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又称房屋买卖。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含捞基地)转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接受该项房产并给付所有人约定价款的行为。经过房屋买卖行为,买方一次性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和全部使用权。它是房产交易中最典型、最重要的形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屋商品属性的进一步确立;,房屋买卖这一交易形式将愈益被采用。
1房屋出售的特点
房屋出售是房屋流通的一种常见方式。它与其它商品的买卖相比,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相同之处在于,房屋出售和其它商品买卖一样,流通过程和消费过程是分离的,卖方一次收回所支付的成本和利润,买方——次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和全部使用权。当然,由于房屋的价值量很大,考虑到消费者购买能力的限制,在出售中也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一次性付款,还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房屋销售,都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买卖。
不同之处在于,一般商品流通的过程中,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都要发生地点上的变化,而房屋却固定在土地上,不能移动,因此房屋的生产与消费在地点上是一致的,在流通过程中也就不存在地点的变化。可见,房产作为不动产,在商品流通中不是以实物形式在买卖双方之间流动,而是以房产产权证件上的所有权上的确定来实施的。因此,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取得或变更的重要依据,就是房产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或姓名。也就是说,最终完成房屋的销售过程,房产产权证上所有权人应是房屋的购买者,即所有者。
2房屋出售的种类
房屋出售的种类房屋出售的形式多种多样。
1。从出售主体:可以由房屋生产单位出售,也可以由房屋经营单位出售,也可以由生产与经营单位联手出售等;
2。从出售对象来:可以由房屋生产、经营单位把房屋出售给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出售给个人。在出售给个人方面,既可以出售给城市全民所有制职工,也可以出售给个体劳动者,也可以出售给其他人员;
3。从出售方式:既可以房屋建成后一次性出售,也可以在房屋未建成时预售;
4。从出售时的收款方式:买方既可以一次性付款(即买主一次性付清买房价款,并同时得到房屋所有权,立即进入使用。这种方式实施中常给予购买者一定的折扣优惠),也可以分期付款(即买主先支付部分价款,同时取得全部使用权,随后按约定时限分若干次付清剩余价款,然后取得房屋所有权,但首期付款一般不应少于全部价款的30%),还可以预付款(即买主提前支付房价款,取得房屋所有权,进入使用。这种方式对预付款者常在价格和房屋选择上给予优惠)。
房屋出售广告范文:
第1条合同原则
aIhUaU.com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买受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
第3条居住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条广告内容
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条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条住宅寿命
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
第8条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