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奴仆常被称为“奴才”。清人梁章钜《称谓录》有别解,释为“奴仆之所能”,即奴仆的能耐。“奴才”一词,本是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一句骂人话,意为无用之人,只配为奴,故又写作“驽才”。今人骂某某人奴气重、是走狗,常称之为“奴才”。鲁迅先生一生憎恶奴气,屡屡说到中国人的奴性重,他在小说《阿Q正传》中,就对当时国民性中的奴性作了某些揭示。图为《阿Q正传》的日文版书影。
“奴才”一词,虽含鄙意,却在清朝典章制度上有着一个特殊的位置。清朝规定,给皇帝上奏章,如果是满臣,便要自称“奴才”;如果是汉臣,则要自称“臣”。汉臣如果自称为“奴才”就算是“冒称”。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满臣天保和汉臣马人龙,共同上了一道关于科场舞弊案的奏折,因为天保的名字在前,便一起称为“奴才天保、马人龙”。乾隆皇帝看到奏折后,大为恼火,斥责马人龙是冒称“奴才”。于是,乾隆帝做出规定:“凡内外满汉诸臣会奏公事,均一体称‘臣’”。这个规定,目的就是不让汉臣称“奴才”,为此,宁肯让满臣迁就汉臣也称“臣”。
清朝皇帝何以要在奏章上做出上面这些规定呢?本来,满族统治者是一向严求汉族人与自己保持一致的。他们强迫汉人剃头发,易衣冠,搞得血雨腥风,都是为了让汉人归化于自己,臣服于自己,但惟独不肯让汉人也与自己一样称“奴才”。这是为什么呢?鲁迅先生的杂文《隔膜》里有一段话,实际上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满洲人自己,就严分着主奴,大臣奏事,必称‘奴才’,而汉人却称‘臣’就好。这并非因为是‘炎黄之胄’,特地优待,锡以佳名的,其实是所以别于满人的‘奴才’,其地位还下于‘奴才’数等。”
满洲人入关前,大体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社会,虽然占据了中原,但奴隶制的胎记并未完全退去,“严分着主奴”,就是一个明显的表现。即使到了晚清,满洲人内部仍保持着很浓厚的奴隶制习气。坐观老人《清代野记》记云:“每有旗主,贫无聊赖,执贱役以糊口,或为御者,或为丧车杠夫,或为掮肩者。若途遇其奴,高车驷马,翎顶辉煌者,必喝其名,使下车代其役,奴则再三请安,解腰缠以贿之,求免焉。故旗奴之富贵者,甚畏见其贫主也。”这就叫“严分着主奴”。“严分着主奴”的习惯反映到典章制度上,便是满臣奏事时要自称“奴才”。满臣自称“奴才”,不仅表示自己是皇帝的臣子,更表示自己是皇帝的家奴;而汉臣则没有满洲人传统的主奴关系,所以也就只有臣子的身份,也就不能称“奴才”。正因为这个原因,马人龙奏事时自称了“奴才”,便被认为是冒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