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鼎发字[2012]第 号 签发人: 大鼎高端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大鼎中央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工作汇报制度
第一条:分类
工作汇报分为正式工作汇报和非正式工作汇报两部分。正式工作汇报分为工作总结和专项工作汇报两种。
第二条:工作总结
1、按汇报周期分为日工作总结汇报(主要针对销售人员)、周工作总结汇报、月工作总结汇报和年度工作总结汇报。
2、汇报内容包括:本日、周、月、年工作完成情况。
3、任何部门或个人给本人、本部门的工作造成影响和障碍,必须立即以电话加短信的方式告知总经理,两至三小时内必须询问总经理处理情况,总经理若未及时处理,必须立即以电话加短信的方式告知董事长。
4、任何个人对公司、上司、其他部门或个人有任何意见、看法,以及个人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委屈、误解、伤害等,必须在当天12点之前告知公司总经理加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长必须在次日10点之前作出回应。
5、总结汇报时间及方式:每周星期六晚十点之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直属领导总结汇报本周期的工作内容,同时报送公司总经办。
6、直属领导必须对收到的工作总结给予回复意见。
第三条:专项工作汇报
1、专项工作是指领导交办的,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的特定工作,具体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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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直属领导决定。
2、专项工作分为工作计划、工作期间、工作总结三个阶段汇报。
3、在执行任务开始之前,必须向领导汇报工作思路及方法;在执行任务期间,必须向领导汇报进展情况;在任务完成之后,必须向领导汇报完成效果及总结。
4、直属领导须对工作汇报给予指导批示,如遇长时间面谈,执行者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交流总结。
5、执行者以书面或面谈形式向领导汇报专项工作情况。
第四条:非正式工作汇报
1、非正式工作报告是指下级向领导随时进行的非正式工作沟通,包括口头沟通、电子邮件沟通等。
2、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非正式工作报告:
(1)在完成上级所安排的非专项工作任务时。
(2)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将工作按计划继续下去时。
(3)需要上级及时做决策的事务。
(4)个人对工作的看法及工作建议。
(5)上级认为需要进行非正式工作汇报的其他事情。
第五条:奖惩
未按上述制度要求全面逐项执行的员工,每项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第六条: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办制订、修改并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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