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课程主要内容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核心内容:爱国和守法;
二、本课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让教师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是和祖国的未来发展,国家的繁荣昌盛联系在一起的,自己的日常平凡的工作不是简单的上课、下课,批改作业,而是像陶行知那样把教育事业当作“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必须做到有了这种认识,才能自觉担负起教书育人这份责任。
三、学习本课程的主要目标:让教师理解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永恒主题,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基础。教师要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确立为社会主义祖国教育而献身的崇高理想。教师要讲法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教育教学要遵循教育法律法规。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一定要合法、规范、严谨,要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
学习要求1、了解爱国守法的内涵。热爱祖国体现一个人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一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国家)之间关系的政治原则、法律规范,也是道德要求。爱国主义从内涵上来看,有三个层次:首先表现为一种情感,对自己祖国的一种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这种情感随着理性的认识要升华为爱国思想,最终要转化为爱国行为。
人民教师强烈的爱国之情,则表现为深深地爱自己的教育事业,满腔热情地教书育人,竭尽全力为祖国培养优秀人才。
2、要理解教师爱国守法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陶行知、斯霞等优秀教师感人事例,从而认识到衡量一位教师是否具有爱国主义的思想政治素质,关键要看他能否表现出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看他是否把自己的一切无私地献给他所爱的工作和学生,不为名,不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心扑在教育工作上,把培育祖国的下一代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天职,忠于职守,埋头苦干,为国尽力,为民造福,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3、教师要自觉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确立为社会主义祖国教育而献身的崇高理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觉遵守法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第一讲 爱国守法是师德修养的基础我们都知道,热爱祖国体现一个人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一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国家)之间关系的政治原则、法律规范,也是道德要求。热爱祖国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是每一个人都应当自觉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这次08 师德规范特别强调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热爱祖国对一个教师来说尤为重要。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给儿子的信中有这样一句话:一个真正热爱祖国的人,在各方面都是一个真正的人。新中国建立以来,无数的人民教师胸怀爱国赤子之心,为民族振兴、社会主义国家繁荣和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热爱祖国是教师献身教育的思想基础
热爱祖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崇高的思想品德,是对社会主义的一种深厚感情和为社会主义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1、教师首先要树立爱国主义思想
我们都知道,就思想和行动的关系而言思想支配行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人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先有思想、后有行动。有正确的思想才有正确的行动,有积极的思想才有积极的行动,有统一的思想才有统一的行动。思想中包含着认识,但并非仅仅局限于认识。人的思想还包括欲求、情感、动机、目的、意志等因素。推动和支配人们行动的。
教师应该有什么样的思想呢?这主要从教师职业的责任和使命来看。
马克思曾经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是无所谓的。这就意味着,从事一定职业活动的人,必须承担确定的责任。
教师的职业是富于责任感的事业,教师的责任感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承担着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伟大重任。苏联著名教育家加里宁说过:国家和人民把儿童托付给教师们,要他们来教育这些按年龄上最容易受影响的人,也就是说,把自己的希望和自己的未来完全托付给他们。这是把伟大的责任加在教师身上的一种重托。每一位教师看到这段话都要有所触动,一个教师首先要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是和祖国的未来发展,国家的繁荣昌盛联系在一起的,自己的日常平凡的工作不是简单的上课、下课,批改作业,而是像陶行知那样把教育事业当作“一大事来”,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有了这种认识,才能自觉担负起这份责任和接受这样一种重托。
