉,着内务府详细考查选择的。这样.剩下来可以选择的曹寅“衍养曹芋的诸子”中,便只有老二和老四曹頫了(不排斥还有个老五)。深悉曹寅家事的康熙在其谕旨中,从侧面向我们透露了:荃次子确是曹寅所养的。曹寅所以要“养”这个次侄,自然可能是由子曹荃先卒,但更大的可能是不是由于他自幼曾一度入继过曹寅呢?在通常情况下。二房遗孤由长房抚养,而长房无嗣,如不以二房长子入继,则由幼子入继,这是很合乎昔日人情的习惯。这其中是不至子发生由次侄或四侄中挑选继子问题的。如今竟发生了要由皇帝亲自过问的,实质上是究由二侄或四侄入嗣的问题,这是明示这个次侄和长房关系上必然另有情由。这情由极可能就是由于次侄原本是入继长房,甚至还是康燕奶母孙氏自己决定的。这样就不能不发生要由皇帝亲自干预的、由谁人入嗣曹寅的问题了。康熙的谕旨,应当是朱彝尊“过墙竹”的最好“注释”。

  还有一条线索可以作为石兄(?竹村)系曹寅夫妇所养的曹荃次子的证据:在第一篇文章中,我已用大量例证证明石兄是个口音顽强难改的吴侬,无独有偶,在《脂批考之一:畸笏即曹頫辩》 中,我列举了许多畸笏批语也是用吴语词汇和吴语谐声字的,如谢园送茶之“尽(转)眼二十年矣”、如“能(宁)养千军,不养一戏”、如“胭脂是这样吃法,看官阿经过否?!”…… 等等,这个实即曹頫的畸笏也是难改吴侬口音的人,他和同称纳尔苏王妃为姊的石兄真是一对难兄难弟。我们知道;曹寅自己任过四年苏州织造,而且更重要的是寅妻李氏就是从康熙三十二年至六十一年(1693 – l722 )任苏州织造的李煦之妹。曹寅夫妇自小抚养的两个亲侄,到老不改吴侬口音写书、批书,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苏州无异于他们哥儿俩的外婆家嘛。

  弄清了《 风月宝鉴》 旧稿作者石兄,是曾经一度入继过曹寅的曹荃次子,同时并基本上确定畸笏实即曹頫化名以后,有关《红楼梦》 的一系列疑难问题,也全都可以得到合理解释了。例如,脂砚在第二回批宝玉挨打后乱叫姐姐妹妹就可解痛时云(甲戌本朱眉):

  以自古未闻之奇语,故写成自古未有之奇文,此是一部书中大调侃寓意处。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写此闺阁庭帏之传。

  曹雪芹自己哪来什么鹡鸰、棠棣― 兄弟之悲痛而写此书呢?当把旧稿作者石兄〔 ?竹村)以及畸笏即曹頫的情况弄清楚了以后,则此批就很容易理解了。原来石兄与曹頫是“双重关系”的亲兄弟(既同生父,又同继父)。曹頫被抄了家。这就怪不得石兄要心怀“鹡鸰之悲”了,怪不得他写书时要用乱喊姐姐妹妹来解痛了—— 他的两个姐妹都是曹寅的女儿,都是王妃啊!再比如说,甲戌本首回(第8 - 9 页)开始介绍甄士隐时,大家熟悉、惯引的朱眉.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忆觅青埂峰再向石兄,余〔奈〕 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北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 书〕 ,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甲午八月泪笔

  此批明出畸笏笔(见《 畸笏即曹父辩》 )。如认为《 红楼梦》 不是“当初创造另有其人”(王梦阮),这两段文字是难得确解的;半世纪以来就没有真正解通过。第一段“哭成此书”缺乏主语,且刚说作书人雪芹泪尽而逝,怎么忽然又扯到青硬峰上的石兄和癞头和尚头上去呢?第二段明言一芹一脂已物化,怎么又说“余二人”呢?把“余二人”说成是畸笏和雪芹或脂砚,意义和文法上全是说不过去的。若明乎本书创作过程中的复杂情况及石兄和畸笏的关系,那么这批语是豁然可解的:“哭成此书”的主语明是石兄,如非抄胥所漏,必是畸笏(曹頫)故意隐去,致语法不完整,但下文意义甚明且是联贯的:是畸笏(曹頫)在叹书未成而芹已逝之余所发的遐想,若旧稿作者石兄(?竹村)尚存,则此未成之书尚可以去问石兄要他“成书”啊!第二段也是哭余的议想.如芹、脂复生完成此书,则他和石兄也可以在九泉之下大快遂心了。因为畸笏(曹頫)和石兄(?竹村)是既同生父又同继父的亲兄弟,而雪芹改作、脂砚细批的这部小说又是以他家家事为题材的啊。

