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事件 邓玉娇事件 从“邓玉娇事件”看“天涯杂谈”的民意表达_邓玉娇事件

河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从“邓玉娇事件”看“天涯杂谈”的民意表达

姓名:陈晨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新闻学

指导教师:彭焕萍

2011-05

摘 要

摘 要

互联网的兴起使网络民意表达成为一种趋势和潮流。正确的民意表达对加快政治文明和民主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网络论坛在网络民意表达中发挥了重要的角色,它以便捷性、直接性、开放性等特点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通道之一。然而,事物的发展并非理想的,经研究分析,网络论坛的民意表达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阻碍了民意的合理化表达。

本文旨在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找出民意表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对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文章运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天涯杂谈版块中邓玉娇事件的民意表达进行实证分析。从交往环境、互动行为和语言行为三个方面进行着重分析,从而指出三个层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由此从制度、管理、意识三个层面对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最后,针对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主要从应对机制、论坛管理和提升公民意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 民意表达 交往行为理论 天涯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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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Abstract

As the technology of Internet developed rapidly, Network public opinion expression has become a popular trend and fashion.It’s significant to express the opinions correctly for speeding up the process of political civilization and democratic rule of law. Network forum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expressing opinions.It has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channels to experss for its convenience, immediacy and openness. However, the development of things is not ideal, after analyzing, there are many factors affecting the expression .

This paper aims at the analysis of specific cases, identifying problems in the expression of public opinion and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and comments relative. This paper adopts emplrieal research methodolog ,taking Deng case as an example on the Tianya Zatan forum and applying Habermas's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Focusing on the analysis of the three aspects of interaction environment, interaction and verbal behavior, and point out the Problems which are often found in the online expression of public opinions. .This paper goes deep into the roots of these problems in term of the system,management, awareness.

Finally, the views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olutions, including coping mechanisms,forum management, improve the legal, enhance citizenship.

Key Words Expression of public opinion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TianYa

zanta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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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 论

绪 论

一、选题缘起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面推进政治文明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大众传播媒介的迅速发展,民意表达已经成为一股潮流。网络媒介的兴起和普及使民意表达进入了一个不同于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为工具的交流新阶段。可以说,互联网是推动民意表达的一个有效的媒介工具,这个技术平台已经成为大多数民众进行意见表达的重要渠道。网民的巨大数量、广泛的参与群体让网络民意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巨大力量。2003年作为中国互联网发展历程中一个标志性的年份,被成为“网络舆论年”。①这一年发生了孙志刚案、刘涌案、苏秀文案等,而这些案件的发展都和互联网民意表达有着重要的关系,可以说是推动事件解决的重要力量。

网络论坛作为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发挥着巨大力量。《2010年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7次统计报告》指出,截止到2010年底,中国使用社交网站的网民达到2.35亿,在网民中的使用达到了51.4%,而2010年的网络论坛/BBS的使用率则达到了32.4%,比2008年度上升了26.6%。 此外,报告也揭示了网民互动参与的指数也呈现上升趋势。网络论坛作为网络交流平台不同于网络聊天、电子邮件、博客、问卷等网络工具,它以更加主动、广泛的参与方式和讨论方式发挥着民意表达的主力军作用。

中国网络论坛的发展呈快速蓬勃之势。强国论坛、新浪杂谈、百度贴吧、天涯社区、西祠胡同等大大小小的数百家之多,新浪、搜狐等门户甚至将论坛讨论的形式搬到了新闻当中,每一条新闻下设的讨论区也是民众意见表达的重要通道。对于大多数网民来说,选择网络论坛作为意见表达的通道,不仅仅是因为互联网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它有着不同于其它媒介的特殊性:它削弱了媒体“把关”、“再加工”以及“整合”的限制,充分发挥了互联网将民意表达变成直接主动广泛的意志分享的要求理念,使更加多元、广泛、庞杂的意见交流形式得以实现。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这种相对自由的意见表达形式使规则、秩序难以维持和协调,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和消极影响。 ① 闵大洪,赵金 《网络舆论,民意表达的平台》,《青年记者》,200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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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60年代德国学者哈贝马斯提出了其著名的理论——公共领域理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是关于建立一个绝对公正的“乌托邦”世界的思想,是理想的话语空间的一系列构想。他曾经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指出互联网是实现公共领域的雏形。而后世学者关于网络与公共领域之间关系的讨论和实现条件的研究评估一直没有停歇,网络论坛提供的到底是一个理性的意见交流平台还是一个话语狂欢的场所没有明确定论。事实上,在哈贝马斯提出学说过程中,他一直在寻找理论与实际的契合点,在经历资本主义社会诸多不尽如人意的现实之后,他意识到他对“公共领域”的重建的建议难以成行,因此他将视线伸向了主体间性,也就是他语言学的转向,“只有从主体间性出发,才能

①了解每个人在游戏中的角色”。提出了目的基于实现公共领域理论构想的交往行为理

论。可以说,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可以看作是一个参照准绳。所以,将其应用到他自己视为“理想的公共领域”的网络空间中去考察是极为积极的实验。

本研究从交往行为理论的观点出发,选取天涯社区中的天涯杂谈版块作为目标媒体,以发生在2009年的邓玉娇事件的民意表达状况为主要内容进行研究,旨在分析网络论坛在民意表达中具体事实的情况以及对现实的影响。选取天涯杂谈版块作为目标媒体,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

第一,天涯虚拟社区是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的一个网络虚拟社区,成立于1999年3月,至今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作为中国互联网上最早的网络社区之一,天涯社区在中国网络社区中具有指标性作用,2004年在线人数超过一万,2005年以后人

②数多的时候甚至高达10万,2010年天涯论坛的在线人数已经突破30万,有时多达上百

万。天涯社区拥有忠诚度用户更是高达两千万。“天涯杂谈”是天涯虚拟社区中论坛主版块的一个讨论区,在天涯论坛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也具有相当高的人气。据笔者2010年8—11月的观察,在天涯主版中,娱乐八卦、情感天地和天涯杂谈分列人气榜三甲。天涯杂谈版块每天的页面浏览量(Pageview)超过50万人。③

第二,“天涯杂谈”是天涯社区的重要版块,在网络社区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天涯杂谈的话题范围广泛,天南地北、衣食住行、情感、社会等等包罗万象,同时天涯杂① 盛晓明《哈贝马斯的重构理论及其方法》,《哲学研究》,1999年第10期,第37页。

② 刘华芹 《天涯虚拟社区——互联网上基于文本的社会互动研究》,民族出版社,2005年11月出版,第36页。

③ 陈迪,姜晓晓《虚拟网络的现实力量——天涯社区影响力分析》,《青年记者》,2008年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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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版块也是社会时政的最主要的探讨区域。天涯杂谈版块是国内网民参与民生和时政讨论的最主要的聚集地,有研究显示天涯社区的用户主要是“现实身份集中在处于上升地位的社会阶层”①,这样使“社区黏合度”②变高。社区影响力的大小离不开社区名人的影响力,天涯社区吸引大批实名制用户,它们中相当一批是现实生活中的名人和各界精英人士,在“天涯”中承担着舆论领袖的作用。此外一些活跃的普通ID用户作为资深网民,其影响力也不容小觑。他们的存在保证了社区的高品质,也提升了社区热度和媒体关注度。许多热点事件的“发源”都是来自天涯社区,比如“躲猫猫”事件和“考研成绩为零”事件等,而“天涯”网友的广泛参与,引起传统媒体的关注和有关部门的注意,推进事件积极有效解决,彰显了其强大的影响力。

考察天涯杂谈民意表达现状要从微观事例中进行分析,以个案为对象,对某一时间段的一定数量的内容资料为样本,深入透析其表达行为。本研究以2009年邓玉娇刺官事件为案例,选取天涯杂谈版块2009年5月至2009年6月底(事件发生到事件结束后讨论热度渐趋平静的时间段)的有关主贴和回帖为主要研究对象。邓玉娇事件是2009年网络民意和舆论下的一个典型事件,由于大量网民的关注和评论,使该事件成为2009年网络最热门事件之一。该事件在天涯社区引发了高度的关注和讨论热情,引发传统媒体的关注,造成极大的影响力。

二、研究现状

民意和民意表达本属于专业划分中的政治学领域,近几年随着大众媒介的勃兴,民意表达的渠道多样化和便捷化,由此民意借助媒介进行表达和传播也成为传播学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早在西方的民意研究中,就出现了相当大一部分将民意与舆论学和传播学相结合的著作,随着网络媒介的快速发展,民意表达得到了迅速拓展,关于网络传播和民意表达的研究著作也呈雨后春笋之势。我国虽然关于民意的研究早期都倚赖外国的学术著述,但随着国内媒介发展的巨大变化,民意表达越来越成为一股潮流和力量,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著述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目前,国内对民意表达方面的专门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数量不多,多一些现象和概念的描述和界定,实证分析的相对较少一些。 ① 陈迪,姜晓晓《虚拟网络的现实力量——天涯社区影响力分析》,《青年记者》,2008年第35期。

② 黏合度被视为网络的主要竞争力之一,主要指标包括网民对网站的依赖程度,忠诚度用户的数量以及网民之间的互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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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表达这个概念最早属于政治学范畴,后来被逐渐应用到传播学领域中,与传播领域中的“舆论”和“舆情”有着相似之处,有的传播学者甚至将这三个概念相等同。1989年德国著名学者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出版以后,许多西方学者将这一理论应用到传播学领域的研究之中,重点讨论了网络虚拟空间的网络交往。

(一)民意与新闻学和传播学相结合的学术论著和期刊

西方民意研究起源于远古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民意研究是从资产阶级革命时代开始的,并在那时确立了民意表达的正义地位。①而西方的民意研究结合新闻传播学则是从李普曼的《舆论学》(1921年)开始的,先后出现了《移民报刊及其控制》(帕克 1922年)、《人民的选择》(拉扎斯菲尔德 1944年)、《自由而负责的传媒》(霍金斯报告 1947年)、《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拉斯维尔 1948年)、《大众传媒学》(施拉姆 1949年)、《传播与说服》(霍夫兰 1953年)、《理解媒介》(麦克卢汉 1964年)等。

西方的学术著述于20世纪70年代引入中国,国内先后也出现了一批研究著作:比如《民意学》(吴顺长 1991年)、陈力丹《精神交往——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陈力丹 1993年)、《中国民意研究》(喻国明、刘夏阳 1993年)、《传播学教程》(郭庆光 1999年)、《解构民意:一个舆论学者的实证研究》(喻国明 2001年)、《变革传媒——解析中国传媒的转型问题》(喻国明 2005年)等。