2、教师要树立为祖国教育而献身的崇高理想。
一位教师不仅要怀有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持有深沉的爱,还要把为祖国献身教育事业作为一生的目标和追求,树立为教育而献身的崇高理想。有人说过:一个人如果没有理想就等于没有灵魂,而没有灵魂,一切都将成为没有结局的开始,成为权宜之计,成为得过且过,苟且偷生。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理想和追求到话,那他的喜怒哀乐就完全跟物质的东西相关。假如他所追求的理想同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相结合,个人的向往和追求同社会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其它东西就会放在次要,那么他的韧性就很大,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有什么问题,都会朝前走
伟大的人生目标往往产生于对祖国深厚的爱,一个人对祖国爱的越深,社会责任感越强烈,人生目标就越明确,人生信念越坚定。信念是人们对于某种人生观、道德理想和行为准则正确性和正义性深刻而理性的笃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某种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它是深刻的道德认识和炽热的道德情感的有机统一,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一贯性的特点。
一位教师只有认识到、体验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崇高,意识到自己肩上担负着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从而树立献身教育的坚定信念,才能做到言行一致,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处处为事业着想,呕心沥血,矢志不渝地为培养一代新人而默默奉献自己的一生。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为当代和后世树立了一个光辉典范。
案例:陶行知的教育追求
1917年,陶行知在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毕业之后,同年秋,陶行知怀着“要使全中国人民都受到教育”的理想,回到了阔别三年的祖国。投身于祖国的教育事业的,通过教育提高国民的素质,建立民主共和国。以教育救国、教育建国、教育治国为途径,实现民主共和国。
他的理想是和祖国的未来结合起来的,所以他为着崇高理想锲而不舍、呕心沥血、矢志不渝,无怨无悔。他自愿放弃优越的生活,率领青年在老山一片蔓草遍野、荆棘丛生的荒凉之地艰苦创业,开辟新教育基地,创建晓庄师范,一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他当时的处境不仅异常艰苦而且还充满危险。抗战胜利后,他到上海,当时国家内战危机迫在眉睫,他身处逆境,时有遭暗杀的危险,却对中国前途抱着乐观的希望,对自己的理想毫不动摇,仍“要在上海创办社会大学、函授大学、新闻大学、无线电大学、海上大学、空中大学,让整个上海,都变成学校,让上海500 万市民,都能得到受教育和再受教育的机会”,真是矢志不渝。
陶行知为了人民教育事业,他总是舍己为人,毫不考虑自己。他如果追求个人升官发财是很有条件的,但他视之为粪土,而以为劳动人民多做好事为乐。他不仅置自己的名誉、地位于不顾,甚至置身家性命于不惜。他常说:“唐僧西天取经,遭遇八十难,不知者以为他是自寻苦吃,其实他是抱着一个宏愿要完成,看破生死就能乐而忘苦。”他从事教育事业都是为了劳苦群众。他无私奉献,为了创办晓庄师范倾其所有,拿出仅有的一千元,又把母亲死后的人寿保险金拿出来办山海工学团。创办育才学校,他除了卖字、卖文外,还把当参政员每月360元的车马费也全部献出。他自己的生活非常简朴,终年穿一身蓝布料做成的衣服,有时连吃饭也发生困难,正像他自己说的:“生活不如老妈子。”为了人民的幸福,祖国的强盛,他无怨无悔。
陶行知自觉选择教育专业,放弃政治专业,与其共和国实现之途径——教育救国、教育建国、教育治国的社会观念不无关系。他不想跻身政界,选择教育为自己的立命之所,安身之处。陶行知的理想是建立民主共和国,途径就是通过教育提高国民的素质。
( 选编自《山乡社会走出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 年 8 月出版 )
二、热爱祖国使教师获得无穷的内驱力和创造力
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说过这样一段话: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的完美,不应该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相互冲突的,一种利益消灭另一种的。人类的天性本来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伟大的人生目标往往产生于对自己祖国深厚的爱。一个人对祖国爱的越深,历史责任感就越强烈,人生目标就越明确,人生信念就越坚定。古往今来,彪炳中华民族史册的,无一不是忠诚的爱国者。他们之所以能够做出一番事业,使自己的人生有意义、有价值,根本原因在于对自己祖国和人民有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俄国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一个没有受到献身热情所鼓舞的人,永远不会做出什么伟大的事情来。
“跳蚤效应”来源于一个有趣的生物实验,生物学家往玻璃杯中放入一只跳蚤,跳蚤轻易的就跳出来了。再把这只跳蚤放入加盖的玻璃杯中,结果一次次跳起,一次次被撞。最后,这只跳蚤变的聪明起来,它开始根据盖子的高度来调整自己所跳的高度。一周之后取下盖子,而跳蚤却再也跳不出来了。跳蚤效应的启示道理很简单,跳蚤调节了自己跳的目标高度,而且适应了它,不再改变。很多人不敢去追求梦想,不是追不到,而是因为心里就默认了一个“高度”。这个“高度”常常使他们受限,看不到未来确切的努力方向。
