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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办事办理各种证件
有些东西你要很清楚比如
在哪或者什么时间去办理?
哪些是需要本人亲自去办理?
哪些是亲朋好友能够代办的?
知道了这些你就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了。
下面小编
给各位整理了一些证件的办理指南
为了让大家办事也可以省事省力哦
敲黑板,划重点
↓↓↓
1、居住证办理
?办事说明:
按规定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三日以上的,应自到达之日起七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居住登记。因务工、经商、就学等,拟在武汉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应申领《居住证》。
?办理条件:
在武汉居住的流动人口需自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本市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就医的,按本办法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住宿住院登记的,不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一张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补充说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
?办理流程:
1、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办理
2、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审核申报材料
3、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武汉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领取《武汉市居住证领取凭证》
4、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自受理之日起2天内,上门核实暂住地址,社区民警对材料、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
5、申请人凭《武汉市居住证领取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办理地点:
武汉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2、身份证办理
?最新政策:
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先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5省市开通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业务,同步开通其他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二项业务。两地居民因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居住证申办。异地办证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办理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武汉户籍公民
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武汉户籍公民
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温馨提示:
1、已办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应需要携带《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3、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可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5、申请人可在本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办理流程:
1、公民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并进行“二代证”人像采集;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3、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申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4、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限: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派出所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周六:上午9:00至16:00(中午不休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20元。
3、港澳通行证
?办理条件: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
2、在武汉市工作、学习、生活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居民(仅限于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如手写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交电子制证照片)。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留存正面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但未满16周岁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户政网上还需有其二代身份证照片)。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
5、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居民需提交户口簿、在武汉市工作、学习或生活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暂住人员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全日制大中专学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和学生证。以上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7、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
8、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9、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
1、个人旅游:领表、照相、填表、预审、交表、领回执、缴费、邮寄(自选) 领证;
2、团队旅游:旅游公司办手续、领表、照相、填表、交表、领回执、旅游公司到指定地点统一缴费和领证。
?办理地点:
1、武汉出入境管理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
2、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江岸、江汉、硚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10个工作日;已持证再次签注:5个工作日。
非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 30天;已持证再次签注:15天。(需函查的除外)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签注40元/件
4、准生证办理
?办理条件:
1、女方户籍在本市的;
2、男方户籍在本市,女方因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事实迁移到本市的;
3、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的流入人口,在本市现居住地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PS:如果以上情况都不是,不好意思,请回原籍办理
?办理材料: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2、双方户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3、办理方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证明格式,初婚未育)
4、夫妻合影登记照彩色两寸两张红底
5、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二份 (填写介绍) 另一方的社区应在对应处盖好章
?办理流程:
1、需如实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夫妻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一张。
2、夫妻双方户口均在本市,但另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不在受理申请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简单来讲就是说,两口子户口不在同一个街道的、不在同一个单位的,要填写一式两份婚育状况证明(空白表格在“二、受理机构”去领),由双方各自的单位盖章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盖章。
3、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市的,还需提供户籍不在本市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ZF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4、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的流入人口,还需提供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人民ZF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女方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作为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受理机构:
请对照下面情况看自己在哪里领表。如果是在居委会、集体户口托管处领表,记得要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去,要不然别人可能不会给你。
1、一般由女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受理。
2、男方户籍在本市,女方因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事实迁移到本市的,申请人在男方户籍地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男方户籍所在地应该受理。
3、申请人属集体户口的(户口在水上公安分局、各类企业、学校、人才中心等),由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受理。