(二)中国关于网络民意表达的学术论著和期刊

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我国有关网络与民意表达也出现了一批论著和期刊,但数量不多,多是从网络技术、传播学、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主要有:《网络用户信息行为研究》(邓小昭 2010年)、《我们的防火墙:网络时代的表达与监管》(李永刚 2009年)、《中国网络传播研究2009》(杜骏飞 2009年)、《网络危机管理:Web2.0 时代危机解决之道》(林景新 2009年)、《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胡泳 2008年)、《网络空间的表达自由》(王四新 2007年)、《天涯虚拟社区:互联网上基于文本的社会互动研究》(刘华芹 2005年)、《网络互动:意义诠释与规则探讨》(孟威 2004年)等。期刊则包括《浅析完善网络民意表达权》(李飞、张炳照 新视野 2008,6)、《网络媒体民意表达的行为分析》(何德军 新闻实践 2008,8)、《试论我国网络表达自由发展的障碍因素及其对策》(杨久华 兰州学刊 2008年第5期)《互联网:民意表达新通道》① 吴顺长《民意学》,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9一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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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润泽、丁学梅 国际新闻界 2004,4)等。

(三)关于网络舆论、舆情和网络民意表达的学术论著和期刊

《网络舆论引导与和谐论坛建设》(王天意 2008年)、《公共危机中的网络舆论预警机制研究——以浙江为例》(黄鸣刚 2009年)、《从舆论喧嚣到理性回归——对网络人肉搜索的多维研究》(殷骏 2009年)、《沸腾的冰点——2009年中国网络舆情报告》(杜骏飞 2010年)、《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策略》(邹建华 2009年)等。期刊包括《平民舆论:一种基于网络技术的社会监督》(蒋宏、戴永明 新闻界 2006,1)、《论网络媒体对中国社会舆论格局的影响》(郑雅楠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9年第1期)、《网络民议与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力》(刘学英 张振江 尤秀斌 新闻战线 2008年第10期)、《网络言论传播与民众舆情表达》(刘毅 电影评介)等。

(四)关于网络民意表达和网络空间的研究

国内对网络公共空间的研究多是围绕着一个概念,即哈贝马斯在上世纪提出的“公共领域”概念。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对理想话语空间的一个理论构想,与传播学相结合重点关注的是网络本身具有的物质属性以及空间中人的活动,即网络交往行为。哈贝马斯曾经在1990年再版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序言中他提到,“对公共领域结构转型来说,传媒研究,尤其是对电视的社会效果所做的交往社会学研究,同样十分重要”①,强调了传媒研究和公共领域的结合。

关于网络空间的学术论著和期刊有:《虚拟社群》(瑞因高德 2001年)、《网络空间的表达自由》(王四新 2007年)、《天涯虚拟社区:互联网上基于文本的社会互动研究》(刘华芹 2005年)、《公共领域视野下的网络论坛研究》(赵亿,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0卷第2期)、《虚拟的网络社区现实的公共领域——浅谈强国论坛对公共领域的重构或转型》(王君平,《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4年第6期)、《理性的缺失——试议在博客社区中建构公共领域的现实障碍》(王丽娟 丁桃,《新闻传播》,2007年第9期)等。

目前国内针对网络空间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以技术层面的研究为重点,对网络空间环境进行现象性描述和归纳总结。第二,刚性地将网络空间照应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规范,以描述为主,并没有做深入解读。第三,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概① [德]哈贝马斯着曹卫东等译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序言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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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交往行为理论作为公共领域成为现实考察依据,目前国内从交往行为角度剖析网络空间的研究较少。

综上所述,中国的民意表达研究虽然起步比较晚,但是发展速度比较快,陈力丹、刘建明、喻国明等学者在此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就目前国内方面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关于民意表达与传播学相结合的论著较少,且多偏重于网络舆论和网络监管、网络伦理等方面的研究,对网络传播传播环境的描述性分析多于实证性分析,对传播媒介的分析多于对传播效果和受众的分析。

三、研究理论与方法

(一)概念解释

本文是对“天涯杂谈”的民意表达进行分析,而分析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上文提到了目前国内关于民意的界定多是和舆论、舆情相吻合,加之针对本文具体的研究对象,因此在阐述理论与方法之前,有必要将具体概念进行界定。

民意一词在汉语大辞典中的定义是“民众的意愿”。追溯研究论著对民意概念的界定,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中对“民意”进行了广义和狭义的概念区分,卢梭将民意分为两类,一类是公意,一类是众意。①简单来说,公意是指公共的大我意志,即占大多数的主导意见;而众意则是指个体意见的相加组成的意见和。由此可见,民意的狭义概念即公意与传播学中的“舆论”是相近的,而我国学者喻国明、刘建明对民意的界定也是采用的民意的狭义概念。喻国明在《解构民意—一个舆论学者的实证研究》一书中提出:“民意,又称民心、公意,是社会上大多数成员对与其相关的公共对象或现象所持有的大体相近的意见、情感和行为倾向的总称。”②

而另一个广义的民意概念,学者吴顺长在他的《民意学》一书将民意定义为“民意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意识是社会上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的协调与综合,是与国家意识相对应的范畴。”③学者袁岳则提出:“民意是多层次和全方位的”并且“不是各个人的私人意见简单相加就等于民意,民意需要适当的渠道与媒介被公开、传播、交流、辩论、协商,从而形成两类民意:一是共识,一是歧义——被大家感知的不同意见。”④复旦大① 钱超 《论民意表达》,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4月。

② 喻国明 《解构民意—一个舆论学者的实证研究》,华夏出版社,2001年 9月版。

③ 吴顺长《民意学》,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页。

④ 单之卉《民意何来,民意何去—点击民意研究关键话题》,《数据》,200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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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的钱超在《论民意表达》中将广义的民意归结为“四个统一”: 公意与众意的统一(现实中常表现为少数民意与多数民意的统一),公开与潜在意志的统一,正义与非正义的统一,同时也是历史传承与现实生成的统一。①笔者认为这“四个统一”很简单准确地指出了广义民意概念的所有范畴,并且清晰地说明了狭义民意与广义民意的区别。

民意与舆论。学者刘建明和喻国明对“舆论”的定义是:“舆论,是显示社会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具有权威的多数人共同意见”②。这就强调了舆论是一种多数意见。就公开和非公开来说,舆论是公开表达出来的。③因此,舆论是多数意见的公开表达,这就指向了狭义的民意的范畴。在舆论概念的基础上衍生出的“潜舆论”和“舆论场”实际上也是对狭义“民意”概念的一种延伸。因此,民意与舆论实际上的区别是范畴标准的不一致。民意和舆论在英语中都被翻译成“Public Opinion”,在翻译的过程中往往出现混乱,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严格区分界定民意和舆论的区别,民意的研究稍显不足。

从民意和舆论两个范畴可以看出二者的关系,舆论是通过媒体报道整合出来的民意,这个民意有可能是主流的,也可能是少数的,也就是说舆论一定是一部分民意,但民意未必都会成为舆论。媒体对意见的报道通过“把关”、“整合”、“再现”,通常会使民意出现扭曲,所以这时媒体所说的“舆论”并未属于主流民意。舆论通常因为事态的发展阶段呈现不同的意见感情倾向,相对于民意来说变化流动的更为灵活。

民意表达,顾名思义就是将意见公开表达出来,意见只有进行表达才能发挥其作用,产生影响。民众意见的表达可以分为表达主体、客体、媒介、对象、环境等,在媒介技术不断变革的条件下,意见表达的其他部分也在发生着变化,而这所有的表达元素作用在一起所产生的表达效果正是人们不断完善努力的过程。因此民意表达不仅仅是一个公开表达的行为,更是在诸多上述因素作用下相互协调、融合、作用的综合行为。在信息网络时代,外部信息环境的变化使民意表达更加便捷和直接,参与的范围、涉及的话题也更广,虚拟的传播方式也让网络成为多元意见的载体,而这种先进的传播方式是否是理想的交流平台,这也正是民意表达研究在媒介技术变革基础上对所有表达部分进行探讨的目标。 ① 钱超 《论民意表达》,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8。

② 刘建明 《基础舆论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11月版。

③ 美利坚百科全书对舆论的解释是:舆论是指群众就他们共同关心或感兴趣的问题公开表达出来的意见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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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理论

本文主要运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天涯杂谈”的民意表达进行研究。交往行为理论的提出旨在促进社会交往的合理化并为公共领域的建构提出了方法指导。哈贝马斯受现代语言哲学尤其是奥斯汀等人言语行为理论影响,在马克斯·韦伯合理性理论的基础上,吸收米德符号互动论、卢卡奇物化理论、胡塞尔生活世界思想、马克思交往学说,经过对早期法兰克福学派传统批判理论进行继承和改造,创立了交往行为理论。①交往行为理论正是通过对生活世界和以语言为媒介的人际交往活动的语用学分析,揭示了交往行为的三大有效性要求,即“真实性”、“正确性”、“真诚性”,而语言交往

②的三个有效性要求集中到一点,便是符合理性的要求。这一思想不仅在修辞学意义上,

而且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中,将生活世界的范畴与体制系统的范畴联系起来。他用普遍用语学③、道德规范和改变生活世界等三个方面阐释了交往行为合理的实现途径。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立足哈贝马斯对交往行为合理化三个实现途径来逐一分析。主要通过论坛中表达主体的语言行为、交流规范以及外部论坛环境三个方面来对天涯杂谈论坛的民意表达行为进行考察。

(三)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的采用内容分析法和话语分析法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法是大众传播研究采用较多的研究方法之一。它是对传播内容进行系统、客观和定量的一种研究方法。它将非定量内容材料转化为量化的数据,并依据数据作出分析判断。它有效地规避了定性分析的缺陷,提升了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话语分析法是关涉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符号学等各学科的应用科目。内容分析法帮助我们认识外在内容,而话语分析发则是对“话语中的权力关系进行审查和评估”④。法国学者热奈特认为话语承担了两种功能:一种是“显示”,另一种是“讲述”。即描述事物以及表达态度。话语不单单是交流的一种文本,也是反映在话语层面背后隐藏的一种意识形态关系的构建。因此话语分析法是大众传播内容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 ① 王凤才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述评》,《理论学刊》,2003年9月 第5期总第117期。 ② 章国锋 《关于一个公正世界的乌托邦思想——解读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年8月出版, 第2页。

③ 普遍用语学:就是分析语言行为,研究语言的交往职能,探讨说话者和听者之间的关系,阐述二者之间如何达到相互理解的规范性、一般性的前提条件的学说。

④ 胡春阳《话语分析:传播研究的新路径》,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134页。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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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点和难点

