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学与教的心理学》这本书,第一个感受是纠正了我对一些心理学原理的认识。
具体地讲,以前关于教学方面的心理学理论自己是知道一点的,但是看书之后发现,有些理论不是自己以前认识的那样,以前的认识是片面的,有些甚至是错误的。
比如关于“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我自己在写文章的时候好多次用到这个心理学原理。
在看杂志上的文章之时,偶尔也能看到作者引用这个心理学原理。
然而,殊不知,艾宾浩斯是利用无意义音节作为记忆材料来得出这个遗忘规律的。
后来的研究证明,如果学习材料是有意义的概念和原理,一旦学生理解之后,就很难遗忘。
这个时候,显然不能用艾宾浩斯的遗忘曲线来描绘概念和原理的学习与遗忘。
这段论述对我的冲击是很大的。
站在“心理学”面前,我感觉自己真得太渺小了。
同时,这段论述也让我联想到了我们平时教学中要多多增加有意义的学习。
对此,书中也有类似的论述,例如根据加涅对学习的分类,可知学习有言语信息、智慧技能、认知策略之分。
在言语信息的一个亚类——符号学习中,因为符号学习属于机械学习,故学习者可以在无意义材料中人为地赋予某些意义,使机械学习易于记忆。
这种改进记忆的方法被称为记忆术。
那么我们可否作这样的推论,对于艾宾浩斯的无意义音节材料,如果记忆者采取记忆术来记忆,那么其遗忘规律就不在是“先快后慢”了。
再如,当前在讨论教学问题时,经常听到“以学生为中心”的说法。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一般的说法是“以学生为中心”就是尊重学生,跟着学生的思维走,等等。
这些当然是对的,但显然是不具体的。
当今建构主义学习观告诉我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指教学时应仔细考虑学生带到教学情境中的已有知识、技能、态度和信念。
同时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并不意味着教师放弃教学责任。
在“规则学习的过程和条件”一节中更是明确指出:在课堂教学情境中,完全由学生独立发现规则的情况较少,更多的是在教师指导下的发现。
这样的观点让我联想到,学生虽然是学习的主人,学习是学生自主建构知识的过程,但这个“过程”的发起者是教师,同时教师也是确保这个“过程”得以顺利通畅的关键因素。
类似地情况还有很多,比如我们常说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循序渐进等教学原则,一直以为这种教学论是具有一定科学依据的,然而事实是这些教学论就是哲学取向的教学论。
科学取向的教学论在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兴起。
还有,如看了“学习心理”部分就会发现,机械学习在学习心理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强化刺激这些手段具有正统的心理学意义。
看了这本书,第二个感受是让我看清了我们平时一些看似“不太好”的做法,其实具有重要的心理学原理。
具体地说,在我们平时的教学中,有一些教学方法被“素质教育”或者“新课程”套着一些“帽子”,殊不知,在这些“帽子”下面,隐藏着重要的心理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