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之间搭配不当,古籍中确切的说法叫“食物相反”和“合食禁(忌)”。
食物相反,反的是物性或食性。古人觉得红色的东西多与火热相连,白色的东西多与寒凉有关,这两类食物同食就吃“反”了。因此,“大蒜和狗肉不能同食”,“螃蟹和柿子不能同食”。这与古人对事物的认知方式有关,也与中医学提倡的饮食习惯有关。
中医学认为,饮食要“寒温中适”。这里的寒温,不仅指饭菜温度,也包括食性。如南瓜和羊肉、大蒜和狗肉都是温性的,体征正常者吃多了,可能会消化不良或者口干舌燥乃至便秘,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上火了”。
不过,如果平素就怕冷的人,一到冬天就手脚发凉,适量吃些南瓜炖羊肉或大蒜烧狗肉,不仅不会“食物相反”,倒能对症了。这是个性化的饮食原则。
传统中医认为,药物以祛邪为主,食物多用来扶正。中医医书上所记载的内容,大多来自于中医们的体验,即“经验医学”。他们通过自己的医学判断、病人的案例分析得出结论,然后口口相传,总结出了今天的“食物相克食谱”。可经验会有失误,比如有的人体质敏感,可能恰巧对某些食物产生了不良反应;有的食物中毒是由于食物中的附加物引起,如污染物、细菌、微生物等,从而导致腹泻。
传统文献中谈到某些食物不能合食时,常用某物忌某物,如“鲇鱼忌牛肝”的语式。
一个“忌”字,很能说明问题:上面是自己的己,下面是心理的心。所谓“合食(禁)忌”,并非实证科学的产物,更多的是民俗学意义上的禁忌:它们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为了回避风险,尽可能不要做。正像元代医家忽思慧的解释:“盖食不欲杂,杂则或有所犯,知者分而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