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王铁汉在活动中表示,随着通信技术不断革新,媒体运营模式和受众观赏习惯呈现快速变化的态势。具体到食品安全领域,因为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有关新闻话题始终备受社会关注,信息海量化、渠道多样化、阅读快餐化的特点比较鲜明,其中难免良莠不齐、鱼龙混杂,“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的现象尤为突出。与不实信息“病毒式”的传播形态相比,科学知识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严重不足,迫切需要提升权威正面内容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这也是此次“新食局公开课”的举办初衷。
据悉,本次“新食局公开课”活动是继2014年之后第二次举办。今年的活动以“应用大数据,助力新食局”为主题,聚焦新媒体形势下的食品科学信息传播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可视化”培训,用信息可视化及大数据应用的新闻样式,进行科学、专业的食品安全传播。
“新食局公开课”后,食品安全报道记者、食品领域科研学者们又参加了一堂“新食局专业课”——“保健食品行业新食局论坛”。该论坛邀请政府代表、技术专家、产业代表、企业、媒体等共同参与,就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之下保健食品行业的影响及发展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副司长张晋京以“监管新变”为主题,介绍了国际保健食品监管概况及最新趋势。“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监管制度设定了一些条款,修订之初即研究和参照了国际上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与目前国际上比较好的法规对这类产品的监管趋向一致。”
张晋京介绍,食品安全的管理法规已有上百年历史,而最早的保健食品监管法规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那时发达国家开始普遍立法给予保健食品以法律定位。
之所以要单独立法,主要原因就是保健食品要解决的问题,除了保障安全以外还有功效问题。因此,在评价体系上,一方面要评价原料或者产品是否安全;另一方面也要评价是否有功效。
此外,在普通食品中,有毒物质都会规定限量,而在保健食品中,指标过低可能会造成营养缺乏,而指标过高因为活性的成分存在也可能造成健康危害。所以,对保健食品需要在效益之间做出综合的评判。张晋京表示:“目前国际上并无一个标准化的评价标准,由专业机构或人员来进行的保健食品评价体系,各国的监管法律都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在产业发展中完善法规,在法规完善中促进产业发展。”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亮点之一,就是明确了保健食品的申报将采用注册和备案“双轨制”管理,打破了之前全部采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注册的管理办法。然而,哪些产品需注册,哪些又只需备案?目前尚未有明确的实施细则出台。对此,张晋京表示,备案的前提是对保健食品的健康声称有科学评估,实现目录标准化管理。然而由于评价体系的复杂,目前还很难实现。因此,维生素和矿物质这类较为简单、研究较透彻的产品,有望成为最早一批迎来备案制的产品。而含有成分较复杂的植物性原料的保健食品,目前只能通过注册审批上市。
使用植物性原料是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普遍现象,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叶祖光介绍,近年来,以草药和植物药作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年增长率达到两位数;可作为“药食同源”原料的中药提取物,由原来的81种扩充到了101种,加上新食品原料中被批准的52种,共有150多种。而中国的保健食品又以“复方”著称,功效成分复杂,必须通过严格的药学实验、临床实验,审批后进行注册。此外,保健食品中所使用的植物提取物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也制约了行业发展。
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健则表示,上市制度的变化,仅仅是我国保健食品产业诸多影响因素之一,一个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最主要还是企业自身的行为。张永健说:“监管部门在保障保健食品安全的新形势下,应进一步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科学监管方式,推动保健食品产业的创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促进保健食品新功能的开发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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