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别人转送香烟,从上家接货后转运给下家,今年33岁的韩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大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被罚款11万元。
大兴检察院指控称,韩某没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1月16日,韩某在运输卷烟时被查获,并被当场查扣卷烟301条;在其暂住地又被查到卷烟125条。经鉴定,上述卷烟均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价值21万余元。
韩某供述称,2014年11月初,他开黑车认识了侯某,侯某让他帮忙送烟,每月给他3000元。1月16日,他到新建乡路边找一白色车接货时被抓获。
该白车司机刘某证实,2014年间,有一男子常乘其车,后来该男子让他到黄村镇一物流公司拉食品,将货送到新建乡路边,每次都给100元。1月16日中午,该男子又让他拉货送到新建乡,卸货被抓时,刘某才知道里面是香烟。
大兴法院审理后,以韩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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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单位要抓捕售假烟贩,丰台区烟草局市场稽查大队队长孟某向假烟贩子徐某通风报信,徐某闻风连夜潜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认定孟某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消息外泄提前抓捕
2013年5月,西城区烟草局根据线人提供的信息,对徐某、徐某的舅舅等亲属组成的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团伙展开调查。2013年8月10日,该案被移送西城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继续调查,西城警方于同年8月13日对徐某等人正式立案侦查。
2013年12月31日,西城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与西城烟草局召开情况通报会,决定统一行动抓捕团伙成员。
因徐某等人主要在丰台区销售假烟,住在丰台区,西城区烟草局于2014年1月2日将上述决定汇报给北京市烟草局,北京市烟草局又将该情况通报给了丰台区烟草局,丰台烟草局决定同时启动收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