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婴幼儿食品领域正发生着一轮深刻的变革。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婴幼儿配方食品作为特殊食品监管,体现了“高度重视、非常详细、极其严格”的用意,将不可避免地给这个行业带来新的变化。
质量控制更严格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第一条管理,就是全过程质量控制。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乳业高级研究员、新华社特约经济分析师宋亮认为:“乳粉生产的产业链条长、需要添加的辅料及营养添加剂较多,加强全程监控,并实施逐批检验,可以最大限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将对恢复消费者对于国产乳粉的信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强调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同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也明确提出:“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2013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布公告,规定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此规定是根据2013年以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中国当时食品安全尤其是婴幼儿乳粉行业现状所做出的。
经过各相关监管执法部门一年多的共同努力,该项规定对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也达到了明显的效果。
但在实际情况中,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是国际上通行的生产方式,比如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很多品牌乳粉都是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的,品牌拥有者与生产者分开。
而国内企业也可以通过合资、合作生产等方式进行规避。因此,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没有“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
滕佳材指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是考虑仅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进行非法添加,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