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青发紫的病、死猪肉,被加工成猪肉膏,进而可以用来制作云吞、饺子、梅菜饼,甚至直接作为食材,现身餐厅和大排档。
这是发生在广东省清远市的案例。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近日披露,一伙在山区秘密进行病、死猪加工、销售生意的“黑心商贩”被绳之以法。数年间,共计有30余吨病、死猪肉被他们卖出。病、死猪肉到底是如何被端上餐桌的?
收购价1.3元/斤,翻倍后卖给“下线”
也许很难有人想到,作出如此行径的犯罪团伙,“创始人”是一个锯木工。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50岁的广州从化鳌头镇人李某,绰号“火鸡潮”,听说病、死猪获利颇丰,就打起了病、死猪的主意。
2014年2月至3月,李某开着灰色长安货车在京珠高速广州市从化段某出口旁蹲守,等有拉着猪的外省货车路过时,便以每斤1.3元的价格,向货车司机收购病、死猪。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清远市佛冈县做病、死猪肉加工生意的阿华,看到了正在收购猪肉的李某,便说可以每斤2.7元的价格买他收回来的病、死猪,双方互留了电话。
与高速路旁收购猪肉的李某不同,其“下线”阿华从事病、死猪屠宰生意已近4年。除了李某这个“上线”外,阿华还有其他几个收购病、死猪的“上线”。
清远市佛冈县公安局的讯问笔录显示,阿华、李某二人先向周边的猪场收购病、死猪,在广州市从化区某镇的荔枝园内宰杀病、死猪,再将病、死猪肉卖给一个名叫“老三”的人制作烟熏肉。生意只做了两个月,“老三”就因为售卖不合格烟熏肉被查处。后来,二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广东省佛山市经营冻肉生意的范某,便开始和范某合作,将病、死猪宰杀分割成几大块后,以每斤3元的价格卖给范某。
据佛冈县公安机关介绍,阿华和李某收购回来的病、死猪,猪皮上大都有发红、发紫的斑点。如果猪死亡时间过长,猪皮也会发青。“但生意好的时候,阿华一个月可以向范某销售6~7车病、死猪肉,每车1000多斤。范某将猪肉拉到广州、佛山南海区等地销售。剩下的猪皮,阿华则会卖给周边个别村的胶囊厂,用于制药。”
病、死猪如何变成“桌上食”
当病、死猪加工生意逐渐上了“轨道”,为了避免被人举报,2012年阿华等人和范某合作,在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找到了一个废弃猪场作为加工点。
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该案的经办法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加工点确定了之后,阿华就印发了带有自己绰号和联系方式的‘收购病、死猪’的名片,派发给加工点附近的养猪场,待养猪场老板把病、死猪扔到指定地点后,就打电话给阿华或李某,把他们带到处理病、死猪的地点,根据猪的大小再确定交易金额。大部分的病、死猪都是按照100斤以下的几十元一头、200斤以上的200元一头这样的价格进行交易。”
阿华的另一合伙人陈某,案发后在接受佛冈县公安机关讯问时称,加工点投入生产后,范某的工人将病、死猪加工成瘦肉片、肉膏、假牛肉、排骨粒再销售。2013年9月,范某把加工点转手给了阿华等人,并在每斤3元收购价的基础上,加0.6元作为加工费。这一团伙就在收购病、死猪肉后,经屠宰、加工,把成品专供范某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