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4)班家长会提纲
一、班主任发言。
二、语文、数学、英语老师轮流发言。
三、老师、家长沟通、交流。
三年(4)班家长会发言稿
尊敬的家长:
你们好!感谢各位家长积极来参加今天的家长会,感谢你们对子女的关心和爱护,感谢你们对我们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对我工作的支持。今天约家长朋友来,召开这次家长会,主要目的就是想和你们交流有关《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及我校的一些做法,同时进一步沟通,达成共识。希望通过我们双方的共同努力,做好对孩子的教育工作,使每位学生在本学期都能取得更大的进步,使每一位同学都能健康、活泼的成长。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老师是孩子成长的引路人,对于孩子的成长更是起着深远的影响。只有将家庭、学校、社会融为一体,才能更好地培养孩子,这是我们共同的话题。作为三(4)班的班主任,我将在今后的日子里用我的爱心、责任心,悉心呵护您的孩子,尽职尽责地培养他们。我也殷切地期待着能得到各位家长的大力支持,让孩子在良好的环境里和谐、快乐、蓬勃向上地发展。今天的家长会,我有几个方面的想法想和各位家长交流一下。
一、 班级上学期总体情况回顾。
1、 学生获奖情况。
区级:
许诗茵区级乐器类——葫芦丝比赛获一等奖;
庄宇轩区级乐器类——古筝比赛获一等奖;
吴若林区级乐器类——钢琴比赛金等奖、李靖祺获三等奖;
屈斯宇区级跳绳比赛三等奖;李晟获第五名;
校级:
屈斯宇、黄浩宸、曹子健参加校科技节“吸管搬运乒乓球”比赛获年段第一名; 庄宇轩校奥数比赛获一等奖;陈奕尊获三等奖;
张怡颖科技节小制作三等奖;
许诗茵获校级口语比赛二等奖;
陈李依琳校“心里健康月”绘画比赛二等奖;
许诗茵手少报比赛二等奖;陈李依琳校“科技节”获三等奖;
陈李依琳校“嘉庚杯”硬笔比赛一等奖;庄宇轩获二等奖;许诗茵、陈述、张思嘉、李承露、张婉芳、邱晨阳获三等奖;
许诗茵校“嘉庚杯”软笔比赛二等奖;
校外:
黄浩宸福建省厦门赛区青少年才艺大赛获小提琴金奖。
2、 三上班级获奖情况。
在学校“我们班最美”美化班级评比活动中,获校级一等奖;在首届“嘉庚标”写字大赛中荣获“优秀班级”称号;在学校科技节趣味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二、 交流有关《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
规定》——小学部分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落实学生减负措施
(一)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
严格执行厦门市中小学课程实施计划,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消早读课,小学不得于8:00前组织教学活动。小学上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1:40,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4:30(因季节变化推迟上课时间的可顺延)。除个别学习困难学生外,学校不得以导优辅差名义延迟学生放学时间。严禁双休日、节假日导优辅差、补课或上课。
(二)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做到“三严格”:1.严格控制学生每天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2.严格控制双休日、节假日布置的作业量;3.严格执行学科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一个学科一本辅导材料)
“三不准”:1.不准留惩罚性作业;2.不准不批改作业;3.不准将编拟习题、背诵与默写的过关、作业批改等工作事项布置给家长。
(三)控制考试次数和考试难度
控制学校内部学科性考试次数,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合理控制考试难度,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均应达80%以上,全科及格率应达70%左右。严禁组织全区性统一考试,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全区性质量监控或各种学科竞赛。义务教育阶段平行分班,不得按学生的考试成绩以创新班、实验班等名目编重点班。改革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引导学校减负提质。
二、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一)确保学生自主活动和休息时间。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有8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保证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主活动时间。
(二)确保学生运动时间。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开足上好体育课程,落实体锻和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本学期开始,凡当天没有体育课,下午第二节下课后至4:30进行跳大绳体锻活动,我们班是周一和周三)
(三)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时间。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兴趣,切实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提升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素质。(包含综合实践资源包、信息技术、校本等,寒假“过大年”剪报活动,在校级评比中,我班获2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未获奖也相当一部分质量不错,离不开家长的关注)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学校校长和教师是落实学生减负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境。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和教研机构应切实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通过日常巡查、片区督查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准确监测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监督。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上述减负措施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评优评先的资格,并约谈校长;对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两年内不得晋升教师职务。
本规定自2013年春季开学(2月27日)开始执行。
三、 关于上、下学及其它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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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上、下学时间:上学7:30-7:55,2:00-2:25;放学:11:30 , 4:30 不要早到校,以防学生无人监管,出现安全漏洞。 放学:准时来接,有时未能及时接,提前进行安全提醒。(爬栏杆、追逐、打闹等) 食品安全:发现有些同学上下学时间购买附近小卖部零食,甚到有的带进学校食用,提醒家长教育孩子不购买“三无食品”,有害身体健康) 家长找老师:电话约好,经保安请示老师,进出校门都要登记。 请假:电话或短信,说明请假时间和原由,注明“期间安全由家长负责”。 课间餐选择:易食用、能填饱。(禁带零食,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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