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租界虹口捕房(Shanghai Municipal Police Hongkew Station),是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在虹口地区设立的一个分巡捕房。同时也是继老闸捕房之后建立的第二个分巡捕房。虹口捕房设立于1861年,直至1943年租界被汪精卫政府收回后,由伪上海市警察局虹口分局接管境内治安。其现址为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1848年,上海美租界设立,但租界内的治安仍由上海县的捕快负责。1854年,小刀会起义冲击上海县衙,各租界治安陷入混乱。此时,英、法、美三个租界采取联合策略,共同组成市政机关--工部局,并于工部局下设置巡捕房,以维持租界治安。
不过,由于美租界位于苏州河北,巡捕房的治安管理并不有效。到1861年2月,工部局效法老闸捕房的设置,在美租界所在的虹口地区设立了工部局的第二个分巡捕房。设立之初,捕房暂时租用当地的民房,日常的开支则由虹口地区的居民和纳税人负担,而日常管理则由负责总巡捕房日常工作的拉姆斯伯顿巡官负责。最初,虹口捕房设置副巡官一人,巡长一人,巡捕十二人。
1861年9月11日,时任工部局董事会的美籍董事金能亨向工部局提议,在虹口地区专门建造捕房办公用房和设施。1864年12月23日,工部局董事会以每年2500两白银的租金,租下百老汇路处的一些房屋,经简单装修后,作为临时捕房启用。同时,工部局也试图寻找一处合适的地点以建立较为永久性的捕房。
1875年,负责公共租界巡捕房事务的警备委员会决定在公共租界北区1068号地块,即今闵行路16号,总计7.5亩的土地上兴建虹口捕房。建造费用通过发售建设债券的形式募集。1878年8月1日,耗资32000两白银的虹口捕房落成,随即捕房自百老汇路迁入新址。新建捕房可提供20名外籍巡捕和40名华捕居住,同时配有8间牢房。
1890年,捕房进行改建,在原基础上,增建供20名印度巡捕和46名华人巡捕居住的宿舍。1908年,虹口捕房在主楼东侧扩建3层楼房一座。四年后,再度扩建。此后虹口捕房未再有较大改动。1943年,公共租界由汪精卫政府收回,虹口捕房的地产和设施移交上海市警察局虹口分局。
上海公共租界虹口捕房(Shanghai Municipal Police Hongkew Station),是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在虹口地区设立的一个分巡捕房。同时也是继老闸捕房之后建立的第二个分巡捕房。虹口捕房设立于1861年,直至1943年租界被汪精卫政府收回后,由伪上海市警察局虹口分局接管境内治安。其现址为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1861年虹口捕房初设之时,其辖区为整个苏州河北的租界地区。此后随着公共租界的扩展,虹口捕房的辖境也随之扩大。1898年,汇司捕房建立,西虹口地区治安转由汇司捕房管辖。1903年,汇山捕房设立,元芳路以东治安转由汇司捕房接管。最终,虹口捕房的辖区西起北河南路,北至租界最北端界线,东从虹口港与租界北线交汇处至汉璧礼路桥,沿东汉璧礼路至元芳路后沿路往南至黄浦江边,南界为苏州河和黄浦江。
上海公共租界虹口捕房(Shanghai Municipal Police Hongkew Station),是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在虹口地区设立的一个分巡捕房。同时也是继老闸捕房之后建立的第二个分巡捕房。虹口捕房设立于1861年,直至1943年租界被汪精卫政府收回后,由伪上海市警察局虹口分局接管境内治安。其现址为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上海公共租界虹口捕房(Shanghai Municipal Police Hongkew Station),是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在虹口地区设立的一个分巡捕房。同时也是继老闸捕房之后建立的第二个分巡捕房。虹口捕房设立于1861年,直至1943年租界被汪精卫政府收回后,由伪上海市警察局虹口分局接管境内治安。其现址为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