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
填写、提供以下材料:
1、《报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一式四份。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初、中级一式一份,高级一式二十分。
3、《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
4、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年度总结报告一份。
5、《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初、中级一式二份,高级一式三份。
6、表明学历、资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知识及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及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7、表明主要业绩成果的获奖证书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论文(按沈人发[2008]8号文件执行)、著作、发表刊物、出版物原件。
9、其它有关材料厂、荣誉证书、学术(衔)称号和其它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破格申报人员须打印《破格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审核表》一式二份。
11、国家机关分流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有关材料用A4纸复印,按《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审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单位推荐
主管部门审核
高级、中级和初级,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区、县(市)人社局负责审核。
市人社局审核 高级中级
省人社厅审核 高级
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审批
主管部门审批初级;市人社局审批中级;省人社厅审批高级。
颁发评书
市人社局颁发中级、初级;省人社厅颁发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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