  在第一篇文章中,我已引用畸笏壬午(1762 )批语“三十年前(应为1732 ,雍正十年)作书人在何处耶?! ” ― 无论雪芹生于乙未(l715)或甲辰(1724 ) ,这个作书时间都是和雪芹完全对不上茬的。如今证实归稿作者石兄另有其人,并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那么,畸笏此批便全然可解。石兄在雍正十年以前写书,已经是三十二岁左右了,他一方面是可以“借省亲写南巡”的,因为他十七岁左右经历过末次南巡,另方面,“半生僚倒”、“一技无成”、“半世亲睹亲闻”之语出于他口,在年令和口吻上是完全合拍的了。― 这相应地也可免红学家对雪芹的生卒年再去拼凑那副永远拼不好的七巧板了:让雪芹去“勾”上康熙末次南巡,那就合不上他乾隆壬午“年未五旬而卒”(更甭说“四十年华”了),至于大费心机去寻找乾隆初年曹家还有个女儿嫁给乾隆,根本又是找不出来的(见后).

  裕瑞说雪芹是改写他人《 风月宝鉴》 成书,“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这话看来是可靠的。这部《风月宝鉴》 旧稿实是雪芹叔辈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胡适首先把它说成是雪芹“自然主义”的“自叙粉,这真如书中小红所言:“奶奶弄错了辈数了”毖有迹象表明:石兄(?竹村)后来是出家的。这不能简单地根据小说宝玉最后出家为僧就可以论定。这里有不少内证、外证可以证明。戚本第三回前有类乎标题诗的一首韵文:
  我为你持戒,我为你吃斋,我为你千方百计不舒怀,我为你泪眼愁眉难解。无人处,自疑猜,生怕那慧性灵心偷改。

  其上有眉批云:

  此评非词非曲,或为作者自拱(供〕 亦未可知。批者不知为谁?但是有见识的。第三回写的是宝玉(石头)初见黛玉;旧稿作者既是石兄,则此处“我为你(黛玉)”如何如何,自应是石兄自己而不太可能是第二个人口吻。《风月宝鉴》 该是受《 金瓶梅》 影响很深的(我另有专文。查《 金瓶梅》 每回回前都有作者自写的各种形式的韵文,以概括、解说或暗示本回内容,甚至还夹带和流露着作者自己的身世),这些在晚出本子中已被删削殆尽的韵文,当亦大有可能出于旧稿作者石兄自作(从现有文献材料着,雪芹本身并没有什么佛教思想的痕迹)。则“持戒”“吃斋”云云,自是石兄出家后的“自供”。这类同样内容的回前韵文,在戚本中至少可以举出十三首之多,尤其象第七回的“有朝敲破蒙头瓮,绿水青山任好春”、第十四回的“了与不了在心头”之类,若非佛徒,殆不至书此的。关子石兄最后极可能出家,还有不少脂批可作外证。为免不必要的争论,这里仅举甲戌本四条特有的句旁朱批为证:

  第三回批宝玉摔玉云:“试问石兄,此一摔比在青峰〔 埂〕 峰下萧然坦卧何如?”

题自画石 曹雪芹 石兄和曹雪芹(一)

  第八回批“宝钗托玉于掌上”云:“试问石兄,此一托比在青硬峰下〔 漏:聆或听〕 伎啼虎啸之声何如?

  同回批宝玉和钗、黛说说笑笑心甜意洽云,“试问石兄,比当日青硬峰续啼虎啸之声何如?”

  同回批袭人将通灵宝玉“塞在褥下,次日带着便冰不着脖子”云,“试问石兄,此一渥比青埂峰下松风明月如何?

  这四条自成一组显出一笔的批语,无法从正面解。小说写“石头”在青硬峰下时,那里并无什么猿啼虎啸、松风明月之类,而且,既在峰下萧然坦卧矣,那就不至于“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恨“无材补天”,想“幻形入世”了。这组批语一如小说中的某些描写,得要“反(倒)过来”读才解得通:自谓“隋落情根”的石兄,如今真的已萧然坦卧于荒山古寺之中,对松风明月,听猿啼虎啸了,因而这位熟捻石兄往事的批书人,在看到描写石兄往时生活的某些细节时,写下这组批语在和他开玩笑:今日老兄身住荒山古庙,尚忆及当年依红偎翠的生活否乎?里“比当日”者,批书人狡笔也,是借此调侃石兄,要他以“当日”来“比今日”云耳。石兄最后如果不是出家,这组批语是难以解释的。― “作者自云”之“阶柳庭花”、“茅椽蓬墉”、在“瓦灶绳床”,加上“松风明月”“猿啼虎啸”,这倒有点象邻近南京的皖南一带荒山古庙贫僧生活写照。

  石兄(?竹村)是何时出家的呢?就一般情况说,生于膏粱纨绮中人,若非遭逢大故,当不致轻易遁入空门的。“大故”, 不排斥他在婚姻之类的问题上不遂心;但更大的可能则是政治上的原因― 由于抄家而带来的后果。这是有蛛丝马跳可寻的。我在《 畸笏即曹頫辩》中断为均出于畸笏同年所书的下列两条批语值得研究:

