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答一:交通事故怎么调解?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阀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相关解答二:交通事故调解不成怎么办
朋友,在你所提出来的“交通事故调解不成怎么办”的问题,我的认为是,在现今较大的交通事故中,尤其是发生了伤害人身健康后果的事故中,处理事故善后工作,通过调解结案的比例是越来越少。由于受害方向加害方和保险公司提出了无法接受的赔偿诉求,根本就无法通过调解解决赔偿事宜。受害者大多会采用诉讼的方式,将加害方和车方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通过判决来解决事故的赔偿问题。
不过我认为,通过诉讼来解决事故的善后赔偿问题,不失为较好的方式之一。虽然结案时间较调解要长一些,但可以避免双方为赔偿多少而争执不下。只有通过法院的诉讼后,会让事故的双方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赔偿作出明确的解决。
相关解答三:交通事故是调解好还是起诉好
尽量走调解,诉讼的话劳民伤财,最终结果也未必能好到哪去。
相关解答四:交通事故交警要调解吗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五十三条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第五十四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相关解答五:哪些交通事故可以私了,交通事故的调解要注意什么
李前军律师解答:您好,能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一般来说,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以及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能通过当事人私了解决的,而是应该立即报警。根据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相关解答六:交通事故仲裁和交警调解有啥区别
您好!仲裁和交警调解依据的法律不同,结果亦不同。
1 仲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第9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62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 交警调解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解答七:交通事故不经调解直接可以起诉吧
现在的交通事故 交警没有调解的规定 如果当事双方需要交警队调解 还必须出示书面申请 一般情况是双方都自愿通过交警队调解的 交警队接收委托进行调解 如果双方中如何一方不接受调解 则另一方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 事故中的所有损失 均可以主张肇事方赔偿
相关解答八:交通事故调解书 和 结案书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东西,也不是同时形成的。
一个叫事故认定书,是事故调查结束以后,交警根据双方在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判定双方责任的。
另一个是事故认定书下达以后,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共同向交警申请调解,而形成的一个赔偿调解书,如果双方已经就赔偿达成一致了,就不用交警调解。
相关解答九:交通事故调解需要什么资料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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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答十:交通事故调解前需要准备什么
1、首先交通事故要提供保险合同,根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2、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不足的部分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的一方赔偿。3、如果要求交通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要提供相关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的单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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