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看历史 2015-11-08 20:03
据大鹏所知,不同的国家对领海的宽度主张是不一样的,约旦、新加坡、帕劳等国的领海是3海里;土耳其、多米尼加、希腊等国则主张6海里;美国、英国、法国、俄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多数国家则是12海里。那么中国12海里的领海宽度是随大流么?非也。
据考证,关于领海的宽度,历史上有过各种不同的主张。最有典型意义的是1703年,荷兰法学家宾克斯胡克提出的,武器力量终止之处即陆上权力终止之处。因为当时的大炮最远只能打三海里,所以领海宽度应为三海里。但是后来大炮的射程不断变大,所以各国的领海宽度也越来越大。(美国的海岸防御大炮)
新中国成立后,秦皇岛外的“打鱼船”老是来捣乱,毛泽东认为,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必须结束有海无防的历史,一定要把中国的领海主权管起来。但中国的领海到底定多宽呢?毛泽东决定请几个懂国际海洋法的专家一起研究一下。于是,1958年8月22日,在周恩来安排下,中国法官倪徵燠来到北戴河毛主席住所研究领海问题。
倪徵燠先是详细地介绍了1930年召开的第一次国际法编纂会议上的情况。在到会的40个国家中,有33国提出了各自不同的主张,其中美、英、日、中等12个发达国家,出于掠夺海洋资源的目的,主张领海宽度为3海里;另有21国则主张采用大于3海里的领海宽度,所以“历史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的领海宽度”。
介绍完国际上的情况,倪徵燠向毛主席建议:“必须限制军事大国在领海、领空的自由活动,设立12海里领海宽度比较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毛泽东点点头,随后又咨询了领海宽度对航运的影响,12海里领海对渤海性质的影响等问题,倪徵燠都一一作答。毛泽东最后说:“看来,为了国家安全和繁荣,应当有个较宽的领海。”
在1958年9月的北戴河会议上,应邀参加的著名法学家刘泽荣和周鲠生认为如果宣布12海里,可能会引发国际争端,美、英会出来反对,搞不好会打仗。毛泽东思考了一会,从国家安全、经济利益、火炮射程等方面考虑,最后确定采用12海里的领海宽度。他说,老先生们的意见很好,但《海牙协议》不是圣旨,不能按照美英等国的意思办,我们的领海线还是扩大一点有利。从各方面判断,仗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一定要打,我们也不怕。于是,在1958年9月4日,中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随着时代的发展,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了12海里领海制度。这充分说明毛主席当初的高瞻远瞩,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又符合国际历史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