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总结了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交流了上海、四川、湖南、石家庄等地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马建中在会上指出,要充分肯定中医药项目实施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认真对待中医药项目实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中医药项目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2013年6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正式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作为单独一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了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首次进入。此后,各地认真落实,迅速推进,使这项中医药领域的新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据统计,2013年,全国共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4076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33%;完成0~36个月儿童中医调养服务1474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31%,均超额完成了2013年30%的目标。2014年,全国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4243万人,覆盖率达43%;0~36个月儿童中医调养服务1853万人,覆盖率达45%。
然而,当前中医药项目的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地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中医药管理部门与公共卫生主管部门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管理脱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力度不够,培训效果不佳;未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部分地区宣传不到位;与医疗服务结合不紧密;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针对这些问题,马建中提出七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将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与中医医疗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同步推进;
二要将中医药项目纳入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到中医药项目与其他公卫项目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要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医药健康管理信息化系统,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与其他公卫项目的实施在同一操作平台上;
四要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进行专题培训,强化实践技能,注重培训效果,实现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的全覆盖;
五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地要结合健康教育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的宣传活动;
六要研究制定本地区中医药项目的考核指标和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七要注重发现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
会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杨龙会主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查德忠、人事教育司副司长金二澄、规划财务司、医政司以及各省、市、县中医药管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共6000余人参加了北京主会场和省、市级分会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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