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奖励方案(暂行)
为了加强教学目标管理,科学的评估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教学工作形成一个良好的竞争机制,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对教学工作中成绩优异的集体、教师、学生予以奖励,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测奖励: 1、教学先进个人奖 评选办法:在教研室组织的期末检测中,依据教研室及大学区统计反馈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予以奖励:
(1)学科排名位于临潼区参考学校前1/3;
(2)学科排名位于大学区六所学校前两名;
(3)教师个人排名位于大学区前1/3。
2、学习优秀生奖 评选办法:在教研室组织的期末检测中奖励各班级总分前50名学生。
3、优秀班主任奖 评选办法:依据班级整体成绩,并参考政教处对各班级纪律、卫生、安全等量化积分,予以奖励,每个年级奖励2个。
4、先进管理工作者奖 依据学校整体分工,奖励包抓年级领导及年级组长。 评选办法:在教研室组织的期末检测中,依据教研室及大学区统计反馈情况,所包抓年级总评位于大学区前两名,或全区前1/3,则予以奖励。
二、其它教学工作奖励 1、在每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上传优课,在市级及市级以上获奖的老师予以奖励;
2、在学校、大学区、教研室组织的教学评优赛教活动中,获奖的老师予以奖励;
3、科技创新大赛辅导教师奖,依据学生获奖等次及数量予以奖励;
4、中学生电脑制作大赛辅导教师奖,依据学生获奖等次及数量予以奖励;
5、课题研究奖:学校对于立项的区级及区级以上的各类课题研究,结题后,根据级别和等级对于课题小组予以奖励;
6、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凡是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微课制作,课件制作,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育叙事、
教学随笔征集,实验说课等活动中获得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以上奖励的老师学校予以奖励。
说明:
1、此方案适用于七、八年级上下学期及九年级上学期; 2、九年级下学期按中考情况予以奖励; 3、临时安排的教学活动,依据具体活动方案执行; 4、对于在受奖范围内的老师,凡是学校各处室安排的各项工作,推诿、扯皮、没有在规定时限完成或不完成的,学校将与该教师谈话,视其态度,决定是否奖励。
5、每次考试结束后,对于排名位于全区、大学区后1/3的学科和个人,各年级包抓领导会同年级组要与该学科老师谈话督促。
6、此方案解释权属校委会。 **初级中学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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