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食品安全我承诺我负责"活动。本次活动将通过引导食品生产、销售、餐饮企业及食品行业协会采取各种形式公开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推行良好行为规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上台阶、提层次,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助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行业协会采取五种形式做出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说明书或通过产品宣传板、广告等形式做出食品安全公开承诺;
二是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生产场所张贴、悬挂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
三是与食品销售者签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诚信经营;
四是鼓励餐饮企业在信息公示板公开承诺;五是行业协会组织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宣言书等。
目前,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活动,印制发放《辽宁省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手册6.5万册、《辽宁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手册》2.8万册,签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6.7万份,督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大连市消费指导促进会、大连市海洋渔业协会、大连市食品流通企业协会、大连市有机食品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全市百家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发起"2017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在行动"活动,签署《2017大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宣言书》。
大连市美食文化协会组织百余家餐饮企业加入食品安全保障联盟,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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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天津检验检疫局获悉,2017年第一季度经该局检出的不合格食品,涉及饼干、酒、膨化食品、饮料、乳制品等共5015批,货值近7800万美元。不合格原因主要有标签不合格、微生物超标、添加有问题等。
天津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挑选进口食品时,要做到“三看”:一看包装有无破损外漏、膨胀起鼓的现象;二看是否有信息完整的中文标签,图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是否有提前标注或涂改保质期的情况;三看是否有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可以向商家索要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