近年来,我国针对网络空间的研究大多朝向两个方向,一个偏重于技术分析,对网络环境模式的传播就行探讨,另一个方向则是理论性的阐述,实证研究的较少。目前一些学术论文已经开始对网络空间研究进行一些实证分析,但这些实证分析较为简单,不够深入,专门针对网络论坛的研究也不多,特别是国内高校的硕博论文。且在个案的选择上,针对人民网强国论坛的研究案例最多,对国内其他有影响力的论坛的专门研究比较缺乏。

本文的创新点就在于以天涯社区中的“天涯杂谈”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具体个案进行实证分析,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既从宏观角度对整个网络论坛环境进行考察,又从微观角度对网络论坛中的内容进行分析,既有描述也有论证,系统的对研究对象进行把握。本文难点在于对理论的分析以及应用到研究设计上,其次对选取内容的统计分析也是一大难点,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也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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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涯杂谈”关于“邓玉娇事件”的民意表达分析

1.1 研究设计

1.1.1 “天涯杂谈”关于“邓玉娇事件”的民意表达

“邓玉娇事件”是2009年网络民意和舆论下的一个典型事件。邓玉娇是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的一名服务员,因镇政府的三名工作人员在该宾馆消费时企图对其进行骚扰和挑衅,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向两人,其中一人因刺伤较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舆论一边倒地支持邓玉娇,抨击邓贵大等县政府官员。2009年5月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认定邓玉娇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并移交检察院进行公诉。在此阶段,网民继续声援邓玉娇,甚至开始质疑公安局的认定结果。2009年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邓玉娇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所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过当的性质,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伴有心境障碍,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判决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①

邓玉娇刺官案造成了强大的网络舆论潮。在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网友制造了强大的声势和舆论潮。天涯论坛中的“天涯杂谈”对此事件也进行了强烈的关注和激烈的讨论。从5月14日事件被媒体披露的第一天“天涯杂谈”上就出现了关于此事件的第一篇帖子——《邓玉娇自述——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此帖引起了的强烈的关注,随后相关主题的帖子也越来越多,相关讨论也越来越激烈,其中在公安局在对事实进行判定之前以及法院对邓玉娇事件进行宣判之后两个阶段,“天涯杂谈”对其的讨论最为激烈。从这两个阶段可以看出,网友对邓玉娇的声援以及对法院判定结果的一个讨论的热潮。此事件在网络上的影响的深度广度早已经超越了对邓玉娇的判决和对官员不良行为的谴责,而是将它看作现实社会中官与民矛盾的一个典型范例。

1.1.2 研究框架制定

哈贝马斯认为实现“合理化交往”需要三个途径:选择恰当的语言进行对话,承认① http://baike.baidu.com/view/2443586.htm 百度百科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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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涯杂谈”关于“邓玉娇事件”的民意表达分析

和重视共同的道德规范,改变生活世界。①根据其表述的三个途径,对天涯杂谈社区“邓玉娇事件”进行逐一考察。

首先,对天涯杂谈社区表达环境进行分析。哈贝马斯所指的“生活世界”是创造性

②活动的可能场所,表明的是社会制度化与文化潜能的关系。它是交往行为的背景设定,

哈贝马斯通过“信念存储”③来解释生活世界:“文化或符号系统方面的解释范式、社会制度方面的解释范式、自我的解释范式”④ ,即对文化、语言符号、价值观的共享和应用常识;对如何协调组织关系的认知;对人的认识和如何行动的认知。在生活世界中,拥有共同的“信念储存”是合理化的基本规范。哈贝马斯说阐述的“改变生活世界”正是对这种信念的一种普及和共享的过程。网络民意表达的交往环境只有接近这种“信念储存”设定才能促进其表达的合理性。因此,对表达环境的分析主要通过网络传播媒介、网络制度规范、网络中的人三个方面来进行,以窥探网络交流环境是否具有合理化的存在因素。

其次,实现合理化交往的第二条途径是承认和重视道德规范,他认为道德规范是在普遍化原则的意义下,人们所拥有的交往资质,这种交往资质体现的是一种普遍化原则,这就是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商谈伦理”。这种商谈伦理的核心是主体间性,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在互动中的体现。因此对网络论坛的研究则通过网民之间的互动关系来体现交往资质的水平,主要统计类目设置如下:

发帖和点击量的统计:发帖量网民意见表达的重要表现形式,点击率体现意见的传播和关注度的一个重要参数。发帖量与点击量之间的关系比值则反映了总体参与度的一个宏观概况。

回帖量的统计:回帖量是对主贴被关注程度和直接参与互动分布的一个有效值,直接显示表达自由程度。

ID发帖情况:ID是谁在发言的身份标识,它体现的是参与互动的用户数据量,ID发帖量直接体现互动活跃性的重要指标。

字符数统计:字符数是考察交流程度的一个参数。 ① 韩红《论交往行为合理化的实现途径——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核心问题》,《学术研究》2002年第2期

② 同上

③ 艾四林 《哈贝马斯》,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03-104页

④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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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选择有效的语言形式进行对话是哈贝马斯从普遍用语学角度对表达的话语形式提出的要求。语言作为交流媒介对话语意义的彰显具有重要作用,有效的话语形式无疑对交流起积极的促进作用,促进“合理化交往”。哈贝马斯将人的语言分为四种类型:命令式、记述式、调节式、表现式。根据这四种分类,提出了他著名的观点之一,即话语的有效性要求:现实性、真实性、正确性、真诚性。

如下图所见:

表1 语言互动的纯粹类型① 行为类型 典型的言语行为

策略行为

会话行为

规范立场 戏剧行为 命令式 记述式 调节式 表现式

此外,语言作为媒介的进行表达,语言的字符数量、语言的内容指向也对表达效果具有影响。统计类目设置如下:

字符数的统计:字符数量是互动水平、交流层次的体现,侧面反映合理化交流程度。 语言行为统计:话语形式的量化,反映有效性话语形式对合理化交流行为的作用。 语言指向统计:关注内容的方向,是理性表达程度、交流水平的体现。

1.1.3 研究说明

研究对象的内容选取:

在天涯杂谈版块中的搜索栏中输入 “邓玉娇”、“刺官”等关键字进行搜索,从遴选出的结果中选取2009年5月——2009年6月底的所有主贴。即为事件发生到事件结束后讨论热度渐趋平静的一段时间。经笔者统计,共有122条主贴。由于回帖的数量巨大,鉴于统计的困难和时间的限制,笔者通过系统抽样②,选取了1396条回帖。

①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曹卫东译 《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性》,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2页。

② 由于全部主贴的回帖数量较大,统计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把122个主贴按发帖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编号为1到122,抽取编号为1的帖子,一共12个主贴,其回帖总数为1396个,平均回帖达到116条。本文以下涉及回帖的统计均以此抽样样本为研究对象。 12

第1章 “天涯杂谈”关于“邓玉娇事件”的民意表达分析

相关概念解释:

主贴:在论坛中发起话题,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态度的帖子,也叫作“第一帖”。 回帖:跟在主贴后,对主贴或者后面的跟帖进行的意见评论或表达的帖子。 点击率:主贴的浏览次数,也是衡量主贴人气的重要指标。

ID:英文IDentity的缩写,身份识别标识。在网络中通常指网络空间的用户名称。 字符数:指文中的字母、数字、文字等的数量。

1.2 “天涯杂谈”的表达环境

对天涯杂谈社区表达环境的分析以哈贝马斯对“改变生活世界”的论述作为依据,分别对网络媒介、网络制度、网络主体即人进行分析。

1.2.1 “天涯杂谈”的传播特性

网络作为新型的媒介形式,具有直接便捷、虚拟匿名、平民化等特点,使民意表达意见更加多元化,参与度更为广泛。“天涯杂谈”作为网络论坛媒介,它的传播特性符合网络传播的基本特征,又具有自身网络论坛传播的特性。

第一,匿名性。网络的虚拟性来源于网络的匿名性,网民可以来自不同地域、不同阶层,具有不同文化,不同年龄和性别,共同聚集在一个网络空间里进行交流。在这种交流中,摆脱了现实中真实身份的束缚,组成虚拟的人际关系交往,形成一种完全虚拟的交往模式。

第二,直接性。网络媒介的开放性削弱了“把关作用”。网络交往和表达具有直接性,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只存在与媒介的互通。用户只要通过网络就可以直接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个行为完成了最直接“面对面”的过程,既可以面对统治阶层,又可以面向普通的社会民众。在论坛中,表达的直接性体现在用户发帖、跟帖、回帖等行为中。

第三,广泛性。这种广泛性不仅指参与主体的广泛性,而且所探讨的议题也具有广泛性。网络主体一旦进入网络空间便会消解其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地位等限制。因此网络具有广泛的主体参与性,它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被少数社会精英掌控的局面,具有一般社会大众的接近性,使处在不同社会阶层的人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去进行意见表达,“把身份地位的‘区隔’转化为对人的普遍权利的认同和构建”①。而话题的广泛性则涉及到民生、社会、政治、艺术、娱乐等各方各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社会中任何话题① 张淑华 《网络对媒介民意表达结构的变革》,《当代传播》,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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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现象都可以拿出来言说和讨论。

“天涯杂谈”是最具影响力的网络社区之一,拥有更加开放的空间平台,每天平均吸引用户高达150万,是网民获取信息和新闻的重要渠道之一。其次,社区黏合度高。天涯社区的忠诚用户广泛,形成了社区中的虚拟交往群体,网络符号认知度高。再次,聚集大批优秀网络写手和资深网民,对信息广泛传播和品质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天涯杂谈”的传播的开放性、直接性、匿名性等特点以及自身的影响力为人们达到对文化、符号系统方面的解释范式提供了条件。网络的易操作、低门槛以及开放广阔的平台赋予行为者实现态度、知识共享和示范,加速了共同性的价值、文化的达成并将其影响扩展到传统媒体。网络的传播环境还为自我行为提供范式,并在群体的交往中实现行为融合。这对合理化的交流方式和理性化的表达提供创造了有力保障。

1.2.2 “天涯杂谈”的论坛规范

论坛空间没有绝对的自由,需要论坛秩序去规范和管理。秩序需形成普遍化的制度才能发挥作用。我国并没有专门的互联网论坛方面的法律法规,多是宏观方面的主干体系,从全局方面保障互联网的有效运行。

截止到2010年,我国相继出台了30多部互联网法律法规。比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范了互联网传播内容以及信息管理制度等。其中制定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10月8日第四次中国信息产业部部务会议通过)是专门针对网络论坛的一部适用性法规。它明确地指出电子公告牌所应禁止发布和传播的内容,以及对用户信息的管理等要求。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①,“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②。

网络论坛的“自治”是论坛管理的重要方法,这种管理实质上是一种在法律的范围内的“网民自治”。根据自身要求而制定管理规范的管理方法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因此,①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

