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是全国首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城市之一。根据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西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西安市将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群众及社会各界对西安市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在70%以上的目标。
创建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逾70%
据了解,根据省上要求,西安市创建范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根据西安市整体实际情况,为了能够加快全市食品安全的整体提升,西安市政府决定,将沣东新城、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一并纳入创建范围开展创建工作。
从即日起到2016年8月,按照启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公示推荐、巩固提升共5个阶段分步实施创建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到2015年8月,将围绕创建指标,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粮油、蔬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等领域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我市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在70%以上。
保障协管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市政府在省上以奖代补政策的基础上,对通过验收的区县,在命名、达标后分别给予30万、30万、5万的配套奖励。
落实行政村、社区协管员的补贴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市级财政每人每月补贴50元,区县财政根据实际财力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