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法制办举行《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介绍《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制定背景。
据了解,《办法》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举报奖励额度明显提高,举报奖励的额度按照罚没款值计算,相比此前按货值计算的奖励额明显提高,最高可达50万元的奖励(有重大突出贡献的)。
二是设定刑事一次性奖励规定和大幅度提高刑事奖励标准,《办法》为鼓励举报人举报,特意作了一次性先行奖励的规定,即在刑事判决前,举报人可以先行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那里获得一笔1万元的奖金。
最后刑事判决后再按标准计算奖励,超过先行已经给付的1万元奖励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与省里相比,《办法》还提高对刑事奖励的标准,并新增对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则按20万元奖励的规定。
三是强化对举报人身份信息的保密措施,从法律上定义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为保密工作界定了清晰的范围。
为尽可能缩小知晓举报人信息的范围,最大限度保障举报人信息不被泄露,《办法》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专人联络制度,即举报人可以要求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单线联系。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5年《公共服务蓝皮书》中,将杭州市列为全国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改善的十个城市之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宏伟说,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但也出现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再加上今年G20峰会在我们杭州举行,食品安全需要严格管理。
一些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要求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切实保障我市的食品安全。
而对于举报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国家和省现行的举报奖励办法都是在新《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实施前制定,奖励额度不高,有些已经不太适应目前的需要。
对此市政府将制定《办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并由我们负责起草。经过一系列过程,最终,《办法》已于2016年6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我市地方政府规章。”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东涛说,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但由于食品范围广,从生产到食用历经的环节多,与庞大的实际从业者相比,政府监管力量十分有限。
同时,部分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隐蔽性和专业性较强,仅仅依靠常规执法手段难以发现。
因此,以有奖举报调动群众积极性实行联防联治,对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有重要作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