然而,有的人却不是这样,他们一旦树立了远大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就会矢志不移,排除万难奋斗不止。全国著名特级教师斯霞在回答是什么力量使她坚定不移地把毕生的精力献给教育事业时,她说:热爱是前提。她还说,她最初选择教师这个职业,是从饭碗考虑的。真正认识到小学教师工作的意义,深深地爱上自己的工作,还是在新中国建立以后。祖国光明美好的前景给了她极大的鼓舞,看到孩子们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迅速成长,她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从而在党的教育下逐步树立了“一生为了孩子的成长,一生为了祖国的未来”的信念。她说:有了这个信念,才千方百计如饥似渴地去补充自己的知识,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有了这个信念,个人的安逸,家庭的幸福,如有必要,我都能牺牲;有了这个信念,什么样的个人屈辱我都能忍受,什么样的磨难我都不怕;有了这个信念,所有那些瞧不起“孩子王”,瞧不起小学工作的世俗观念,都不能使我动摇。
爱国主义是一种精神支柱,是一种动力源泉。一个教师只有对祖国的爱,才能把个人的命运同国家前途和命运统一起来,才能充分认识到祖国的存在和发展是个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祖国的命运和个人的命运有着血肉一般不可分割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到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祖国,没有社会主义,教师的个人价值就无法实现,更不可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因此,教师必须自觉地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把祖国的利益、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看成高于一切,重于一切,把教育事业看成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甘愿为此奋斗一生。
三、教师热爱祖国要具体体现在热爱教育、为祖国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爱国主义从内涵上来看,有三个层次:首先表现为一种情感,对自己祖国的一种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这种情感随着理性的认识要升华为爱国思想,最终要转化为爱国行为。也就是说热爱祖国不仅表现在热爱自己生活的地域、疆土、国度,而且要关心国家的前途和祖国的命运,不仅表现在对祖国的深厚情感,更表现为民族自尊、自信、自强的精神,更要体现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的行动上。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对祖国的忠诚要靠忠诚地为祖国服务来培养。
人民教师强烈的爱国之情,则表现为深深地爱自己的教育事业,满腔热情地教书育人,竭尽全力为祖国培养优秀人才。著名特级教师霍懋征是这样说的:我知道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爱孩子就是爱祖国,我要把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之情,倾注到我的学生身上,全身心地投入到小学教育事业中。北京景山学校著名特级教师马淑珍老师是这样说的:“我虽然天天战斗在三尺讲台前,每节课教儿童识几个汉字,担这几个汉字却连接着祖国”。是的,一个教师对祖国的爱,既要像霍懋征老师这样体现在大的人生志向的确立,也要像马淑珍老师这样也体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细小的环节上。
总之,衡量一位教师是否具有爱国主义的思想政治素质,关键要看他能否表现出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看他是否把自己的一切无私地献给他所爱的工作和学生,不为名,不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心扑在教育工作上,把培育祖国的下一代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天职,忠于职守,埋头苦干,为国尽力,为民造福,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案例 :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塘溪乡五马垅小学是一座海拔 1100米的瑶族村寨学校。 2000 年之前,这所学校不通电,不通邮,不通电话,不通公路。现在,也没有班车,没有有线电话。在这里, 38岁的女教师盘振玉度过了 22 个春秋。 22 年间,这个只有二三百人的小山村,有 167人先后成为盘振玉的学生。她教书育人,传递知识,播撒快乐,感受着独特的幸福和快乐。 22 年来,五马垅小学先后有 13名学生考上了大中专学校,其余的也大都完成了九年制义务教育。近 10 年,这个村的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 100 %。 2000年,她当选为郴州市苏仙区政协委员。 2004 年教师节前夕,盘振玉荣获“全国师德标兵”的称号。
谈到是什么使自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坚守了 22个春秋时,盘振玉说:师德既是教师个人的道德修养,也是教师集体和教育行业精神风貌与工作作风的反映,它决定着教书育人的成败。在我执教的学校,学生都是来自贫穷山沟里的瑶族孩子,部分学生需要在校寄宿。为照顾他们,我既当老师又当妈。学校没有室外活动场地,我就带领全家人把教室旁的土堆和乱石挑走,开辟成60 多平方米的简易操坪。我家离学校有 5公里路,为不影响教学,我说服爱人,自己独自一人搬进学校住。学生没来上课,哪怕路再远,我也要上门家访。我经常对学生们说:你们每一个人都是瑶山未来的希望,将来都是祖国的建设者,少了哪一个都不行。
盘振玉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人格魅力有可能影响学生的一生。“为人师表”要求教师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学校虽然常年只有20几个学生,却分成四个年级,从校长、老师到炊事员就只有我一个人。为了教好孩子,我长期坚持自学,还利用节假日下山向名教师、老教师请教。我们学校的教学质量总是位于全乡前列。
她说:在我心中,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教育是一项伟大的工程。我深深地热爱自己的教师职业。让瑶山孩子掌握文化知识,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是我执著于教育事业的精神源泉和不竭动力。为了瑶山不再贫穷落后,为了瑶家后代不再成为“睁眼瞎”,我在这里一干就是22年。我从未想过调动工作的事。区里有位领导要我改行去乡政府工作,我谢绝了。我知道,像我这样既会瑶语又懂汉语的教师不多。我走了,孩子们怎么办?谁来给他们上课?为了这些孩子,我宁愿一辈子与大山厮守。( 选自中国网 2004 年11 月11 日)