②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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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涯杂谈”关于“邓玉娇事件”的民意表达分析

不同性质的网络论坛内部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天涯社区的管理也有着自己的一套规则,天涯社区从2003年之后采用总管负责制的管理方式,一种分级分工的管理方式。不同的等级有着不同的权限,等级越高权限越大,而相同的等级有着不同的分工。天涯社区制定了《社区基本法》,是“天涯”自治的基本大法,该法规对社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言论、处罚、版权责任以及不同的群体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当然具体到不同版块,又有不同的具体的管理规定,“天涯杂谈”的《发帖标准暨管理规定》就详细说明了发帖的内容以及字数等。

“天涯”的《社区基本法》本着一种引导新手、学习教化、注重奖励、严惩不良行为的精神。使其社区成员能有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并保证交流的有效性。对于一些有独到见解和深入分析的帖子,版主会进行置顶推荐和精华推荐,而对于一些恶意、不文明、有意扰乱秩序的发言,则采取一系列严厉的措施,这也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方式。例如恶意辱骂、诋毁、有不健康发言的帖子,注册恶意ID以及恶意灌水和翻帖等行为,天涯社区采取封杀ID、取消发言权限或者降级等处分。处罚等手段虽然是重要的管理手段,但却不是管理最为良好的手段,因此天涯在对一些恶意ID进行惩罚时,往往会以公告的方式向网友解释处罚的方式与原因,旨在沟通寻求理解,创建良好的氛围。

论坛的规范是为行为者提供组织社会关系以及为协调良好互动关系范式的有效保证。一个合理的管理规范的制定不仅培养群体成员之间的认同感,并能达到良好、理性的表达效果,对自我行为认知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天涯杂谈社区自上到下拥有完整的规范体系,但这种规范也存在着弊端。标准难以明确,在执行中存在着争议,管理员的责任分工不明,对管理员以及版主的声讨在论坛中也时有发生,对于一些态度观点犀利的帖子往往免不了“删帖”的命运,许多人质疑版主的管理方式,甚至发起弹劾“版主”的活动。诸如此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对 “社会或社会制度的解释范式”无疑具有消极作用,对组织关系以及协调互动产生了达成共识的阻碍。

1.2.3 “天涯杂谈”的用户

统计具体某个区域的人口参数的难度是极大的,天涯社区的注册用户每天都在持续增长,且流动性很大,因此难以得出具体的概况分布。但我们可以从《中国网络社区研究报告》窥探出一些特征。虽然天涯社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用户的参数会与总体有所差别,但大体趋势是呈一致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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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网络社区研究报告》中显示,中国网络社区用户的男女比例基本相当;社区用户年龄呈年轻化趋势,主要集中在21-30岁之间,占到了七成以上;中国的网络社区用户的学历水平普遍较高,大专以上学历用户占到78%以上;用户的职业分布前三甲为文职人员、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士,共占约60%左右;用户个人月收入较为均衡,涵盖各个收入阶层,中等收入较高。另外,依据《2007年中国网络社区研究报告》,用户使用互联网的目的前三位的是:找寻解决问题的办法,讨论感兴趣的话题和浏览信息。

用户的属性和使用行为对网络表达具有重要作用。“人性和自我行为方面的解释范式”的建立首要反映是主体人的总体水平属性和人的使用动机上,即用户本身品质的高低决定着对自我行为的认知和如何实施行为的方法。同时,对共同价值观、文化以及语言符号的认知也起到重要作用,是其思想行为上的保证。从上述的报告中所指出的用户属性和使用目的可以看出,相对较高的知识水平和生活条件,积极获取信息的动机有利于自我正确认知,如何正确实施自我表达行为。但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CNNIC)2011年1月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在中国网民数量呈快速上升的同时,中国的网民结构总体仍呈现低龄化、低学历和低收入群体特征。伴随这一趋势的发展,势必对网络论坛产生影响,而先关的调查机构的研究报告也指出了网络论坛社区人口特征趋势波动与总体相同。

1.3 “天涯杂谈”邓玉娇事件的互动行为分析

哈贝马斯认为交流的理性化的第三条途径即为具有一定的道德规范的约束,实际上这种道德行为是对交流主体的一种要求,而这种要求就直接体现在其意见表达的行为之中。所以,这一节通过考察指标的设定对研究对象进行内容分析来达到考察“天涯杂谈”主体意见表达行为状况。

1.3.1 发帖和点击率统计

对“天涯杂谈”微观环境的考察可以从网民的意见表达以及交往互动中体现出来。发帖和点击率是考察环境对事物讨论影响和传播程度的一个主要因素,也是网民参与程度的一个有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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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涯杂谈”关于“邓玉娇事件”的民意表达分析

表3-1 发帖情况表

帖子数 主贴 回帖 最高值 最低值 平均回帖 表3-2 点击率情况表

点击率 最高值 最低值 平均值 表3-3 平均回帖与点击数比值表

平均回帖数平均点击数 比值

上图是对研究对象的发帖情况(主贴和回帖)和点击率情况的统计归纳,从中可以看出,在两个月的时间段,“天涯杂谈”的注册用户对此事表现出了高度的关注程度,积极参与发主贴达122条,在122条主贴中,平均的回帖量高达165条,而平均的点击率更是达到上万次,即使点击率的最低值也到了77次。因此“天涯杂谈”对该事件的意见传播程度和公开程度很高,交流环境具有很强的公开性和影响力。值得注意的是,回帖为零的主贴也有最少近百的点击率,加之图1-3所显示的平均回帖率与平均点击率的比值显示出一个较低的程度,这个比值可以显示参与发言与浏览量一个比例关系,发言的次数明显少于浏览的次数,即“看多言少”,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潜水”后者消极发言方式。

1.3.2 回帖量情况统计

表3-4 回帖量统计表 回帖数

主贴数

百分比 0条条条条条以上 从回帖量的统计来看,在122条主贴中,有84条主贴有回帖,占了约七成左右;而38条主贴则没有任何回帖,占到了30%左右,有5条主贴有1-2条回帖,占5%。在主贴中,

20条以上的回帖又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可见,在意见讨论的过程中,出现了两极分化,

占最多比例的两项不是没有任何回帖,就是回帖数量很大。零回帖的主贴的意见表达并没有形成讨论,而只有1到2条回帖的主贴的意见表达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效地讨论。这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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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122条主贴中,真正有效进行意见表达和交流的主贴变成了89条,占主贴总量的80%。而高回帖量的主贴不在少数,除了“天涯杂谈”本身的传播影响力和注册用户数量多的外部原因之外,跟主贴的内容质量有着很大的关系,在后面会详细论述。

结合主贴的平均165个回帖数量来以及具体跟帖数量上的统计中可以看出,“天涯杂谈”的意见交流讨论呈现一个比较积极的状态,根据哈贝马斯对共识的论述,这种积极的意见交流也是经过深入、辩论、妥协、说服、同意等而形成同一意见前的基本前提。

1.3.3 ID发帖情况

表3-5 主贴ID统计表 主贴数

ID数 1条 110个 2条 3个 3条 2个

表3-6 回帖ID统计表

回帖数 回帖ID数

表3-5显示了发主贴的ID数情况,115个ID参与发表了122个主贴,其中每一个ID至少发表了一条主贴,图3-6也显示了其1396条的回帖量是由845个ID完成的。可见,参与表达的ID的数量是巨大的,而且每一个ID都具有发表意见的机会。

表3-7 回帖ID数量情况统计表 回帖总

数 回帖ID总数

数量 百分比数量 百分比数量 百分比 1条回帖 2-9条回帖 10条以上回帖 ①

从表3-7中可以看出,845个ID一共回帖1396条,其中80%的ID只回了一个帖子,只有20%左右的ID用户重复发帖。ID回帖数量情况比较直观地显示了发言状况,大多数的ID用户处于消极的发言情况,他们只是偶尔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而且缺少与其他发言者的互动,不能形成交流的有效性。

1.4 “天涯杂谈”邓玉娇事件的语言行为分析

运用合理的语言形式进行表达能促进交往的“合理化”,语言充当交流媒介,作为① 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把122个主贴按发帖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编号为1到122,抽取编号为1的帖子,一共12个主贴,其回帖总数为1396个,平均回帖达到116条。本文以下涉及回帖的统计均以此抽样样本为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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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涯杂谈”关于“邓玉娇事件”的民意表达分析

一个外在符号形式依然发挥着有效作用。对语言形式的运用方式、语言字符的数量抑或是语言内容指向都对表达行为有着重要作用。

1.4.1 回帖字符数统计

表4-1回帖字符数统计表 字符数字符以下字符字符以上

回帖数

百分比 在“天涯杂谈”发主贴至少要求500字符以上,属于论坛的深水区,其旨在进行有意义的深度探讨。而其话题的表达效果以及讨论交流效果如何,可以通过其回帖的字符数窥探一二。由于网络的意见交流主要是倚靠语言为媒介,因此,语言的字符数的多少也是其进行探讨交流程度的一个主要指标。从表4-1中,可以看到,相对于主贴500字符以上的主贴,60%以上的回帖只有20字符以下,它们大多是对主贴的一个态度的简单表明,并没有阐述自己的观点,更或者是情绪的一种宣泄。根据哈贝马斯对沟通层次的论述,这种简单的态度表达只是停留在一种“言语沟通”①的层面上,属于最浅层次的表达,而深入的交流则需要用进入“理论沟通”和“后设理论”的沟通层次,即以通过论述、辩论的方式来进行,这也是意见表达趋于理性的方法。

1.4.2 语言行为统计

下图是122条主贴的语言行为类型图,根据图示可以看出,调节式语言行为和记述式语言行为占的比例最多,表现式语言行为和命令式语言行为相对较少。根据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调节式语言行为旨在以沟通为取向建立一种规范立场的行为,其表现为试图建立一种人际关系,而否定了这种表述,也就意味着对其正确性产生怀疑;记述式语言行为则是以沟通为目的的对事态客观呈现行为,它试图对某种事实进行陈述,与真实性相关。同时,哈贝马斯也指出,调节式语言行为表征的是一种道德实践知识,主要以实践话语作为论证形式;而记述式语言行为表征的则是经验和理论知识,以经验和理论话语作为论证形式。

① 哈贝马斯认为沟通分为四个层次:言语沟通、理论沟通、后设理论沟通、后设伦理沟通。其中言语沟通是最低层次的沟通,其真实性和规范最容易遭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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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式记述式调节式表现式

