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下面爱华网小编整理了安全监管责任书,供你参考。
安全监管责任书范文一
为切实加强我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区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意识,加大对食品区场的整治力度,净化食品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真正达到食品安全监管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的目的,为此太子河工商行政管理与工商所,签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局及区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按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所长为总负责人,监管员配合抓好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并逐级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
二、认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和落实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1、依据地方政府及区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以及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资金预算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
2、深入基层,强化检查督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3、强化制度建设,实行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并严格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分局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的学习培训。对工商所监管人员培训率达100%,并均达到应知应会水平。
四、全面贯彻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按照《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级达标标准》,加强规范、完善、提升工作,不断提升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能力。
五、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及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1、狠抓经营者自律建设。进一步做好食品送货车备案工作,倡导食品经企业推行连锁经营模式,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店)活动。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2、认真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章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保证辖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监管责任事件。
4、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对消费者反映的食品质量纠纷要及时解决,对存在的食品质量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认真做好问题食品下架退区。无消费者有理越级上访案件。
六、认真完成其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能经受地方各级政府的各类检查。
安全监管责任书范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1、依法对动物屠宰场的动物卫生防疫及畜产品安全进行监管。
2、做好检疫工作,落实查证验物制度,做到出厂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滚花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做好检疫记录台账,严把动物及其产品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动物屠宰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按照要求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
5、制度健全。包括: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同步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6、记录完整。包括:检疫申报记录、疫情报告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及报告记录、耳标及产地检疫证明回收。
7、检疫工作室张贴法律法规、检疫管理制度、检疫程序、岗位责任制、投诉电话,悬挂执法标志。
二、定点屠宰场的责任:
1、动物屠宰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具备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3、制度健全。包括: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隔离观察制度、“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制度。
4、记录完整。包括:消毒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待宰急宰记录、动物隔离观察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自检及报告记录。
5、按照规定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并做好登记、存档。
6、按规定和要求对屠宰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7、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
8、场内设置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休息室,检疫工作室。
安全监管责任书范文三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工商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工商分局“瘦肉精”市场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所“瘦肉精”市场安全监管的范围、内容、责任,真正做到监管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达到事事有责任、人人有任务、处处有压力的工作目标。特签定《“瘦肉精”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工商所长为辖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所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监管区域、监管范围、监管目标,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工商所长及各监管责任人负责对本责任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责任区“瘦肉精”进行检查。并主动与相关经营户签定《守法经营承诺书》。
二、各工商所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引导和督促生猪肉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进一步把好生猪肉入市关,全方位监控生猪肉销售市场,重点管好市内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坚决杜绝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肉品流入我市市场。
三、对辖区“瘦肉精”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 查经营资格,看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 查进货票证,看生猪肉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以及是否建立健全了供货商档案。督促其坚决杜绝私自屠宰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
(三) 查经销商品,看是否存在有销售“瘦肉精”现象;看经销的猪的肉制品是否是涉嫌使用“瘦肉精”猪肉进行生产的商品。对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要坚决立案查处;
(四)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对辖区内出现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工商所在巡查时未能及时发现的,或者造成重大危害或构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