四、依法执教是师德修养的底线要求
1、遵纪守法是社会向人们提出的基本要求
法律与道德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其中道德在社会秩序维持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而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所必需的一种手段。我们知道,法律与道德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方式是不同的:道德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与个人信念等因素进行,而法律是通过各种手段强制执行。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过程中,一方面应该强调道德因素在师德修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也应该强化法律在师德修养过程中的重要功能。如果说道德是人格步入高尚的阶梯,那么,法律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遵纪守法是社会向人们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履行的义务。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论对于维护社会和集体应有的正常秩序,还是就个人在这个社会生活中应有的位置和作用来说,遵纪守法都是做人的起码准则。
教师的法纪观念如何,不仅反映着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且直接影响着培养的下一代会是什么样的人。教师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可以直接影响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道德风貌的良性发展,这对于培养一代合格的社会主义新人,对于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人民教师应当十分注重培养自己良好的法纪风貌,做到遵纪守法,而且应当把它作为教育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一项基本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贯彻始终。
08师德规范明确要求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依法执教是师德修养的现实要求
在教育实践中,一些教师教育学生的方法简单、粗暴,动辄训斥、谩骂、讽刺、挖苦、羞辱学生,体罚甚至变相体罚,不尊重家长,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和心灵虐待。给整个教师形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例如:
2000 年 10 月 20日,云南玉溪市北城镇夏井小学四年级一班数学教师潘光礼,因不满学生何卫被打后骂其为 “ 潘狗 ”,遂提出4个惩罚条件让其选择,第一是让每个学生依次打 1000 棍子;第二是老师亲自动手打 100 棍;第三吃下 1000只活苍蝇;第四吃树上的绿虫。何卫选了第一项。 何卫怕老师又下重手,表示愿让同学打,一女生迫于无奈,边打边哭,一共打了何卫 200余棍。何卫当即被打得皮开肉绽,由于受不了如此体罚,他又只得哀求选择吃苍蝇。潘光礼听后,当即就叫几个男生到外面捉来了 10只苍蝇,强迫何卫生吞下去。慑于潘的 “ 威严 ” ,何卫一边哭泣一边抓起 7 只苍蝇放进嘴里,吞下了 3只后,由于恶心引起了呕吐,剩下的 4 只也被吐了出来。潘光礼认为分量不足,又让何卫吃下吐出来的 4只苍蝇,后在何卫的苦苦哀求下才作罢。
2003 年 4 月 12 日 ,按照学校的要求,重庆市一名字叫丁婷( 化名 ) 的学生应于上午 8 时到校补课,但未按时到校,其班主任汪宗惠询问她迟到的原因,用木板打了她,并当着某同学的面对她讲: “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坐台都没有资格。 ”12 时 29 分左右,丁婷从该校中学部教学楼八楼跳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中午 12时 50 分死亡。经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宣判,被告人汪宗惠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7 年 3 月 19 日 上午,一名 19岁的女教师刘丽娜第一节课便让 41名学生全部站着上,不允许写字。第二节课更为离谱,竟让学生依次伸出手,而她则用削铅笔的小刀子划孩子的手心。刚开始,她还是用刀背,但从第二个开始,便改用刀锋,在每个学生的掌心用削铅笔刀划伤出血,全班顿时哭声一片……
近年见之于报端的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屡见不鲜,人们惊讶于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什么会如此粗暴,残忍,变成摧残孩子们心灵和身体的恶人。当然有些老师也感到委屈,“是为了学生好,是恨铁不成钢”。除了师德修养不够,重要原因还在于一些教师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不能依法执教。
实际上国家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 第十七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教师要深刻认识到,违法体罚给学生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甚至是无法弥补的。它不但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不但是肉体的,也是精神的;不但是学生自身的,也是关涉教师的;不但是现时的,也是未来的。一些正直善良的教师发出呼吁:“为了不让我们的教育蒙羞,是到了正视教育体罚的时候了。”
