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机动车驾驶科目一考点
一、2013新交规扣分标准
(一)一次扣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一次扣6分
1、机动车驾驶证在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的;
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一次扣3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一次扣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一次扣1分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八种交警手势信号口诀 (一)停止:左臂向前上方直伸,掌心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
(二)直行:
左臂向左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右平伸,掌心向前,向左摆动,准许右方直行的车
辆通行。
(三)左转弯:
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左臂与手掌平直向右前方摆动,掌心向右,准许车辆左转弯,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掉头。
(四)左转弯待转:
左臂向左下方平伸,掌心向下;左臂与手掌平直向下方摆动,准许左方左转弯的车辆进入路口,沿左转弯行驶方向靠近路口中心,等候左转弯信号。
(五)右转弯:
左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右臂与手掌平直向左前方摆动,手掌向左,准许右方的车辆右转弯。
(六)变道:
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车辆应当腾空指定的车道,减速慢行。
(七)减速慢行:
右臂向右前方平伸,掌心向下;右臂与手掌平直向下方摆动,车辆应当减速慢行。
(八)示意靠边停车:
左臂向前上方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下方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车辆应当靠边停车。
(九)辅助:
交通警察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雨、雪、雾、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执勤时,可以用右手持指挥棒,按照上述手势信号指挥。
三、处罚相关题巧记
(一)扣留机动车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1.1.52
2、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1.1.1.53
3、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1.1.1.54
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1.1.1.55
5、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1.1.1.58
6、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 1.1.1.60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1.1.1.61
8、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1.1.1.62
9、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 1.1.1.63
10、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等手续的 1.1.1.64
(二)收缴号牌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 1.1.1.59
(三)处警告
1、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 1.1.1.56
2、不按规定号牌的 1.1.1.57
(四)拘留(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1.1.1.68
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 1.1.1.69
3、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1.1.70
4、造成交通事故的逃逸,但不构成犯罪的 1.1.1.76 (五)吊销驾驶证
1、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1.1.1.73 2、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1.1.1.74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1.1.1.78 4、对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 1.1.1.81
5、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 1.1.1.82 6、违法人无正常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1.1.1.86
四、罚款金额题巧记
(一)20元以上200:
元以下
1、违反法律、法规的
2、违规停车不在现场的 3、违规停车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 4、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二)200元以上500:
元以下
1、客运车辆超员,但没超过20%的
1.1.1.47 1.1.1.50 1.1.1.51 1.9.1.10 客车1.1.1.5 1.1.1.6 货车1.1.1.5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货运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但没超过30%的
(三)2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
1、在道路两侧种植或设置妨碍安全视线的 1.1.1.34
2、非法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1.1.1.65 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1.1.1.66 4、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1.1.67 5、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1.1.1.68 6、将机动车交由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1.1.1.71 7、将机动车交由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1.1.1.72
驶的
8、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不构成犯罪的 1.1.1.75
9、违反交通管制的 1.1.1.79
10、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1.1.1.80
后果,但不构成犯罪的
11、机动车行使超过规定时速50%的 1.1.1.81
12、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严重1.1.1.82
阻塞或财产损失的
13、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1.1.1.83
证、检验合格证、保险标志、驾驶证
(四)5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1.1.84
2、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货 客车
1.1.1.6
3、货运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载货车
客 1.1.1.6
(五)200元以下:
1、对违法的机动车,额度不超过200元,可1.5.1.10
用简易程序处理
五、时间类题巧记 1. 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1.1.76
2. 小型车非营运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1.2.1.9
3. 小型车非营运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超过6年不满15年的,每1年检验一次。
1.2.1.10
4. 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1.2.1.11
5.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 1.2.1.13
6.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 1.2.1.14
7. 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 1.2.1.79
8. 驾驶人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1.2.1.80
9.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撤销,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请。 1.2.1.124
10.被扣留的机动车30日内不接受处理,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依法拍卖。 1.2.1.125
11.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1.3.1.2
12.机动车驾驶人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3.1.3
13.公安交警需要调查核实机动车来历证明的,30日内不来接受处理,不受扣留机动车时间限制。 1.5.1.3
14.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证据。 1.6.1.3
15.请求交警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1.6.1.7
16.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交警,请求变更时间。 1.6.1.8
17.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1.7.1.1
18.撤销驾驶许可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1.7.1.2
19.小型申请增加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1个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1.7.1.320.
20.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每个科目考试1次,可以补考1次。 1.7.1.4
21.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90日内,向核发地申请换证。 1.7.1.6
22.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应当注销其驾驶证。 1.7.1.9
23.一个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接受为期七日的教育。 1.7.1.10
24.年龄在60周岁以上,应当每1年提交一次身体检查。 1.7.1.12
25.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5天(老版是半年)内,提交身体条件的证明。 1.7.1.13
(这是目前最纠结的一个题目:参见:各地书本答案不一致,奇题、怪题 )
26.驾驶证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申请换证。 1.7.1.14
2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 1.9.1.7
28.一年内有醉酒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准驾驶营运机动车。 客车1.1.1.4
29.大型、中型非营运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内每年检验1次。 客车
1.1.1.7
30.大型、中型非营运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客车1.1.1.8
31.载客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每年检验1次。 客车1.1.1.9
32.载客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客车1.1.1.10
3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取得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资格5年以上。 客车1.1.1.13
34.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客车1.1.1.14
35.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2年以上,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 客车1.
1..1.16
36.持有大客、公交、中客驾驶证的,在1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年内未提交体检证明的,注销驾驶证。
客车1.1.1.17
37.载货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货车1.1.1.13
38.载货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货车1.1.
1.15
39.载货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2次。 货车1.1.1.16
40.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牵引车、大货驾驶证的,在1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年内未提交体检证明,注销驾驶证。 货车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