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正值夏天,天气炎热,不少地方的街头都能看到这样一道“风景”:路边摆满烧烤摊、食品档。昨天,《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获得通过,俗称“走鬼”的流动食品摊贩有望获得“合法”身份,可在申请食品摊贩登记卡后,到街头合法摆卖。
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针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条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如何进行科学的监管?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食品摊贩将进入持牌经营时代
昨天,《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获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中规定,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该《条例》生效后,俗称的“走鬼”终于得到身份上的转正,食品摊贩不用工商登记,只需要拿到登记卡就可以。谁能抢到摆摊的黄金地段,将用摇号解决,即将推行的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食品摊贩将进入持牌经营时代。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会经济法规处的冯亮介绍,首先政府要最大限度,尽可能地去规划,去建设这个作坊适合摊贩经营的相对经营区域,提供给社会;第二希望引导摊贩到指定的区域经营,便于集中管理。据了解,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从部门规定升格为省级人大立法,是国内城市对流动摊贩管理的一大突破。
这份草案,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更加方便民众的生活,也是政府的一种“让利于民”,但从各方反应来看,问题又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广州日报》记者全杰发现,很多“走鬼”都是很想进入类似的临时买卖区域,但是僧多粥少,如何解决剩余摊贩的去处问题还需探讨;另外,在地段的选择上也考验政府的智慧——既能满足摊贩做生意的需求,又能不给交通、环境等造成压力。具体落实中,还需各方面有关人士共同商讨。
各地管理寻求突破
类似广东方面的条例监管办法,各地也在寻求突破。夏季,在青岛的街边,晚上常见一些烧烤摊,大多是炭烤肉串、蛤蜊,搭配馄饨之类,需求的人还不少。一些大学门口也常年有小推车现做的风味小吃,天南地北口味齐全,拉面、河粉、煎饼果子、炒年糕、盖饭等各不重样儿。大学生小严说:“我还是能接受的,主要就是图便宜,而且它那个氛围比较好,也比学校食堂好吃。”
今年6月,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经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划定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的,食药部门可参照“小饭桌”监管方式,给予登记备案监管,许可范围内食品摊贩变“正规军”。
老马是黑龙江齐齐哈尔的普通农民,今年45岁,半年前带着妻子来做些小本买卖。一辆电动车、一辆手推车,就是他们的店面。老马妻子负责手抓饼和烤冷面,而老马则负责卖水和看摊。老马说:“我在农村是种地的,但是我身体有毛病,做点这个小买卖还可以,早上饭啥的都在这吃,没有地方去。”
没有手续,也舍不得拿市场的管理费,天气高温还要守着炉火。生意不好时,他们一天只能挣一百多块。
流动摊贩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难题,不但影响市容,而且流动商贩的日益增长和不固定性,造成了管理的难点,就连老马自己也觉得,应该取缔:“这玩意影响市容,就是谁看他都不好,整一溜小破车,垃圾白花的。反正我就是干一年是一年,干的不好一点,就回老家,种我的地去。”
在河南省商丘市的香君路上,两个小区中间十五米宽的路上有一个自发形成的小吃街。虽然刚过下午五点,各种推着三轮车的小吃摊点陆续上市,有的摊位来的晚了就在路口直接扎摊,原来能并行两辆车的路被堵的严严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