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养生类节目严重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要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配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做好中医养生类节目和出版物审核和监管,推动建立中医养生类节目审查机制。
点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养生的追求日益盛行,各类养生(尤其是中医养生)节目也应运而生,如今发展得如火如荼。
然而,这些节目多是鱼龙混杂,节目内容不准确甚至误导消费者的情形时有发生,而普通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分辨能力有限,容易轻信节目中所谓专家的错误言论,轻则浪费时间精力,重则损害身体健康并造成财产损失。
但是,对于受害人而言,若要维权往往困难重重,其中重要原因是难以证明损害结果与节目内容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保护消费者权益关键之一在于事先防范,尤其是从监管角度加强对养生节目的规范,以弥补消费者个人力量的不足。
其中,制定审查标准、建立审查机制是规范养生节目的重要途径。通过事先审查,提高节目创办的门槛,帮助广大消费者进行内容把关,防止尤其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者,同时也有助于形成养生节目之间良性竞争的秩序。
消费者提示
面对年前商家五花八门的促销攻势和热闹的年货街上琳琅满目的各类食品,消费者应注意些什么呢?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类年货时要注意以下几项。
应到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超市、食品商店、正规的年货街等食品销售点选购,切勿在无证摊点购买。
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包装标识或生产说明书,是否标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等标识。
要注意查看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真空包装食品要注意是否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包装内食品是否出现浑浊,有无来源不明的异物。
应根据自身的消费量及家庭贮存条件选择食品的品种与数量,确保食品贮存时的卫生质量,防止食品过期变质。
注意防范不良商家的缺斤少两行为,如遇缺斤少两行为,应立即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投诉。
要从商品价格、品牌、质量等多方面货比三家,小心选择,防止掉入商家促销陷阱。对大大低于市场价的商品,在购买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应根据消费需要置办年货。有的消费者冲动购物,春节过后却因为年货准备得太多吃不完而造成浪费。
选购年货时,一定要索要发票或者购物凭证,同时要注意审核发票上载明的内容,不给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机,不给自己日后维权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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