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的鸡?还是先有的蛋?这个问题是哲学的经典问题。由此引出了史蒂芬·霍金和克里斯托弗·兰根的争论。
同样,先炒饭?还是先炒蛋?这个问题是做蛋炒饭的经典问题。由此引出了蛋炒饭的三重境界。
第一重,大众版的炒法:把油烧到六成热,葱焌锅,下进打匀的蛋液炒到娇黄软嫩,将凝未凝之时,倒进隔夜剩米饭。挥动铲子把大块的饭坨杵碎压散,之后就那么不停地翻呀炒呀……直炒得鸡蛋细碎如花,饭粒渐渐焦香,再加进葱花撒匀盐。一碗蛋炒饭就算得了。葱是葱,蛋是蛋,饭是饭。
这种炒法小孩子比较喜欢,毕竟能实实在在看见成鸡蛋呀!要是打蛋液的时候滴上几滴料酒,炒出的鸡蛋就会泡嫩鲜香,还不煳锅。当然,能用真正的土鸡蛋效果就更好了。
文艺版的炒法是:等锅里油一热,先倒进隔夜的米饭不停煸炒,直到颗颗饭粒散开,在油锅里跳舞,再把鸡蛋浆均匀淋上,力争让每粒米上面都沾满金黄的蛋浆,这就叫“金裹银”呀!临出锅时候要是再撒一把香葱粒上去,简直就是“蝶恋花”了。当然,这种做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窍门在于蛋浆要加进些油,不然蛋浆散了是包不住饭粒的。炒的时候还要不停颠锅,最好把那一锅饭粒像沙粒一样刷拉刷拉抛起来,趁蛋浆没凝上之前包裹上饭粒。这需要臂力,还需要技巧。这算是蛋炒饭的第二重境界。不过这种炒法漂亮是漂亮,可有个问题,就是透着干。吃起来容易噎人。
还有一种炒法,属于大酒店版。是把头天剩的大块大块的米饭上蒸锅熥透了,熥的滚烫。这一熥,饭粒自然松散开了。把米饭倒进大盆里,浇上蛋浆,迅速搅拌均匀。蛋浆遇到滚烫的饭粒,立马儿挂在饭粒上凝固了。下锅稍微翻炒几下,撒上葱花等等配料,就可以出锅了。这种炒饭盯三十桌宴席都不成问题,因为它快呀。而且吃起来软润,不觉得噎人。这就是蛋炒饭的第三重境界。
上面说的不管哪种炒法,从传统上都是用头天剩下来的隔夜饭,因为米饭过夜之后微微发酵,饭粒才容易散开,炒出来吃到嘴里才透着利落。新焖的米饭是黏的,直接下锅炒,一般很少。不过现在也有一种奇招儿,是把刚做好的米饭放进冰箱急冻一下,让饭粒表面收缩,据说也不错。
最后说个窍门儿,如果可以接受,炒饭最好用大油,那样出炒的饭,每一颗饭粒都是酥香的,每一颗饭粒都是滋润的,那才称得上是一碗黯然销魂饭。还记得小时候?勺子大油拌滚烫的热米饭吗?就是那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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