图1 语言行为类型图

具体到“天涯杂谈”对邓玉娇事件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出,记述式语言行为中相当一部分的陈述只是简单地对事件发展的一个描述和说明,只有很少是运用理论来论证事件背后的意义,比如“邓玉娇是精神病(听我说说理由)”、“邓玉娇回老家了”、“邓玉娇开博客了”等主贴就只是就事件发展进行说明以及细节分析,而像“从邓玉娇事件看权力的博弈”、“心理学专业学生批邓玉娇案的无理”等透过事件进行分析论证的主贴则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而调节式语言行为表征的道德实践知识几乎很大一部分只是简单的对是与非对与错的一种言语式沟通。比如:题目“是谁下令把邓玉娇捆在精神病院的床上?”的主贴,其内容只是对公安机关行为的一种质问,这种质问充斥着愤怒情绪的呐喊,并没有进行理性的分析。

1.4.3 主贴内容意见指向

表4-3主贴意见指向统计表 意见指向 邓玉娇 事件

细节 事件 发展 官员、警方、

法院

主贴数

百分比 政府社会和法律 其他 15.7%16.5% 20

第1章 “天涯杂谈”关于“邓玉娇事件”的民意表达分析

邓玉娇和事件

细节

关处理方

图2 意见指向分布图

如图表所示,表4-3显示出在122个主贴中的意见指向情况,有将近29%左右的主贴内容指向邓玉娇本人,除此之外,对事件的具体细节和发展进程也是主要的关注焦点,对官员、公安机关以及法院在此事件中所起的作用和行为也有一定的评论和探讨。图2是笔者对意见指向的类型的一个归纳,可以看出,网民对事件的细节和邓玉娇本人状况表现出了更为浓厚的兴趣,而这些细节和本人的情况则是出脱于事件本质之外的信息。而对事件解决所涉及的官员、警方和法院等相关部分的行为的关注和讨论则是相对较少的,部分主贴还透过此事件来折射政府、社会的弊端以及探讨法律对事件的判决等,这部分主贴的内容将表达的主题进行了延伸性扩展,透过邓玉娇事件来反思整个社会发展状况。但是,这部分内容的主贴只占据极少一部分。大部分网民存在着一定的猎奇心理,使话题的探讨停留在一个对本质事件起不到决定性表达的状态中。比如,其中一个“我觉得邓玉娇好美”的帖子,只是贴了几张邓玉娇的照片,就获得上万点击率,极具人气。

这种内容指向过于猎奇的表达往往是产生不良和虚假的信息的温床。为了赢得高点击率,网民会可以制造一些虚假和不良信息来吸人眼球。在邓玉娇事件的表达中,事实证明相当一部分对邓玉娇本人和细节指向的帖子信息都是虚假的,比如,关于“邓玉娇被捆绑在精神病床上高喊救我”以及“邓玉娇开博客了”的帖子都是虚假的,而这种虚假信息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更加激化网络情绪。此外,如表4-3所显示的,内容指向为其他的主贴也占据了14%的比例,所谓其他包括一些戏剧化的内容表达以及对网民态度等方面,比如“扯淡的五月——屈原和邓玉娇”这个帖子就是将邓玉娇事件进行了戏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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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天涯杂谈社区民意表达的问题

2.1 “天涯杂谈”民意表达的问题

2.1.1 互动行为“多”与“少”的对立:有效对话难以实现

通过对“天涯杂谈”邓玉娇事件的交往互动行为的分析,显示出一个这样的问题:

①论坛中“潜水者”多,参与表达的人少;发言一次的人多,重复发言的人少;部分主

贴回帖多,部分主贴回帖少。

首先,论坛中实际参与表达的人大大少于“看”的人,参与表达者的意见只是公开的意见,而潜在的意见由于没有参与表达,因此无法掌握和了解公开的意见是否可以代表主流的意见,这也无形中埋藏了“沉默的螺旋”的隐患。沉默的人数越多,这种被公开表达的意见的主流代表性就越值得怀疑,而这对后来的表达和交流的意义性至关重要。其次,发言一次的人多,重复发言的人少。大多数用户只是“蜻蜓点水”,点到为止,并没有为一个问题或者事件进行反复讨论,对有效性的对话和交流造成了很大的桎梏。哈贝马斯认为,话语主体是通过语言交往来达成共识的。假如交往行为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必须通过对话、通过质疑、诘难和反驳,以及辩护、论证、修正、发展来达到最终的一致,并在最终的一致的话语中实现真实性的要求。②因此这也就决定了表达并不是一个一次性完成的过程,而必须有重复、反复的过程。浅层次的表达更难以实现理性化的目标。再次,主贴的回帖有的多,有的少。这种明显分布不均匀的现象呈现出一种选择性对话的模式。找寻感兴趣的话题,而忽略不感兴趣的话题。这表现出一种交往过程中的非普遍化原则。哈贝马斯将主体间性提高到商谈伦理的中心位置,③平等性正是体现在交流互动中的。无可厚非的是,这种不平等的交流方式造成了许多意义话题的流失,极容易让非理性的内容意见成为主宰。 上述三种表达交流形式都难以达成有效对话,实现深入讨论、交流在辩论、反驳、论证中得到真理的目的。参与表达、互动程度等行为都是“理性”获得的提前因素。而① 指那些只浏览帖子不回复或者发表主贴的网络用户。

② 章国锋《关于一个公正世界的乌托邦思想——解读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4页。

③ 韩红《论交往行为合理化的实现途径——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核心问题》《学术研究》2002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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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天涯杂谈社区民意表达的问题

促使“多”与“少”对立解决的主要方法则需要多方联动,它牵涉着客体与主体等多方面因素。

2.1.2 语言行为“多”与“少”的对立:理性精神的缺失

通过对语言行为的分析,不难得出这样的对立关系:浅层次表达的人多,深层表达的人少;调节式和记述式语言多,表现式命令式语言少;语言猎奇的多,论证的少。这样的语言行为很显然是表达主体理性缺失的一种表现。

首先,表达浅显是偏离理性化的表现之一。哈贝马斯把沟通分为四个层次:言语沟通、理论沟通、后设理论沟通、后设伦理沟通。理论的沟通需要长篇幅的论述,而大多数回帖的字符数在20字以下,这只能是最基本的态度表达形式所需要的字符数。这种简单的沟通方式浅显,难以实现深入的论证,从而无法获得哈贝马斯所说的“真理”。理论的缺乏的沟通也极易走向情绪化论述的方向。

其次,调节式语言过多。调节式语言行为“具体表现为言语者想建立一种正当的人际关系”①,表征的一种“是与非”的道德实践知识的表述,是主观世界的实现领域,因此这种话语方式难以实现“合乎理性”的表达氛围。例如帖子“邓玉娇无罪”,“谁能替天行道解救当代烈女邓玉娇”,“邓玉娇不就是一个杀人犯吗?”等帖子。

再次,语言指向有明显猎奇化倾向。“猎奇”,顾名思义,指探寻新奇的事物,而满足人们的好奇心。邓玉娇刺官案背后影射出官员作为、政府处理以及社会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但是我们看到大多数的网友语言指向了案件的细节和邓玉娇本人,对事件细节进行了放大,夹杂着一些“想象”, 这些意见指向的内容很显然脱离了“理性”的前提,内容真实性不确定,缺乏严肃的态度。例如,下列主贴和回帖:

今天看了新闻觉得邓玉娇好漂亮(浪子不唱情歌 2009-6-16 18:40:00)

不好看,人家会要她?估计是非常的好看哦(周驰胜 2009-6-16 18:44:52)

楼主是个好心的人(骑摩托的人 2009-6-16 18:46:08)

娇(B上两扇2009-6-16 18:46:10 )

娶妻当娶邓玉娇(fengxuxing 2009-06-16 18:56:10)

果然人不可貌相。光看背影,很单薄一女子啊,安有若般冲天豪气?巾帼不让须眉。谁说女子不如男?衷心祝福以后平安,合家欢乐。(光棍侍郎2009-06-16 19:01:26) ①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曹卫东译 《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性》,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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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这位美丽勇敢善良的女孩子安静的生活吧,各位。玉娇势必成为我们心中的女神!(qlaiaqu 2009-06-16 18:58:57)

……

这种以挖掘当事人和放大事件细节的表达在网络这个人人可以成为信源的媒介时代,已不单单成为新闻媒体所应规避的模式,每一个具有表达权利的个体都应该提高认识,游离出具有媚俗化、游戏化倾向的表达。而这种一味猎奇化的表达也是虚假和不良信息滋生的一种载体。

网民理性精神的缺失是制约语言表达行为的最重要因素。“理性”是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的核心,也是其为“公共领域理论”出现的困境提出的一种可行化解决方案。是为探索真理,达成共识,形成民主、公平的乌托邦而提出的美好设想。之所以被称为设想,其主要原因就是制约表达行为的能动性因素难以达成。定位“深水区”的“天涯杂谈”本该以高质量内容取胜,以思辨见长,但是我们却发现在邓玉娇事件的讨论中大部分的用户表达是背离哈贝马斯的有效性需求的。哈贝马斯从商谈伦理等方面提出了通过道德的完善和交往资质的学习机制的加强来提升和完善主体的不足。此外,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对外在的调控和先关培养手段来弥补一些不足之处。

2.2 天涯杂谈民意表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任何问题的原因都离不开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限制,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提出语言有效性需求的同时,也承认道德规范的约束和改变生活世界两方面的对交往理性的重要作用。针对“天涯杂谈”的民意表达状况所出现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2.1论坛法规制度不完善,管理秩序松散

民意表达需要制度规范,没有制度强制性规范主体行为很难实现理想的交流方式。网络的匿名性使网民消除忧虑,直言不讳地“直诉衷肠”,也因此网络中充斥了大量过激和情绪化的宣泄以及网络侵害行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目前尚没有有效的规章来约束网民意见表达行为,我国当前的民意表达制度尚不完善。网民的民意表达行为无章可循,行为很容易出现偏差和无序。有人认为,网络是一个新兴事物,其立法跟不上其发展中出现的源源不绝的矛盾。作为灵活比较强和网络论坛,其表达主体的表达行为和语言行为也远远无法用一个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具体的规定,其实这本身 24

第2章 天涯杂谈社区民意表达的问题

是错误的思想。任何虚拟的世界以及行为世界都是建立在现实世界的基础之上的,都必须遵从现实世界法律的约束。

外部法律的缺失和空白,使论坛内部的法规也难以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网络外部立法缺乏主干体系,使对具体的网络空间和行为方式的规范缺乏总体依据;其次,内容太过宽泛,许多具体的网络现象和问题依然无法可依,内容针对性较差,比如对于一些网友在互联网上的“爆料”是否构成侵害和攻击,没有具体判断标准,无法拿捏尺度。在论坛中,对帖子内容是否可以被发表公开没有判断尺度,这样的交流很可能容易出现脱轨和争议,而难以形成对话的有效性和理性。