3、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教师要讲法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教育教学要遵循教育法律法规。当前,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也出台了不少,有《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等。从某种意识上来说,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实际上就是在“ 执法 ”。因此,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一定要合法、规范、严谨,要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做到知法、守法和不违法。
第一,知法。教师首先要模范的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一切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教育法律法规是规范教育行为的专门法律。在宪法的指引下,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骨干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我们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教育法根据教育的性质和特点,体现如下的法理: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法理;遵循教育客观规律的法理;教学民主的法理;受教育机会均等的法理;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法理等等。由此产生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继承吸收优秀文化传统的原则;重视德育的原则;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原则;教育改革与协调发展原则;鼓励教育科学研究的原则;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原则等待。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专门为教师制定的法律,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向教师的执教提出了要求,促使教师必须依法执教。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就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它的实施,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具有重大意义。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坚决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教。
第二,守法。依法执教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以法律为尺度,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选择。从某种意识上来说,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实际上就是在“ 执法 ”。因此,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一定要合法、规范、严谨,要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要求教师从教育的方法到手段都符合法律的规定。要知道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们许多教师的行为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违法了。例如,截留学生的信件、偷看学生的日记;为保持课堂纪律而限制学生的言论自由;为应付上级检查或评奖评优而弄虚作假;公开学生成绩并张贴红榜白榜;大量代订复习资料并收取回扣等等
第三,不违法。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规定,教师的行为选择如果不符合法律,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 二 )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 二 ) 项、第 ( 三 )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每一位教师都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互动对话第一讲爱国守法《 2008规范》原文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导言:《 2008规范》这次新增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并且把爱国守法的要求放在第一条,作为首要的要求。
问题一:教师职业道德中为什么特别强调教师要热爱祖国?
一个教师的爱国情怀与教师的工作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
导言:人民教育家陶行知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解放、中华振兴而奋斗不息的一生,教育救国、教育建国、教育治国。祖国的爱,才能把个人的命运同国家前途和命运统一起来,
徐志辉教授:观点一:陶行知是如何为了国家兴盛、人民的解放而献身教育的。(通过具体的事例说明)
观点二:通过陶行知的事例,说明热爱祖国能使教师获得无穷的内驱力和创造力。(通过具体的事例说明)
问题二:新时代,我们为什么要学习陶行知精神?即陶行知精神的现代价值?
问题三:一个教师如何热爱祖国?
徐志辉教授、阎玉珍教授观点:一个教师热爱祖国要具体体现在热爱教育事业,体现在为祖国而教,不计较个人得失 ……. 。
导言:《 2008规范》把爱国守法的要求中强调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其中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是新增加的条款。
问题四:当前中小学教师必须履行的权利和义务、教师职责权利有那些?
阎玉珍教授介绍中小学教师必须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问题五:常见的违法言行有那些?