  靖本四十一回妙玉泡茶一段墨眉:“尚记丁已春日谢园送茶乎?! 展〔 转〕 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

  庚辰本三十八回宝玉今烫合欢花酒来句下小双:“伤哉。作者犹忆矮?舫前以拿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按:合欢,即夜交藤,日前中医常用作为安神药,治失眠等症。但合欢花酿酒,则未之闻。笔者翻查过《麹本草》之类的酒谱,自己也尝戏辑过历代酒谱,翻了一些医书,还曾询问过南北方的一些老中医和中药铺,从未见闻过什么合欢花酒的。据明末毛晋绿君亭刊本《 神农本草经疏》 卷十兰《 合欢》 条疏:

  ……味甘气平,……主养五脏。心为君主之官,本自调和,脾虚则五脏不安,心气燥急则遇事拂郁多忧。甘主益脾,脾实则五脏自安。甘可以缓心气,舒缓则神明自畅而欢乐无忧,神明畅则觉照圆通,所欲咸遂矣。嵇叔夜《养生论》 云:“合欢??忿”,正此之谓欤!

  嵇叔夜的名字在小说第二回中是列入古来“逸士高人”名单中的。明乎嵇叔夜“合欢??忿”之言,则不难理解小说为何偏要写此样怪酒,而畸笏竟然对这么个完全无足轻重的酒名,会记得如此清楚,历二十年而不忘其地其酒,并发出“伤哉理”的感叹。这该是畸笏(曹頫)和石兄(?竹村)这对亲兄弟在乾隆二年时“心气躁急”、“五脏不安”、“拂郁多忧”的心情的象征和真实写照吧?石兄不忘合欢花酒而畸笏则大为感伤,这就说明了石兄之出家,不会单纯是他自己的个人原因,否则,畸笏不致和他一样心怀忿忿而不忘的。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明在抄家后出家的石兄,其实并未彻底看破红尘,故仍用“合欢??忿”。《 红楼梦》 中有许多细若毫发之笔,如元春归省点的第一出戏是《一捧雪· 豪宴》 、龄官坚持要演《 相约· 相骂》 ,如果不研究一下原来的剧本,根本无法彻底了解作者的苦心孤诣所在(详拙作《 红楼梦诠释》 ),合欢花酒也属于此类。

  就畸笏壬午“三十年前作书人”之批推算,石兄(?竹村)应是在雍正十年壬子(1732 )以前开始写《 风月宝鉴》 旧稿的乡就合欢花酒及谢园送茶被采入书中作细节来看,则石兄旧稿之完成当在乾隆二年以后。这部泪稿的写作时间,至少也花了六七年以上。

  估计石兄(?竹村)是个相当长寿的人,大约在乾隆己卯( 1759 )前后都还活着(若生于1690 ,这时该近七十岁了)。这也是从脂批中透露出来的消息。庚辰本二十一回朱眉批宝玉续《庄子》 :

  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非〔 作〕 者自站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 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叫绝!  己卯冬夜

  这条似难卒读的批语,分成“三截”来看,意思极为晓畅。前后两截明是脂砚笔,括号中加重点的话,绝不可能是新稿作者雪芹而是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这就证明长寿的他是看过雪芹的新稿的。从脂砚“己卯冬夜”这三句批语的口吻来看,作者石兄此时似乎还活着。还有一条值得注意的批语见甲戌本第八回宝玉问茜雪枫露茶行上朱眉:

  … … 今加“大醉”二字于石兄,是因问包子问茶,顺手掷杯。问茜雪、撵李嬷乃一部书中未有第二次事也。语无言而止。万尽享吞呼今。(余亦云:实实大醉也。难辞碎闹。)非薛蟠纨绮辈可比。

  按:今传本已无撵李嬷逐茜雪情节,这回文字显然是经过雪芹大改过的,今传本中亦无“大醉”字样,而批中竟三处明书“大醉”。这条显然是早期批语中的“余”,也和上引批中的“余”一样,绝非批者、读者的口吻。若是旁观者接上文而批,那应当说“余亦云:石兄真大醉矣(也)" ,而不太会用“实实”字样的,既云“实实大醉也”,那更不至于还要出来解释由于大醉所以“难辞碎闹”的。这条“批中之批”,只能看作为是旧稿作者石兄的自我声明:说明他当日醉后胡闹的原因,

  从“瓦灶”、“蓬牖”、“猿啼”证明石兄原在江南;从脂批中也有石兄自己的“批语”,证明石兄后来是到了北京的,因此他才能在雪芹新稿上加批。― 从这里来看,敦敏《 赠曹雪芹》 七律中的“寻诗人去留僧壁”之语,倒或许是别有意味的吧?

【原载】 《北方论丛》1979年第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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