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队干”等评比标准
为了全面准确地评估优秀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形成积极向上的导向和氛围,深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对“三好学生、优秀队干”等评定,确定以下条例:
一、三好学生评比标准
(一)品德表现:
1、爱国、爱党、爱家乡、爱学校、爱班集体,能成为广大学生学习的楷模;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
3、争做好人好事,不做有损集体的事。
(二)学习表现:
1、勤奋学习、善于思考、不怕挫折、坚毅有恒,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学习成绩须达优秀,体育及其它科目须良好级以上;
3、能起榜样作用,带领全班同学努力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三)能力表现:
1、具有某项特长,担任班级或学校一项以上职务(如:大、中、小队干部、鼓号队队员、文艺表演队员等),深受同学喜欢;
2、能积极参加区、校组织的各类比赛,且表现突出;
3、中、高年级积极撰写文章,并向校少先队大队部及各类报刊投稿。
二、优秀队干部评比标准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担任学生干部后,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3、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学习成绩须达优秀,体育及其它科目须良好级以上;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能独立主持班、队活动,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勇挑重担,大胆负责。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所主持的各项工作在学校各项评比中名列前茅,具有较大的影响。
三、文明小天使评比标准
1、须担任班级文明监督员,或是校红领巾监督岗小干部或文明小乘客。
2、尊敬老师,孝顺父母,见到老师、同学主动问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团结友爱同学,助人为乐,能主动帮助困难同学,关心集体。
4、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的各项劳动,不怕脏,不怕累,勇挑重担,爱护公共财物。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达标。
四、特长生评比条件
1、热爱科学,热爱艺术,热爱自然,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态度。
2、积极参加相关活动,能在活动中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特长,表现出色。
3、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科、各类竞赛活动,并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所申报的特长为老师和同学所公认,有一定的榜样作用。
5、当年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的学生有资格入选。
6、各艺术类特长生有省六级以上证书的且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比赛的学生有资格入选。
注:请各班主任对照标准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组织学生民主评比,并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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