论坛内部的管理秩序松散也是制约良好对话交流的因素。其主要表现在,论坛内部法规程尚不统一,法规水平参差不齐,自主程度高,难以令人信服,甚至约束了自由表达的权益。我国并没有相关论坛管理的法律法规,目前网络论坛是采取自我管理的方式,不同的论坛具对发言权限、内容规范、ID管理有着各自的要求。天涯社区、强国论坛、百度贴吧等国内著名论坛可以说各有自己的一套管理方式,而这种管理方式有相当论坛自己的随意性,这对参与表达也存在着一定的影响。天涯社区作为商业性、影响力较大的民间论坛,相对于强国论坛话题更为“抓人眼球”,讨论更加深入,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监督性,极具锋芒,因此在管理上不会像强国论坛那样严格,比较宽松。

天涯社区建立初期采取的是“站长负责制”,2003年则实行“总管负责制”的管理模式,将管理人员按照等级进行逐层分工。天涯社区制定《社区基本法》作为社区全体成员的最高大法,各个板块也拥有各自相关的规范和宗旨,例如,天涯杂谈板块规定主贴的字数不得少于500字,内容以杂文为主。从天涯杂谈对“邓玉娇事件”讨论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清晰探析出论坛管理存在着不规范现象:首先,管理规程的制定不合理不明确,权威性和公信力不高。比如,删帖和审核不能给明确的说明,以至于许多网友辛苦发的帖子被屏蔽,而相关的法规却缺少说明;其次,论坛管理者具体责权分工产生重叠和矛盾,执行力度不够。论坛的管理等级制度赋予不同的权限标准,而问题常常是不同的管理者存在着管理权力重叠,而当对同一事件发生冲突时,难以解决,以致造成执行困难。第三,管理者和版主之间的管理矛盾。管理者是网站的工作人员,而版主则是在网民中选拔出来的。各自利益诉求的不同造成管理理念的分歧。管理问题的产生直接制约着网络民意表达的效果,因此应该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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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建立法制的论坛秩序,进行公平、合理、正确的管理方式才能给参与者创建一个信服、权威的交流模式,才能让参与者不仅限于“看”,而是主动去“说”,让对话者的交流气氛更加活跃,参与更加积极。形成有效的对话模式,为理性交往创造条件。

2.2.2 政府缺乏民意疏导能力

政府信息的不透明以及面对民意混乱时疏导不利和滞后的观念给民意表达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我国政府早就将网络舆论引导作为关键的任务来抓,但在面对重大的突发性事件时却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的桎梏,对信息重压制而轻疏导,使网络流言不断,这种企图用强制措施来阻挠传播的方式显然并不能很好的达到息事宁人的作用。实际上,在事件发生后权威部门第一时间所公布的消息是阻止网络流言泛滥的最好的手段,在民意客体有所反映时候先传输以正确的消息。但是在“天涯杂谈”邓玉娇事件的表达中,相关的管理部门却是采取了限制的措施,由于对当时主贴和回帖的删除情况无法做出统计,因此很难掌握信息限制情况,但是删帖和信息限制却是的确存在的,也有网友在“解禁”后感叹“终于可以说说邓玉娇了”。这种限制无疑使邓玉娇的事件细节变得“疑云重重”,大量指向猜测和想象的内容跟相关部门的屏蔽信息有着重要的关系。学者肖巍指出:“信息渠道的不透明,遭遇突发事件,总有人试图掩盖真相,但在科技网络发达的今天,这

“比风险事件本身更可怕样非但不能稳定局势,反而陷自己于被动境地”①,他还认为,

的是公众对风险不确定性的恐慌”②。

政府在宣布权威信息方面出现真空的时候,海量的意见、多元的反应就会使整个传播气候难以把握。网络论坛的环境赋予个人表达者前所未有的自由度和参与广度,个人的意见和个人情感的抒发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表达由被动变为主动,言论也得到了相对宽泛的自由。面对这种海量的意见表达,对政府实施消弭虚假信息、意见整合、舆论引导提出了极大的要求。海量信息中任何一个敏感点或者小道消息都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在混乱无秩序的时代增强了人们不安感和不确定感。在“天涯杂谈”邓玉娇事件讨论中我们依然看见,政府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并没有采取权威消息发布的措施,因此,在意见多元指向之下,无可避免地看到了诸如“邓玉娇被捆在医院床上”,“邓玉娇① 肖巍 《风险社会中的协商机制》,《学术界》,2007年第2期。

②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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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天涯杂谈社区民意表达的问题

被打”等这样的虚假信息,政府没能有效地进行信息整合和舆论引导,即使滞后的消息发布和“天涯”管理者所进行前期的言论限制等依然不能使传播环境得到一个合理有效的控制。如何在海量信息中挖掘敏感信息,预警、掌控、把握言论尺度以及科学合理的引导艺术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2.3 网民公民意识的淡薄

哈贝马斯将“理性”放置在其理论系统中的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他认为“交往理性对克服生活世界殖民化、实现社会合理化过程中的决定作用,并将交往行为理论提升为话语伦理学和文化政治学的高度,主张用相互理解、宽容、和解的立场处理不同信仰、价值观、生活方式、人际关系、文化传统和国际关系,认为符合交往理性的话语平等和民主是社会交往、文化交流的行为准则,是理想、公正、稳定的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条件,也是未来文明发展的方向。”①在网络世界中,正如其有人指出其匿名性的特点赋予更多自由的同时,也使价值判断变得模糊和不确定。

网络空间的交流效果在受到外界环境限制的同时,其根本在于它是人主体意识的再现,提升人的素质和意识才是得以保证交流品质的根本因素。实质上,理性精神的缺失正是网民公民意识和责权意识淡薄的表现。公民意识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

②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是责权意识、民主意识、道德意识的统一,

它不仅是对赋予权利的有效享受,而且是一种理性自觉和心理认同,是一种权利和责任相互融合的意识形态。我国法律赋予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民既应该充分履行权利,也应该视自己为有责任感、有道德感的主体,并承担相应的主体行为。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奴役思想根深蒂固,公民意识仍然很薄弱,学者李公明指出,我国公民意识在苏醒但缺乏自主意识,公民意识的淡薄直接导致其对自我权利、价值以及自我认知的模糊。

在“天涯杂谈”的表达中,我们看到调节式语言超过48%,对邓玉娇本人和事件细节的关注度的帖子高达近一半。而吸引人的猎奇“标题党”的回帖量也都有超过20贴左① 王凤才《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述评》,《理论学刊》,2003年9月 第5期 总第117期。 ② 百度百科 公民意识http://baike.baidu.com/view/13116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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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事件 邓玉娇事件 从“邓玉娇事件”看“天涯杂谈”的民意表达_邓玉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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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而对“邓玉娇事件”进行事实说理的帖子确有极少人问津。人们对“邓玉娇事件”多是采取一个“围观”、“呐喊”的一个状态,而忽略背后产生的问题。这样的交流结果很显然是受限于人主观的意识,与人自身的公民意识的薄弱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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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完善网络论坛民意表达的对策

第3章 完善网络论坛民意表达的对策

网络民意是社会民意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对现实生活的影响力日益增大,网络上各种意见的博弈成为民间力量的主要区域,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发布的《2009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指出:网络民意跟社会民意的重合度越来越高,网络民意会越来越代表社会民意。①从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首次开始与网民在线交流开始,我国政府开始将网络民意纳入官方视线范围,而温家宝总理更是连续三年在两会期间与网民在线交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将网络视为获取民意的重要通道。因此,网络民意不可忽视,网络民意的表达的高度自由和巨大的信息流甚至关乎着整个社会的稳定。

网络民意表达存在的问题并不是单纯技术上的不足,包括社会、体制、主体等各方面的因素限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表达主体的精神意识等。完善民意表达,要放眼全局,从总体把握,改善限制合理表达的各项因素。笔者认为,改善民意表达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即消除不利欠缺因素和继续巩固完善原有机制。不利因素的消除主要从管理层面来入手,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以及网站论坛的自身管理都是对克服民意表达负面影响的有力措施,而保证民意表达真正朝向一个“合理化”的方向迈进,则需参与民意表达所有要素的一个综合外围机制的保障,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公民意识的提升则是必不可少的要求。

3.1 规范论坛管理秩序,提升论坛交流环境

创造良好的交流平台,对民意畅通、合理的表达具有重要作用。论坛作为民意表达的传播载体,其管理规范、管理水平以及引导行为都对民意表达行为起着直接的作用。提高论坛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理性的交流环境,保证民意的有效沟通,而这也正契合了哈贝马斯对实现合理交往需要保证良好的对话环境的要求。这种对话环境离不开本身物化的因素,同时也需要必要的规范限制。因此,作为民意表达的论坛不仅需要规范管理还需要本身技术层面的优化提升。

①《专家:网络民意会越来越代表社会民意》

http://www.aIhUaU.comgn/news/2010/04-01/22017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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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规范论坛管理方式,提高论坛管理者管理素质

规范网络论坛的管理方式是保证民意表达重要外部保证。合理的论坛管理方式,为维护论坛正常的秩序,营造文明、开放的氛围,为网民自由交流和发布信息提供良好的平台。

正如上一章所论述的,在讨论中,我们看到论坛管理存在着一系列的管理问题:管理规程不合理不明确、管理者责权模糊,执行力度不高、管理者和版主之间的管理矛盾等,这就造成了许多网民纷纷发帖质疑管理者为何自己的帖子怎么不见了,而到底到底删不删帖也有双重标准,这对创造公平合理的论坛秩序蒙上了一层阴影。规范网络论坛管理方式,就是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解决,创造良好的交流表达平台,为合理顺畅的民意表达提供保障。实际上,这三个方面的解决核心,就是管理者素质的提升。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执行能力,善于调解矛盾、化解冲突均是管理工作主要内容。空间是载体,而管理问题终究是通过提升“人”的素质来解决。

首先,作为论坛管理者要多倾听民意,从实际出发,观察民意表达中出现的矛盾点,找出解决办法,本着合理、公开、公平的原则来制定规程,使之取信于民,树立权威性和可信度,为论坛交流奠定基础。其次,对论坛管理层进行严格责权分工,并互相监督,树立团结意识。善于总结自己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不足,善于进行沟通,特别是论坛工作人员和论坛版主之间的交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理沟通。再次,精简管理层,能保证网络论坛发言快速、准确,促进执行效率,省去层层审核,创建畅通的交流通道。除此之外,论坛的管理者还要努力提升自己的知识修养,对不懂问题要积极请教。当好“把关人”,对帖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过滤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以及广告等内容。网络不同于传统媒体的“把关”作用,除了法律法规的制约和网民自身的道德因素,网络的管理者实际上起着举足轻重的“把关”作用,这也是网络行业自律中所应把握的重要方面。

