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清政府出兵国外,一方面是为了援助朝鲜、越南,另一方面则更是为了行使宗主国的权力,保护自己的属国。这是因为清朝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并不是像我们今天这样是主权国家间的平等关系,而是一种宗藩关系,周围各国向清政府“称藩纳贡”,受清王的册封。所以纵使清朝已经衰落,但它还是要维护自己“天朝上国”的尊严,庇护属邦,担负起自己作为宗主国的责任。虽然日益腐朽没落的清王朝最终不仅没能保护好自己的属邦,而且连自己也沦为了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半殖民地,但是这种宗藩关系在历史上毕竟是客观存在的。
现将清朝与周边国家的宗藩关系简述如下,以飨读者。
一、清朝与朝鲜的关系在清兴起以前,朝鲜与明朝保持着传统的亲密关系(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鲜赐玺书,从而确立起两国间的宗藩关系)。l636年,皇太极率兵新征朝鲜,攻占朝鲜京都汉城,朝鲜国王在国家存亡之际,迫于无奈,接受了清军的条件投降,停用明朝年号,断绝与明朝的一切交往,并奉清朝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双方使节每年往来不断。
朝鲜方面,每年除有贺冬至、贺正朔、贺圣节、纳岁币的四次固定朝贡使节外,还有多种不定期使节来华。
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把侵略予头指向朝鲜。1976年1月,日本一方面派远征从对朝鲜进行侵略,胁迫朝鲜订约通商;另一方面派人来华交涉。当时总理衙门答称:中国向来不干预朝鲜的内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题发挥说,中国既不过问朝鲜事务,所谓“属国”只是空名,日本决心以“自主之邦”对待朝鲜,遂于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鲜签订了朝日“江华条约”。“江华条约”明显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国在朝鲜“宗主权”的野心。此后,日本加快了侵略朝鲜的步伐,先后酿造了1882年“壬午兵变”和1884年的“甲申政变”。虽然由于清军的迅速行动平息了这两次事变,但日本还是趁此迫使朝鲜签订了1882年的《仁川条约》和1885年《汉城条约》,扩大了日本在朝鲜的侵略权益。
由于日本并不满足于这些利益,在其准备就绪之后;就发动了侵略朝鲜继而侵华的甲午战争。
清军战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确认朝鲜“独立”,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