阎玉珍教授介绍中小学教师常见的违法言行(通过具体案例说明,最好有视频资料)
问题六:中小学教师如何做到 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重点强调“自觉”二字)
徐志辉教授、阎玉珍教授发表观点 。
(时间 45-60分钟)
案例评析案例:
斯霞老师毕生从事小学教育 ,为教书育人倾尽心血,贡献卓著。 1927 年, 17岁的斯霞从杭州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绍兴第五中学附属小学,担任一年级的班主任,教国语、算术、常识。她觉得自己作为一个教师,应该努力用自己的全部知识去照亮那些幼稚的孩童,于是把从师范学来的本领全部拿了出来。
然而在旧社会里,小学教师的地位是很低的。所谓 " 家有二斗粮,莫当孩儿王 ",就是说稍有办法的人,是不愿当小学教师的。在这种社会风气下,一些教师也看不起自己的工作。与斯霞一道分到绍兴五中附小的那个同学,两年后就改了行。也就在这年的暑假,斯霞从绍兴回诸暨,雇了一辆人力车。车夫是位忠厚老实的中年人。当他听说斯霞是小学教员后,叹了口气说:" 好端端的一个姑娘,怎么去当一个小学教员呢 !" 语气中带有无限的惋惜。
1949 年 4月,解放军的隆隆炮声震动了国民党的老巢。年近 40的斯霞,仿佛年轻了许多。编剧、演戏、跳舞,样样都来。如果说解放前当小学教师是为了谋碗饭吃;现在小学教师被尊为 " 人民教师 ",自己的工作和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了,斯霞感到振奋和欣慰。她要把自己的光和热全部献给人民的教育事业。
斯霞不只是一个教书匠,在她的身上始终蕴藏着慈母般的温情,流淌着爱的暖流。她的床上学生们睡过,她的衣服学生们穿过。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品德、温饱冷暖,无不牵挂在她的心上。
1962年深秋的一天,突然刮起了西北风,气温急剧下降,一些家长为孩子送来了衣服,可还有很多双职工子女仍然穿着单薄。下课后,斯霞回到自己家里,翻箱倒柜,把所有能穿的都拿了出来。大大小小的各种衣服虽然学生们穿得不很合身,但却温暖了一颗颗幼小的心灵。第二天,一个姓吴的女学生拿着斯霞平时穿的红毛衣还给老师,说了声" 谢谢 " 就离去了。斯霞打开毛衣一看,里边还包着一个鲜红的苹果。
斯霞撒下了爱的种子,学生们也都把她看成知心的母亲一样,爱戴她,尊敬她,有话愿意向她说,有事愿意找她讲。毕业离校了,学生们还保持着和她的联系。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原则就是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个原则表明教师热爱教育、立志从事教育的态度,体现了人民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斯霞丈夫逝世后,家务的重担都落在斯霞一人肩上,但斯霞无怨无诲,默默地承受一切。她挺起腰杆,坚定地走在教改的道路上,她在日记写道:斯霞"当我在党的教育下,逐步树立了一切为着孩子的成长,一切为着祖国的未来这样的信念时,我千方百计地去钻研我的工作,如饥似渴地去补充我的知识,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有了这个信念,个人的安逸、家庭的幸福,如有必要,我都能牺牲;有了这个信念,什么样的屈辱我都能忍受,什么样的磨难我都不怕;有了这个信念,所有那些瞧不起" 孩子王 " 、瞧不起小学教师的世俗观念,都不能使我动摇,有了对所从事的工作的执着的热爱,再平凡的岗位也可以做出不平凡的贡献。"
斯霞:我的教学生涯 说:我从事教育工作55年了!当看到我的学生一批批地走向生活,为社会作出贡献时,我的内心是多么高兴啊!我在长期的教学生涯中,深深地感到,教师工作不仅是一个光荣重要的岗位,而且是一种崇高而愉快的事业。它对国家人才的培养,文化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后一代的成长,起着重大作用。我越教就越热爱自己的事业。
案例评析:
1、伟大的人生目标往往产生于对祖国深厚的爱,一个人对祖国爱的越深,社会责任感越强烈,人生目标就越明确,人生信念越坚定。信念是人们对于某种人生观、道德理想和行为准则正确性和正义性深刻而理性的笃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某种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
斯霞老师是解放前开始当小学老师的,斯霞在回答是什么力量使她坚定不移地把毕生的精力献给教育事业时,她说:热爱是前提。她还说,她最初选择教师这个职业,是从饭碗考虑的。真正让她热爱教育、献身教育的是在解放以后,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以后,教师被尊为" 人民教师 ",自己的工作和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建设在联系在一起了,斯霞感到振奋和欣慰。她要把自己的光和热全部献给祖国的的教育事业。
真正认识到小学教师工作的意义,深深地爱上自己的工作,还是在新中国建立以后。祖国光明美好的前景给了她极大的鼓舞,看到孩子们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迅速成长,她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从而在党的教育下逐步树立了“一生为了孩子的成长,一生为了祖国的未来”的信念。她说:有了这个信念,才千方百计如饥似渴地去补充自己的知识,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有了这个信念,个人的安逸,家庭的幸福,如有必要,我都能牺牲;有了这个信念,什么样的个人屈辱我都能忍受,什么样的磨难我都不怕;有了这个信念,所有那些瞧不起“孩子王”,瞧不起小学工作的世俗观念,都不能使我动摇。
一位教师只有像斯霞老师那样认识到、体验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崇高,意识到自己肩上担负着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从而树立献身教育的坚定信念,才能做到言行一致,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处处为事业着想,呕心沥血,矢志不渝地为培养一代新人而默默奉献自己的一生。
2、衡量一位教师是否具有爱国主义的思想政治素质,关键要看他能否表现出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看他是否把自己的一切无私地献给他所爱的工作和学生,斯霞老师从教55年,一切为着祖国的未来这样的信念时,千方百计地去钻研我的工作,如饥似渴地去补充我的知识,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她不为名,不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心扑在教育工作上,把培育祖国的下一代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天职,忠于职守,埋头苦干,为国尽力,为民造福,为祖国的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爱国主义是一种精神支柱,是一种动力源泉。一个教师只有像斯霞老师那样把对祖国的爱与个人的命运同国家前途和命运统一起来,才能充分认识到祖国的存在和发展是个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祖国的命运和个人的命运有着血肉一般不可分割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到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祖国,没有社会主义,教师的个人价值就无法实现,更不可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因此,教师必须自觉地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把祖国的利益、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看成高于一切,重于一切,把教育事业看成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甘愿为此奋斗一生。
思考与活动思考题:1 、有人说,爱国主义是 “空洞的口号 ” 或 “ 正确的废话 ”,尤其对教师来说意义不大,教师只要把书教好就行了。您对这种观点是什么看法?
2、陶行知为了实现自己的教育理想,放着优裕的生活不过,终年穿一身蓝布料做成的衣服,有时连吃饭也发生困难,过着不如老妈子生活。陶行知真的是“傻”吗?
3、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是否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组织一次教研活动,集中讨论,互相提醒,共同反思自己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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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题的精选的参考资料
1、 电视片:大师陶行知(上)(下)
2、《胡锦涛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人民网- 《人民日报》2010年 07月