3.1.2 引入论坛权威声音,培养论坛“意见领袖”

网络媒体作为新兴的传播媒介,打破了旧有的传播格局,有别于传统媒介单一型的传播方式,而是形成了无数的舆论场,实现了“人人都可以是信源”的模式。正因为如此,网络中海量信息和碎片化呈现方式,使网络的民意表达的规范很难把握。众声喧哗暴露的是虚假信息和盲目性以及网络流言的泛滥。而“网络水军”、“网络黑社会”的产生也使网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受到严重挑战,同时也阻碍了网络作为最便捷民意通道 30

第3章 完善网络论坛民意表达的对策

的有效发挥。在“天涯杂谈”中关于“邓玉娇事件”的讨论我们并没有看到先关的资深网民和知识精英发帖或者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关于事件的态度和意见表达,多是普通网民在对事件进行质疑。

网络论坛的管理者要规避网络民意表达的弊端,需要提供正确的引导。对话题的讨论要适时引入权威的声音并积极培养网络论坛的“舆论领袖”。所谓权威声音,指的是来自传统媒体以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的社会专家、学者、精英的声音。传统媒体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并担当着“环境监测者”的角色,相较于网络媒体,传统媒体的权威度和可信度也较高。传统媒体的介入报道不仅可以传递声音,而且 “意味着传统媒体所代表的专业素养、职业操守、敬业态度的延伸;意味着公信力、影响力、权威性的延伸,意味着公信力、影响力、权威性的延伸。”①同时,传统媒体应该摆正自身的位置,与网络媒体置于同一地位,与之进行开诚布公的交流和对谈,积极扭转网络民意表达中出现的偏差。

除了传统媒体之外,引入政府部门人员、专家、学者、精英的声音也是引导舆论的重要方法。政府部门的人员声音可以消弭流言和虚假信息,亲身参与与网民的互动交流是了解民情、传递政府信息,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此外,专家、学者等知识分子声音的引入也是有效引导方法。网络日益呈现愈发呈现低龄化、低学历特征,需要相对较高水平层次的知识分子的话语彰显作用。齐格曼认为“知识分子”的意义在于:“超越自身所属专业或者所属艺术门类的局部性关怀,参与到对真理(Truth)、判断(Judgement)

②和时代之趣味(Taste)等这样一些全球性问题的讨论中来”。因此,知识分子往往被

看做是思想理性的引导者,更具思辨性和启蒙性,善于透过表面看到本质,更是情绪和态度的掌控者,是社会价值导向的维系者。知识分子利用自己本身的知识架构来评断社会事务,对社会公共公务起着巨大的作用,应成为论坛中“理性氛围”的主力军。,

积极培养“意见领袖”也是引导民意的有效手段。所谓“意见领袖”是指“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同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③网络论坛中的意见领袖通常是在网络论坛中发言活跃的ID,积极提供信息,乐于参与讨论,看待问题较为深入,有丰富的知识和阅历,并且交际广泛,在网友中树立了较高的威望。因此① http://www.aIhUaU.comit/2011/01-18/2793926.shtml

② [法]齐格曼·鲍曼 《立法者与阐释者》,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2月版

③ http://wiki.mbalib.com/wiki/%E6%84%8F%E8%A7%81%E9%A2%86%E8%A2%96 智库百科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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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养“意见领袖”,实现“意见领袖”对某个社区空间的信息的释义和传播功能,并积极承担协调和引导作用。“意见领袖”和普通网民以及网站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如下的图来反映:

图3 意见领袖运作模式图

“意见领袖”对目标受众起着传输价值观和示范的作用,对民意引导起着重要作用,而“意见领袖”需要网站的发现、挖掘,并对其进行引导。论坛对“意见领袖”的培养,需要善于发现积极活跃的用户,并对帖子的内容程度进行评估,等级设定以及推荐等方式来进行。并适时邀请社会专业人士、学者、媒体人以及政府官员在论坛上开设帖子,在网民中培养公信力和权威性,在论坛中发挥积极正面的引导作用。

3.1.3 优化提升网络论坛技术

网络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虽能保证网民最大程度自由发表其意见观点,但却因网络技术的缺陷使这种表达出现偏差。回顾网络诸多热点事件所引发的轰轰烈烈的“舆论狂欢”无不是因为受制于网络技术的限制。网络人肉搜索、网络水军、网络黑社会、网络暴力使网络的缺陷暴露无疑,甚至使网络正常发挥民意表达的作用受到干扰。因此要优化提升网络技术,规范网络的合理化的运作。

提升优化网络技术的原则在于,最大限度保证网络民意表达的前提下,防止恶意攻击性和干扰破坏性言论。网络论坛通过研发言论过滤性软件来屏蔽和拦截有害信息和非法信息,此外,面对网络海量信息,对政府和网站管理者来说如何在浩瀚的信息海洋中进行预警提出了难题,而这可以通过网络技术的优化来实现。英国科波拉软件公司开发出了一套名为“感情色彩”的软件系统,它能够分析网站新闻和报纸文章对某件事的看法,帮助掌握公众对其的基本舆论导向。①

目前,网络实名制在我国还难以实施,对于利用网络暴力、犯罪等事件的追查也有一定难度,因此提升网络技术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网络信息通讯的建设,加大落后地区的通讯建设投入,普及网络,缩小“数字鸿沟”,为更多人参与网络民意① 钱超 《论民意表达》,复旦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来源于中国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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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完善网络论坛民意表达的对策

表达奠定基础。

3.2“三应对”:加强网络民意疏导能力

网络民意影响力大、涉及面广、传播速度快、交互程度高,网络民意经过整合形成的网络舆论更具有突发性、放大性,这对政府对互联网舆情的应对机制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面对公共突发事件时都采用一味的压制手段,这不仅导致了流言的泛滥,也对事物矛盾的解决起到了消极影响。而所谓的应对机制,就是对网络可能出现的任何现象做有效地预见,并采取应对措施缓冲或掌控。这种措施主要是掌握一定的传播技巧,对信息流动恰当、合理地掌控。美国学者费姆·邦茨说:“一个有效的传播不仅能减轻危机,还能给组织带来比危机之前更为正面的声誉”①。积极的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对消弭流言,规范论坛秩序,维持良好的论坛氛围,形成理性交流话语有着重要的作用。

3.2.1 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应对网络流言

政府对重大事件信息的及时发布,有助于消除公众和社会的恐慌,保证公众知情权,维护社会稳定。政府是信息的管理者,具有信息主导权。政府对信息处理直接关乎社会稳定和危机事件的处置能力。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上,社会稳定的维持要变“堵塞”为“疏导”,重视公民权利,不隐瞒、不瞒报,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和权威公告,充分满足其知情权。我国在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政府政务公开和保障公众知情权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引导网络民意,必须首先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研究表明,危机发生的初期阶段即潜伏阶段是一个量变的主要过程。在这个阶段,信息处于混乱状态,没有明显的舆论导向。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事件的发生过程,因此无论是权威信息还是虚假信息都处于真空,而任何信息的发布都能产生极大的主导作用。在信息及时发布的基础上,才能消弭流言和谣言,从而稳定人心,很好地进行舆论引导。

邓玉娇事件在“天涯杂谈”的讨论情况,在初期阶段的时候出现了滞后性,第一篇

②帖子出现在5月14日,距事发已经过去了4天,而在初期阶段的讨论过程中帖子数只① 彭剑《应对重大危机:政府信息如何传播与管理——由“汶川大地震”引出的思考》,《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08期。

② 在“邓玉娇事件”发展的过程中,《南方周末》将事件发展过程做一个划分,从5月10日—21日可以看做事件初期阶段,认为在这个阶段我们看到事件调查一方巴东县政府虽然以一个比较开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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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1个,我们在前面论述中得知,“天涯杂谈”在事件之初对此话题的讨论是进行屏蔽限制的。因此,不开放的论坛环境造成了信息的阻塞。而随着“天涯杂谈”放宽对讨论的限制条件后,事件已经由初期潜伏阶段过渡到爆发阶段。而在当论坛对此类信息表现得过于敏感时,相当一部分原因源自于政府方面对事件的不够及时的反应。事件处理方巴东县政府并没有给社会公众一个明确和全面的交代,公众不断质疑的问题都没有给出定论,因此导致了后来巴东县政府极为被动的地位,引发了铺天盖地的指责民意潮。可以看出,政府在事件初期阶段没能很好的把握机会,重要信息的真空给质疑和扭曲埋下了伏笔。

引导民意,占据制高点,把握全局最关键的步骤就是抢占第一时间的话语权,以最敏捷的速度,最权威最全面的信息告知公众。2008年“汶川大地震”是我国信息及时公开的一个优秀的传媒案例,据中国人民大学《5·12大地震抗震救援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95.13%受访者认为政府对地质灾害发生前后的相关信息公开透明程度较高。①有效消弭谣言,维护了社会稳定。实际上,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封锁消息已经不是明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保证舆论有序发展,有效引导民意就必须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保障公民知情权。此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兴媒体,使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媒体形成良好的联动效应。另外,政府部门还要提高之争效率和水平,在突发公共事件上形成良好的应对策略,争取用最快的时间响应民众的要求,这对稳定情绪,获得公民的支持起着重大作用。

3.2.2 公开回应质疑——应对网络情绪反应

网络媒体实现了双向的互动传播,而网络论坛正是受众反馈传播信息的一条主要渠道。交互式的传播方式打破了受众被动接受信息的状况,受众不再是“靶子”,而是主动运用网络媒介参与互动。信息传播的一方已不再是百分百话语的掌控者和舆论的控制者,在双方力量均衡的前提下,单纯信息的发布已经不能满足网络时代的信息流动,信息发布的一方必须主动参与到交流的互动当中,放低姿态,从一个居高临下的当权者变成一个耐心、诚心的沟通者。交互式沟通方式实现了信息的双向流动,畅通了信息的上放的态度面对媒体和社会,但是却因不够重视的态度和不够认真的态度草率发布信息,许多问题没能明确说明,从而导致在事件发展的第二阶段(5月21日—25日)和第三阶段(5月26日—31日)形成一个无法控制的局面,即“不管说什么,都会被网友骂死”和“巴东政府吃紧”的状态。

① 彭剑《应对重大危机:政府信息如何传播与管理——由“汶川大地震”引出的思考》,《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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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完善网络论坛民意表达的对策

