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本市出台的《常熟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于今日起施行,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年满5年的,补交相关费用后,可上市交易。
本市自2008年12月1日公布施行《常熟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已有2054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其中部分家庭购买经适房的时间将满5周年。
在此背景下,《细则》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交易期限为5年,以产权证上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www.(aIhUaU.com未满5年的,除下述两种情形外,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例外情形包括因特殊原因确需处分的,由政府按原购房价格进行回购;保障成员间的继承、离婚析产,可予以变更但房屋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
经适房届满5年的,可上市交易,但需按原享受保障面积部分上市交易价的10%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费用(上市交易价按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评估价确定),取得完全产权,房屋性质变更为一般存量住房;在保障成员间转移产权的,可不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费用,但房屋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
凡经适房准备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供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领取《常熟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核表》,提交申请。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符合上市条件,且已补缴相关费用的,购房人凭核准审核表、缴费凭证即可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产权交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