3、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杜殿坤编译教育科学出版社 1984年出版。
4、教师修养文萃郭志明、沈志冲主编江苏教育出版社 2010 年版
5、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若干法律规定(自选)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
2010年 07月 15日 07: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会议。
胡锦涛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全党全国要积极行动起来,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温家宝在会议上讲话。李克强主持会议。
胡锦涛在讲话中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教育。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不断深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得出了十分重要的结论。一是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的事业,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二是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在改革开放,必须始终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四是教育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五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在教师,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教学,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
胡锦涛指出,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竞争。教育对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具有基础性作用。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胡锦涛强调,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保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胡锦涛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出5项要求。一是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积极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四是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五是必须重视教育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和出名师、育英才。
胡锦涛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信任、紧密依靠广大教师,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训,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要加强学校领导者、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完善绩效考核,发扬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良好氛围。
胡锦涛指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关键。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着力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提出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大投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把《教育规划纲要》贯彻好、落实好。要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要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引导他们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优良教风,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温家宝在讲话中阐述了中央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主要考虑和确定的教育工作方针。他特别指出,《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12年实现教育财政性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表明了党和政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他对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作了全面部署。第一,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要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教育资源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继续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完善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女在全日制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和管理,解决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第二,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要坚持稳步发展和提高质量相结合,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培养人才作为第一职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争取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际知名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公办民办并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第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第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要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更多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各级政府都要按教育规律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教育规律办教育。保障高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取消各类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克服行政化倾向。倡导教育家办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的平等法律地位。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第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师范教育,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别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好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绩效工资等政策,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温家宝强调,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只是一个新的起点。