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公布的电信服务质量通告显示,四季度对40家手机应用商店的应用软件进行了技术检测,共发现不良软件41款,涉及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恶意“吸费”、强行捆绑推广其他无关应用软件等问题。记者在名单中发现,开心连连看、iPhone密码锁、百度手机助手等知名软件榜上有名。
有互联网安全机构2015年7月提供的数据显示,手机端2015年第二季度共截获安卓移动平台新增恶意程序样本550万个,平均每天截获新增手机恶意程序样本近6.04万个;累计监测到移动端用户感染恶意程序6573万人次,平均每天恶意程序感染量达到了72.2万人次。
据统计,这些新增恶意程序主要是资费消耗,占比高达80.5%;其次为恶意扣费和隐私窃取。
2015年年7月28日,工信部发布《2015年二季度检测发现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共有80款手机应用软件因强行捆绑其他无关应用软件或恶意吸费被下架。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称:“流氓软件”在没有明确告知或告知不明显的情况进行捆绑,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网络联盟和被捆绑软件厂商对“流氓软件”行为知情,也存在侵权嫌疑。“但是要证明其知情,举证难度很大。因为维权成本过高,很少有人作出维权选择”。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师大教授刘德良称,“流氓软件”静默推广、恶意吸费、盗取信息等行为涉嫌侵犯用户知情权、网络空间所有权、债券、隐私权、信息财产权益等多项法律规定权益,牵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项民法,性质比较分散、复杂,因此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对种种侵权行为的具体界定,若要解释,除在民事立法领域需要完善,一旦“流氓软件”推广行为涉及侵权行为,涉及行政法、刑法范畴的,还要在这些法律上加以规范。
新京报记者 张太凌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