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的起源
一般认为国歌源于16世纪荷兰歌曲《威廉·凡·拿骚》,这是反映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最早的歌曲之一。国歌是民族独立国家的音乐象征,现在世界各国一般都有国歌,在举行隆重集会、庆典以及国际交往的仪式时,通常演奏或演唱国歌,激发人民的爱国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怎么来的
我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是1935年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这支歌曲调高昂激越,旋律锵铿有力,表达了中华民族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愤怒和与之作殊死战斗的精神。当时这支歌回响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烽火硝烟中,对动员和鼓舞人民群众起了巨大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诞生过程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以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以《义勇军进行曲》的曲谱为基础,并填写新歌词。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14日正式通过决议,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同时撤销了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歌的决定。恢复原歌词具有新的历史意义,它会唤醒人们不要忘记祖国苦难深重的历史,不要忘记社会主义制度来之不易,不要忘记无数革命志士为民族的独立前赴后继的战斗业绩,要居安思危,以激起人民的爱国主义热忱,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一条规定:宪法第四章章名“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