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查获3.3吨“糖精枣”,系劣质枣浸泡成。不法分子将收购来的劣质枣经糖精钠温水浸泡,便可“生产”出卖相颇佳的青枣。近日,海口市查获了3.3吨“糖精枣”,弃枣逃离的货主自首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糖精枣”,又见食品“高科技”。一直有个说法:中国人是在不断涌现的问题食品和食品安全事故中,逐步完成了化学启蒙的。比如,通过水产品认识了甲醛,通过奶粉认识了三聚氢铵,通过雪白的银耳认识了二氧化硫。
糖精钠这种可能存在致癌性的合成甜味剂,现在通过“糖精枣”走进了公众的视野。不知还有多少有安全隐患的化学添加剂在我们的食品中潜伏?
以往,每次问题食品被曝光,都会给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带来沉重打击,甚至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心理恐慌。不过,此次“糖精枣”的暴露却并未让人感到太过担心,反倒生出几分欣慰。
我注意到媒体报道中的一些细节:9月1日凌晨,海口市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警方突击检查了海口市的一家水果批发市场,查获封存了一辆货车上的3.3吨疑似问题青枣。检测结果显示,现场抽取的青枣每公斤分别含糖精钠0.3克和0.1克,为“糖精枣”。也就是说,“糖精枣”遭查不是出了安全事故后的“马后炮”,而是监管部门主动出击、关口前移,第一时间发现了问题食品,避免了数吨“糖精枣”戕害消费者。监管部门尽到了职责、守住了防线,消费者就放心多了。
毋庸讳言,此前一些问题食品的暴露,有不少都有几分“偶然因素”。有的是消费者上当受骗后发现的,比如温州市民郑女士在农贸市场购买了3只大虾,回家后发现大虾体内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胶状物,于是才让“注胶虾”浮出水面。有的,则是有良知的业内人士愤而爆料,才让行业潜规则大白于天下。
例如,西安莲湖区政协委员冯尔晖等多位从事馒头加工业人士爆料:部分生产馒头的作坊为了多赢利,不但在馒头中掺添加剂,提高馒头的“漂亮”外观、筋度,还将敌敌畏等有毒的物质加入其中,增加馒头的鲜味及口感。
类似事例多了,消费者难免会心生疑问:如果问题总是靠消费者发现、业内人士爆料、媒体曝光,监管部门所起的作用又体现在哪里呢?监管不到位的食品市场无异于“裸奔”,难免会泥沙俱下、问题频发。
海口市食药监部门最值得赞赏的地方,不是及时发现了“糖精枣”,而是他们恪尽职守、守土有责的工作作风。相对于具体的、单个的食品安全事件,监管能否发挥作用更需要审视和关注。监管不给力,老百姓便难以吃得放心。只有监管部门真正负起责任来,强化日常监管和源头把控,食品安全才有保障,消费者才能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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