实现教育科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允许和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和试验,通过改革创新使教育发展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更加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才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在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刻领会中央战略部署和任务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科学把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关系,特别是正确处理优先发展和服务全局的关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重在机会公平,把有限教育资源投向最需要领域、最困难群体;正确处理规模和质量的关系,注重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强化政府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教育发展;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的关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探索符合实际的教育改革发展途径;正确处理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以务实措施实现教育发展目标,满足群众合理期望;正确处理立足国情和面向世界的关系,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的关系,解放思想、勇于探索、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科学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抓紧启动重大发展项目和改革试
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具备依法执教能力,从而提高法律素养,是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基础与保证。在我国,关于教师职业的法律要求和对教师从教的法律保障,还处于逐步发展和完善之中。目前,在我国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关于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与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教师职业理想的法律规定
教师职业理想的树立与教师职业性质有着紧密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以下简称“教师法” )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不仅是对教师职业性质的规定,同时是对教师职业理想作出的一种原则上的规定。
2、关于教师职业责任的法律规定
教师职业责任是教师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应该承担的义务或责任。根据《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 关心爱护全体同学,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如果教师见到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时应该制止而没有制止,那么教师不仅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而且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关于教师职业技能的法律规定
教师职业技能是教师从事职业活动必须具备的技术与能力。职业道德修养不仅包括一个人的思想境界水平,还包括一个人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需的能力。为了保证教师能够顺利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师职业技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和“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该为教师职业技能的提高创造条件,履行以下职责:(1)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2) 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的教学用品; (3)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4)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教师应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保证自己的权利能够得以充分的实现。
4、关于教师职业纪律的法律规定
职业纪律是职业劳动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纪律要求:律师职业要求律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医生职业要求医生有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品质;教师职业则要求教师有为人师表的敬业风范。教师职业纪律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1) 遵守教学时间的规定,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2) 遵守教学计划的规定,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遵守教学态度的规定,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开展课外活动; (4)遵守禁止体罚的规定,不打骂学生,不乱罚款,乱收费,等等。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方式的重要工具,教师如果违反了职业纪律,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2) 项、第 (3)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关于确立教师资格的法律规定
教师资格的确立对于保证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1993年《教师法》第三条把教师规定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第十条规定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与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第十一条对教师资格在学历上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选自《新世纪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2 年 1 月出版 )
三、他山之石:
《美国教育协会道德规范》
原则一:对学生应承担的义务,教育者:
1不能无故限制学生在学习中的独立活动;
2不能无故否定学生的独到见解;
3不能故意压制和歪曲体现学生进步的相关事实;
4尽量保护学生在学习、健康和安全方面免受伤害;
5不能故意使学生处于尴尬境地和受到蔑视;
6不能基于种族、肤色、信条、性别、国籍、婚姻地位、政治或宗教信仰、家庭、社会或文化背景或性别倾向的不公平:
a不能将任何学生排除在任何活动之外;
b.不能否定任何学生的补助金;
c.不能准许任何学生有任何特权;
7不能利用与学生的职业关系谋求个人利益;
8不能透露在职业过程中所获得的学生的个人信息,除非基于必需的职业意图或法律的需要。
原则二:对职业应承担的义务
为了履行职业义务,教育者:
1在申请教育职位时不能故意作出错误的陈述,不能制造与能力和资格有关的虚假材料;
2不能误传个人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条件;
3不能协助任何在人格、教育或其他相关属性方面不合格的人成为专业教育人员;
4在候选人申请教育职位时,不能就他们的职业资格有意作出虚假陈述;
5不能帮助非教育者从事无水准的教授活动;
6不能透露在职业过程中所获得的同事的个人信息,除非基于必需的职业意图或法律的需要;
7不能有意用语言贬损或恶意中伤同事;
8不能接受任何可能削弱或影响职业决议或行为的赠物、礼物或恩惠。
资料来源:美国教育协会制定并印刷的《美国教育道德规范》, 1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