4、符合条件的流入人口在本市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受理。
?办理费用及时效:
费用是免费的。时间的话,也还比较方便。拿需提交的材料”,去找“二、受理机构”,材料齐全了就回家等通知,一般个把星期,最长半个月,就办好了。公司的同事办证滴时候直接拿齐材料去街道办事处,当场五分钟就办好了。
5、出生证明办理
?办理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每周——周五全天。
?办理流程: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6、健康证办理
?办理流程:
1.填写资料
2.拿着表格到交费处缴纳60元,包括摄像费。缴费完成后,准备照相。
3.照相后,拿着表格再到领取表格的那个位置,上面分别写着即将检查的科目(共4项)。按照表格上面提示体检的先后顺序进行检查,每项都只要1分钟左右,最后一项是抽血。
4.当四项都检查完毕了之后,拿着剩下的那一半表格回家带,等待拿证。注意保留半张表格,因为这是领取健康证的凭据。
5.根据表格上的提示(PS:周五体检,下周二拿证),具体的拿证时间自行安排时间来取证。
?办理地点:
武汉各区办理健康证地点:
1、武汉市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雄楚大道197号
2、武汉市武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民主路506
3、武汉市硚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集贤路36号
4、武汉市江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岳飞街3号
5、武汉市汉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汉阳区汉阳大道580号(七里庙车站旁)
6、黄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百秀街255号
7、武汉市汉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朱家山路 附近
8、新洲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人民路60号
9、江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健康体检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61
7、房产证办理
?办理材料:
1.已经备案并加盖备案章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2.加盖开发商发票专用章的二联购房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
4.房屋平面图(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加盖开发商公章的《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
6.(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预购售合同抵押换发他项权证申请表》(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7.(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屋登记申请表》(抵押权设立登记)(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8.(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9.(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武汉市期房抵押证明》(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10.(如有银行贷款,并委托他人代办)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委托书》(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11.《武汉市个人房屋土地登记申请表》(开发商处或办证中心16号窗口领取)(原件1份)
12.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13.(如有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14.(如有委托他人代办)购房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结婚证、公证书)。(复印件2份)
15.现金200元支付房屋登记费、土地登记费、权属证照印花税。
16.预存购房金额5%的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可刷卡或现金)。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00,中午清场关门。
周六9:00-16:00,只办理发放二证业务。
?办理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13号,江汉区政务中心二楼房地产市场
电话:85795888
8、老年证办理
?办理条件:
1、武汉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外地户籍在武汉常住,符合年龄条件的老年人。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彩色一寸照片一张。
?办理时效及费用:
收费标准:
60岁一64岁蓝色新版证10元;
65岁红色新版证35元(其中工本费10元,保险费20元)遗失补15元;年审20元保险费;
办理时限:两个月内办好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市、县(区)老龄工作机构办理
2、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
3、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
4、各市、县(市、区) 老龄工作机构在收到《优待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携带《优待证》待领凭证前来领取,或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温馨提示:
1、《优待证》可直接到所在市、县(区)民政局办理
2、持有《优待证》的老年人,可根据《优待证》上可换领的年龄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领更高年龄段的《优待证》
?办理地点:
9、计划生育证办理
?办理对象:
凡离开户籍所在地跨区县流动(不含半边户、外出读书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学习、休假外出的)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口(男女 18-49周岁)。
?办理程序:
1、 持本人申请书、户口、身份证到单位或所属居(村)委会,填写流动人口《办证审批表》。
2、 凭单位或居委会签署的《审批表》并带相片两张,到所属街(乡、镇、场)计生办办理《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简称《计生证》)。
?办理材料:
1、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申请书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3、办证审批表
4、照片两张
?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同向流动的可以合办一本有两人姓名、相片和基本情况的《计生证》。
2、 办理《计生证》时只收工本费,不得附加其它费用或其它条件。
3、流出人员必须持所办的《计生证》到现住地地计生部门登记、验证、办理居住从业的有关手续和证照,接受现居住地管理。
10、失业证办理
?办理材料:
1、本人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或失业(解除劳动合同文件、毕业证,毕业年度尚未毕业的大学生,需由其所在的学校提交应届生证明,复员转业军人证书、失地证明)证明;
4、异地户籍人员需提供《武汉市居住证》;
5、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登记照2张;
6、填写《武汉市失业人员登记表》。
?办理程序: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到常住地社区服务站办理失业登记。登记信息通过社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反馈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效、费用及地点:
这个证件不收费,并且是即时办理的,到社区服务站办理即可。
11、护照办理
?办理条件: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
2、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的非武汉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非武汉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就学人员省内户籍的是指全日制大中专学生,省外户籍的是指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
4、60周岁(含)以上,且在武汉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武汉市户籍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办理材料:
成年人需提交:
1、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未成年人还需提交:
1、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2、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办理地点:
管理局: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电话:12580
高新:东湖高新区珞瑜路561号。电话:50777177
江岸:后湖兴业路166号。电话:85395529
江汉: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电话:85394704
硚口:硚口区沿河大道282号。 电话:85394982
青山:青山区建一南路99号。电话:86385608
武昌: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电话:88922223
洪山:洪山区区文秀街9号。电话:65397012
汉阳: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电话:85393332
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1号。电话:85398241
东西湖:东西湖区二雅路230号。电话:83256037
江夏:江夏区宁安路4号。电话:85398704
黄陂:黄陂区前川百锦街。电话:61006271
新洲:邾城街衡洲大道65号。电话:89354119
蔡甸:蔡甸区蔡甸大街221)。电话:69603917
?办理时效及费用:
时效: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10个工作日(非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的除外)
办理收费:200元/本;加注:20元/项。
小编吐血整理辣么多
就是希望宝宝们
在办理证件的时候少花一些功夫
表!懵!逼!
转给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吧!
消息来源:武汉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