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抓赌案。在“民国法制”的规范之内,戏剧性地走了一个过场,由“抓”到“放”完全符合法制程序,但其实质是高层关系中的一次考核。
我国历史上有文字可考的禁赌令见诸唐代,以后历朝皆重申之。民国二年(1913 年)所制定的《京章》(北京地区治安条令汇编)之中,亦有禁赌之款。犯赌禁重者“拘禁”、“感化(类似劳动教养)”;轻者罚款或取保永不再犯。禁赌之令由京师警察厅负责执行。
民国初年某日,京师警察厅警察总监吴炳湘(1874-1930,安徽合肥人)“散衙门”后回到总布胡同私寓。不久,门房忽报总统府侍从武官求见,吴炳湘在外书房接待了来客。该人少将官阶,手持密件面交,声称内装总统手谕,系袁世凯所亲封。吴炳湘打开一看,只见手谕明示:今晚某名妓寓所有政府大员等六人聚赌,事属违禁,着警察总监依法严办。袁氏的近臣段芝贵(拱卫军总司令)、陈宧(参谋部次长)之名赫然在目,吴炳湘感到此事十分棘手。因为袁世凯的特务系统有好几个,步军统领衙门、军警政执法处、总统府武官处、京津保军警联合稽查处等机关均负有监视文武大员的密责,此案交办得如此清楚,时间、地点、“人犯”都很具体,肯定有详实的情报。
人所共知,六大员均系袁世凯跟前的红人,不但是大权在握的现任要员,而且是深受袁氏信赖的高官,这个赌如何去“抓”?抓住后又如何“依法严办”?如果事先通个信叫他们跑掉,固然可以不失同僚的面子,但手谕系袁世凯所亲封,也就是说只有袁、吴二人知晓,如走漏风声,定是吴炳湘所为,故此方案行不通。如真去“抓”,万一冲突起来,又不好收场。而且“抓”来后如何处理,又是个难题。吴炳湘左右为难,不知怎么办。
此时有家人进前回话说:“永增军装局给大人量礼服……”一听见“量礼服”几个字,吴炳湘突然计上心来。原来,1913 年“二次革命”时,浙江督军朱瑞宣布“中立”,目的是左右逢源。袁世凯镇压了“二次革命”后,命朱瑞来京觐见,朱身穿军大礼服在武官处候见时,一承宣官进前说:“朱督军不是外人,请便服觐见。”说罢将朱瑞让入了更衣室。朱瑞穿上袁世凯给他准备的马褂、长袍、布鞋后大吃一惊,因为衣鞋合体、分毫不差。原来袁世凯早就派特务打进朱家,把朱瑞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故才能给朱瑞做下这套合身的便装,其意是告诫朱瑞,“不要在我袁某人面前搞小动作”。
吴炳湘受到量衣服的启发后,立即进行了抓赌的布置:首先命外城警署派警官把六大员的跟班、马弁、司机、家人请去喝酒,一齐灌醉。等到夜已深,六大员赌得正起劲,全副武装的警务执法队突然冲进院来,军靴踏地声、刀枪碰击声响成一片,一警官推门而入,高声喝道:“总统手谕,着段芝贵、陈宧……听令。”事出突然,六大员不知所措,当听到“着警察总监依法严办”时,都傻了眼,只好乖乖地跟警官登上了“警车”。不过“警车”并没有把他们拉到拘留所,而是送回私邸。下车时押车的警官还向他们敬礼道歉。被灌得烂醉的马弁、司机、家人被“警车”拉到外城警署后,糊里糊涂地在早已准备好的“保释书”上按了手印,充当了主子“具保释放”的保人。履行完法律手续后,他们便被客客气气地送回家中。
次日凌晨,吴炳湘即派专员前往总统府内史厅(相当于秘书厅,掌管大总统切身政务机要),送上执行总统手谕过程的呈文。文中详细报告了抓赌的经过,并说六人均有悔改从善之诚意,现已交保释放,并附有保释人画押的文书。一早,六大员一起到总统府请罪,袁世凯满面春风地说:“何罪之有?只是告诫你们不要伤了身体罢了。吴炳湘办事情也太认真了,明日你们可一齐到他家去赌。”言罢大笑。
段芝贵当时被称为“小段”,与吴炳湘有同乡之谊,同是“老段”(段祺瑞)门下的皖系。事后与吴炳湘相见时抱怨说:“奈何不先通个信,免去一场虚惊。”吴炳湘笑着说:“若先通个信,你们都跑了,我去抓谁?如何向总统交差?况且花酒席上恐怕……”说到此处吴炳湘戛然而止,只是惨然一笑。
袁世凯抓赌的目的是一箭三雕,一是告诫六大员不要在背后搞小动作;二是看看吴在执行自己的命令中是否搞小动作;三是检验一下自己的权威。吴炳湘执行的手段也是一箭三雕。一是向袁表示执行总统的手谕绝不打折扣;二是向外界表示本总监执法如山;三是向六大员表示本总监是通天的人物,要想“混”还得厚结吴某人。
此案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抓赌案。在“民国法制”的规范之内,戏剧性地走了一个过场,由“抓”到“放”完全符合法制程序,但其实质是高层关系中的一次考核。在这张试卷上,吴炳湘答了一个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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