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里面,日军在白刃战前先把子弹退掉然后拼刺刀,是一个怪异而引人注目的战术。说起来这是其步兵条令的规定,在热兵器时代,这一规定因为看起来迂腐而令人困惑。然而,它决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也不全是捍卫“武士道的尊严”,而是日本军队根据实战检验做出的结论,这和日军的兵器,作战特点是相吻合的。
日军在白刃战前退出子弹,是指双方开始班以上规模近距离格斗的时候,而不是只要一准备肉搏,冲锋的时候就退掉子弹,那纯粹是自杀行为。
当时各国军队在冲锋的时候不但不能退出子弹,而且整个过程中要全力射击,尽量压制对方火力。比如军事作品《亮剑》中,就有这样一段真实的描写:
随着最后一批手榴弹的脱手,伏在坡下的突击队一跃而起,疾跑中20挺轻机枪同时开火,组成密集的火网,日军工事在密集的弹雨下被打得烟尘四起。在爆炸后残存的日军士兵又恢复了强悍的本色,他们嚎叫着还击,面无惧色。八路军突击队员们不断倒下,后面的候补射手又迅速补上,双方杀红了眼,有些日军士兵杀得性起,竟毫无遮拦地端着刺刀从工事中跳出来迎着弹雨进行反冲锋,但顷刻间被打成蜂窝状,短短30米冲击距离,李云龙的第一突击队的机枪手们全部阵亡,无一生还……,战争是残酷的,日军对这一点的认识和其他国家军队并无区别。事实上太平洋战争中,无论塞班还是冲绳,日军发动步兵冲击的时候,都是一边射击一边前进,并且把轻机枪手放在一线,以增强压制火力(因为一线日军一直没有装备冲锋枪)。
这倒不太用担心误伤自己人。二战中,步兵冲击的散兵线即便以所谓“密集队形”发动攻击,其队形也远比冷兵器时代松散,士兵前后重叠的概率不高。真正采用那种传统意义的密集队形,冲击的效果往往很糟。比如瓜达尔卡纳尔日军对“血岭”的密集队形冲击,中国军队在忻口会战中对1002高地的强袭,过于密集的队形,造成己方后方人员的武器无法使用,而对方的武器命中率则大大提高,徒然增加自己的伤亡。
根据日军自己的统计,在白刃战开始以后,保留步枪子弹造成的损失比收获更大。明令白刃战开始后子弹退膛,正是依据这个判断。究其原因,我想主要有以下两个:
第一,日军使用的步兵轻武器性能限制。
日军的制式轻武器,最典型的就是三八式步枪。它继承了其前辈村田式步枪的特点,那就是弹丸初速高、瞄准基线长、枪身长。这样的特点使三八式步枪射程远,打得准,也适合白刃战,不但日军喜欢用,中国军队缴获后也喜欢用,战前还从日本进口过一批。但是它也有缺点,因为弹丸初速高、质量好,因此命中之后往往易于贯通,创口光滑,一打两个眼,对周边组织破坏不大,在杀伤力上不如中国的中正式步枪。白刃战中,这个缺点更为突出,因为白刃战中双方人员往往互相重叠,使用三八式步枪,贯通后经常杀伤自己人。而且,由于贯通后弹丸速度降低,二次击中后弹丸会形成翻滚、变形,造成的创伤更为严重,而仅受贯通伤的对手未必当场失去战斗力,仍然能够反击!在二战中国战场,因为装备和训练的优势,日军人员损失与中国军队相比,达到1:4甚至1:6的水平,而且日军处于人员劣势。因此,使用三八式步枪在肉搏战中开枪射击,因为误伤造成己方大量减员,显然是赔本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