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美丽而又寂寞的女人。不是没有人爱她,而是她从未重视过他们的爱。
她拒绝那些减惶诚恐的爱情,仿佛它们会玷辱了她。
隔壁新搬来一户人家。
女的很漂亮,约有二十五六岁,成熟得像5月里的杏。男的四十多岁,瘦瘦高高的个子,见人说话的时候,有着一种特殊的礼貌,礼貌之中又有着一种令人感觉得到的吸力,表现在他那极有内容的微笑里。
后来她知道,他并不住在这里。女的是他的外室,只因有了身孕,他才不得不买下这幢不大的房子,把她安顿下来。
像一般有资格过这种浪漫生活的人一样,他有相当显赫的地位,他有着无论在多少人中也会立刻被发现的仪表。曾到过好几个国家,写得一手好散文,会画风格别具的山水,而最最重要的是,他爱所有有资格被爱的女人。
他有时候来,时间不一定。有时早晨,有时中午,有时下午,但绝少在晚上。她所知道的只有一次,那天下雨,他来了,没有走。隔壁炒菜的香气格外浓些,收音机也关得特别早些。
初夏的早晨,她在对面草地上看那一丛小花。她喜欢它们那淡淡的紫色,而且开得那么爽快,就像一个任性的女孩子。
她仍一抬头,只见那个瘦瘦长长的男人从转角处走了过来。他穿着一件花格子的香港衫,配上一条淡灰达克龙的西裤,迈着轻快的步子,沿着那一道红砖的围墙走来。她好奇地望着他,他越走越近,近到她可以看清他那梳得很有韵味的头发,和他那对会看人的、深褐色闪亮的眼睛。
于是,他对她静静地笑着:
“你早!”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在这样近的距离才可以听见。
“你也早!”她笑望着他,带着揶揄和嘲弄、和应有的礼貌。
他对她笑了笑,低头看了看她刚刚在欣赏的花,说:“我很喜欢这种花。”
“哦!我也喜欢,只是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她看了看他那细致的长长的手,上面
有一枚纪念戒指。
“当你喜欢一种花,你喜欢它就是了。本来用不着知道它们的名字。”他闹闹地说。
“可是,当你喜欢它的时候,你总会希望多知道它一点,是不是?”她笑着,巧妙地抹去浮现到脸上来的风情,淡淡地问,“走路来的?你的车子呢?”
他回头朝来的方向一指,说:“在那边。我把它停在那边了。”
他那辆黑色的“卡地莱克”静静地在朝阳下闪着光。
“哦!”她刚想问为什么不开过来。可是,她马上就领悟了。于是,她对他笑了笑,
望望那尚在深扃着的绿色的小门,加上一句:“还不去叫门?”
他笑笑。顺手摘了一朵紫色的花,向她挥了挥手,转身走向那绿色的门。
门跟着开了,他径直走了进去,背影瘦瘦长长的,花格子香港衫,和那梳得很有韵味的头发,像个刚在恋爱的大学生。
她一下子对那些紫色的花消失了兴趣。
有台风警报。雨一阵一阵的大起来,风开始扫进这市区。
她从朋友家出来,想在风雨还未太大之前,赶回家去。雨斜着打过来,她的伞失了作用,薄薄的花绸旗袍,一下子就湿了。
正站在树下发愁,一辆黑色的轿车轻轻地停在她的面前,驾驶座上的人隔着玻璃对她点点头,就伸手把车门打开了。
她看清了那是谁,带着冒险的心情上了车子,坐在他的身旁。
他说了一声:“幸亏遇见我。”就把车子发动了。
风和雨被挡在玻璃外面,山和树,路和桥,都被挡在玻璃外面。宽敞的车子里只有他和她,她却觉得很挤。
他穿着一件米色的夹克,眼睛里带着笑意。
“到哪里去?”他问,注视着挡风玻璃上那悠闲的雨刷。
“回家。”她答。
“啊!对不起,我走错了路。”
“我早知道你走错了路。”她心里想,你又何尝不知道?“问题是,你是不是打算马上回头。”
她对他笑着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