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2月,一道让驻疆大军“把战斗的武器保存起来,拿起生产建设的武器”的命令,令许多当兵男儿放下武器、拿起锄头,开始了自己战场之后的另一生涯。而这一生涯的开始,影响的可不仅仅是自己。
当年驻疆部队中,男女比例极不协调,国民党新疆起义部队十万大军,平均年龄38岁,98%的官兵家在内地,96%的官兵没有成家。而解放军入驻新疆的十万大军,团以下的指战员几乎是清一色的光棍汉。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部队明确规定:“汉族军人不允许与少数民族妇女结婚。”官兵们的婚姻问题,随着战争的结束,渐成燃眉之急,事关半壁河山的安危。
于是乎,1952年,在“有志青年到新疆去,为祖国大西北贡献青春”口号的感召下,一批批湘女高唱着著名的苏联歌曲《共青团之歌》,往长沙招兵地点赶。其中有中学学生,有大学生,也有国民党将军的女儿,有的徒步走到长沙,有的瞒着父母家人,身高不够的就把鞋跟垫高了,体重不够就在口袋里装石头、秤砣,年龄不够的谎报年龄。结果,一共招收了八千多湘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