传和下达,信息的回流有助于政府了解民众意见,预见存在的任何敏感点做,及时疏导解决。实际上,这种信息的反馈回流有助于民意表达更加畅通。

网络复杂的舆论环境让管理者难以应付多元的意见和海量的信息,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题。但实际上,网络环境愈发的开放性就要求在管理方面赋予更加开放的态度,不仅要赋予民众更加广阔的自由度,而且要积极应对海量信息,对其进行深入挖掘,特别要对民众质疑的问题作积极响应,敢于改变过去掩盖影响恶劣事实的状况,打造透明、直接、开放的窗口,通过不断的交流沟通而寻找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并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天涯杂谈“邓玉娇事件”的主贴意见指向不难看出,大量帖子的意见指向了巴东县公安局和政府部门,很显然,网友们对政府先关部门的处理方式和态度产生了很大程度上的不满情绪。我们在事件发展的第二阶段看到,巴东县公安局已经处于“说什么,都会被网友骂死”的一个尴尬境地。于是,巴东县公安局干脆采取了封闭信息的措施,干脆不接受采访,面对质疑保持沉默。导致这种状况发生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其单方面发布信息的同时,并没能很好的解答网友对其的质疑,一味的躲避只会使问题愈演愈烈。因此,政府管理部门必须意识到作为具有引导责任的一方,必须主动参与到交流互动中,讲究一定的沟通技巧,在交流中实现有益引导。

3.2.3积极整合信息——应对网络多元反应

网络为民众提供了一个宽松的言论场所,在这个言论场所中,多元化的意见得到表达,呈现出不同于传统媒体契合主流意识形态的情况,网络的意见更加复杂、多元甚至尖锐和嘈杂。多元化的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网络技术的发达,为民众提供了良好的意见交流平台,表达方式的自由化使个体权利得到充分的彰显,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参与者。同时,网络的匿名性为多元意见的表达作了最有力的保障。相对宽松的条件限制使他们可以轻松表达自己的看法态度和情绪。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被看作“公共话语平台”,其就是一个鼓励辩论、讨论、交锋的空间,其结果必然产生多种意见的表达,可以获悉更多不同的意见。

无疑,这种复杂的意见气候给政府管理部门的舆论引导造成了极大的困难。首先,海量的意见表达必然不能顾及到每个人的利益诉求;其次,作为管理者如何调节分歧、化解矛盾也成为亟待思考的问题。实际上,这对管理部门舆论引导方法提出了考验。正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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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绪论中多提到的,民意是分散的意见点,而舆论是民意的整合和传播。因此舆论引导的第一步骤便是对民意的整合,了解主流民意和少数民意的状况,进而开展一系列舆论引导工作。

整合指对分散的个体进行归纳分类,并建立彼此先关的联系。整合的各个要素既是独立的又是统一的。对网络中所表现的分散意见进行整合,要实现求同存异,关注多数意见诉求的同时,也要重视少数人的看法,尊重任何阶层、地位的人的要求。制定合理化的目标策略,以高屋建瓴的姿态达成共识,实现利益最大化。

整合信息强化舆论引导在民意表达过程中并不是事后工作,管理部门往往在事发不可控制的时候才意识到引导的重要性,而往往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关注民意表达状况,意识到可能的态度看法,适时在论坛中设立讨论、引入权威抑或意见领袖的声音是十分必要的。在天涯杂谈对“邓玉娇”事件的讨论中,我们鲜有看到论坛的推荐的署名论贴,也没能看到著名的ID用户和名人精英关于事件的主贴,多是普通网民自身的发言,因此天涯上关于事件的讨论也呈现出难以理性的状况。在论坛讨论的过程中,就某一阶段意见逐一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整合,对引导的目标对象也更加细致化,有助于预见问题,提前发觉爆发点,同时对小道消息也可以有效地进行堵截,防患于未然。喻国明认为,“在资讯海量、观点杂陈的世界里,人们在丰富性的迷乱中有一种追求秩序与意义的强烈需求……我们的意义解读,我们的重要性排列能够成功地帮助人们减低对于不断变化的世界的认识上的不确定性,使他们能够轻松便捷但又不乏深刻和周到地把握周围世界

①的变化,进而对于他们社会认识、社会决策和社会行为起到‘资讯支点’的作用。”

3.3 提升公民意识,构建网络伦理规范

历史发展进程表明,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存在占有主导地位的伦理道德规范。网络作为现实社会的虚拟化延伸,形成了以虚拟的网络为基础的人际交往,这种人际交往同样需要伦理道德规范去约束。网络技术的崛起给交往行为提供了最大化的自由和开放性,同时给网络监管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在政府调控引导和法律规范之外,网民“自律”行为显得尤为重要。换句话说,公民“自律”行为是网络理性表达的最根本的内在因素。而这种“自律”依赖于网民意识的提升和网络伦理规范的建设。

我们不难看出,民意表达主要是一种行为主体思想活动进而用语言进行表达的主观① 喻国明 《解读当前中国传媒发展关键词》,《.新闻与写作》,200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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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完善网络论坛民意表达的对策

行为活动。这离不开人的主体素质,而对“天涯杂谈”中关于“邓玉娇事件”的剖析,我们不难看出,民众对邓玉娇本人和事件的细节这种偏向好奇与围观的表达形式,很显然是一种偏离事件本质的讨论。这需要提升网民的公民意识。

①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主张。公民意识包含责权意识、道

德意识、民主意识,是对权利的一种享有和义务的自觉履行,是对理性思维的自觉认同。提升公民意识是现实社会的目标,同样的,网络社会也急需公民意识的注入。网络论坛是网络民主最具人气的场所和空间,调动了集体参与事物讨论的积极性和热情,这种特有的公共参与、公共讨论的特性更加需要公共的意识来保障。积极参与讨论和意见表达,积极维护正义和真善美,抨击丑恶现象和违背道德的行为,尊重别人的发言,积极维护网络秩序,充分利用赋予自己的权利,有利于网络秩序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是一种积极地理性体现。

公民意识的提升首先要求公民各项素质的全面提升,包括科学文化素质、法律素质、政治素质等。这需要公民自身智力的支持以及现实社会中的培养、教育和宣传。实际上,网络论坛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传播媒介之一,可以作为公民意识培养的有效工具。其次,网络公民意识的提升需要现实社会的改革和完善,创造更加公平完善的环境,普及互联网消除“数字鸿沟”也是公民意识提升的坚实基础。

构建网络伦理规范体系是网络社会道德监督的有效方式。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的阐述中,特别提出“伦理”的重要性。纵观,交往行为理论实际上带有主体的浓重色彩,对“理性”、“合理化”的认知和方法的提出主要依据主体语言行,而他在其后的论述中又承认了“商谈伦理”的重要作用,其主要是提出在交往中构建一种商谈的伦理规范。从这来看,伦理道德规范的建立是“理性”的一种重要的途径。网络空间的伦理规范的建构则需要遵从网络的特点,“网络交往伦理的作用应该是建设性的,不应以限制和约束网络交往的自由开展为代价去建构网络交往伦理”②,要在开放、公平、自由、平等的原则下建立集体认同、一致的准则,同时也应该能够海纳百川、兼容并包,赋予平等参与的权利,满足交往、表达的公共权利。新的网络交往伦理的建构,应该以① 黄元章 《试论网络论坛对公民意识培养的影响》,《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第30卷第2期 》,2009年。

② 王胜源《网络交往与我国公共领域的建设》,天津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来源中国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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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网络交往迈向一种真正自由、民主、平等、共享、公正、和谐的状态为目标。①

① 黄少华,魏淑娟 《论网络交往伦理》,《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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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结 语

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使网络民意表达成为不可阻拦的发展趋势。胡锦涛总书记曾多次做客人民网,与网民在线交流,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并指出互联网是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互联网充分显示了其作为表达民生、传递民意、了解民情的社会作用。因此,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个的媒介平台到底怎样达到最大程度上最好的发挥民意的作用?

在网络热点事件频频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之后,在网民频频“干涉”事件的解决之后,在网民频频出来进行问政之后,网民手里到底拥有怎样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效力如何实施的?网络民意不是正式民主体制的法律程序,也不能直接作为参政的方式。它的崛起标志网民最为公民的意识觉醒,标志着民主社会的提升,也标志着它被逐渐纳入官方的视野范围,将网络作为畅通民意的便捷通道。网络也成为干预社会的工具,成为民主法治进程的助推器。

在两会期间,新疆自治区书记张春贤在网络开展了微博民意问政,而事实上,这种网络论证他已不是第一人,网络论坛上两会专区更是人气沸腾。有人说网络巨大的传播魅力和开放性、直接性赋予了网民力量和说话的权利。然而事实上,这一系列疑问所牵涉的已经不单单是新闻传播学的范畴了,它包含着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因素。

因此,研究网络民意的传播和网络对民意表达的影响不是一个容易的问题。由于时间和实践上的具体困难,本研究略显粗糙。研究的设置和对象的选择有一定局限性,由于网络互动交流的复杂性和内容的繁杂性,研究角度较为受限不能统摄全局,而民意表达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变动性,造成不能完全对现状、问题、方法的提出概述。另外,在研究方法上,由于时间和操作上的困难,抛弃了对受众的调查分析,缺乏在表达动机和心理的一手资料,不能进一步对哈贝马斯理论的应用进行阐说。笔者相信,在今后的研究中,网络民意表达会成为一种趋势,更多的人会聚焦网络民意发展之路。 39

河北大学文学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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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文学硕士学位论文

致 谢

三年的研究生生活转瞬即逝,论文工作也接近尾声,不禁感慨万千。做论文虽然不是体力活,但也颇耗费精力,耐心和毅力也备受考验。撰写论文的过程是煎熬的,它不仅是对平时知识积累的考验,也是对新知识的探索,才发现置身知识海洋的自己有多渺小。在拜读名家学者的著作的时候,时时能深刻到他们博学的涵养、宽广的视野、严谨的文风、辩证的思维和锐利的观点,也深深认识到做论文的不易和艰难。能顺利完成论文,要感谢的人有很多,众多良师益友对我鼓励和指导都是支持我不断前进的动力。

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导师彭焕萍自始至终给予指导和鼓励,她亲切的态度和耐心的指导总能使我从混乱的逻辑中找寻到清晰的主线。感谢彭老师在研究生三年的学习中,对我学习方法和人生态度的启发,她丰富的学识和洒脱的气质总是让人如沐春风。能认识一个亲切如同朋友的老师,并有幸接受她的指导,感受其严谨的学风、孜孜不倦的求学态度和博大的胸怀,真是值得自豪的事情。

同时,还要感谢白贵老师、卢子震老师、胡连利老师、韩立新老师、杜友君老师、杨秀国老师、王俊杰老师、乔云霞老师、梁志林老师、王雪梅老师、张雅明老师、曹茹老师、李亚虹老师、赵树旺老师、刘赞老师。能在研究生期间聆听他们的指导,感受他们精彩的人格魅力,富有激情的课堂演讲,颇感荣幸,获益良多。在此对他们致以诚挚的谢意!

感谢身边的朋友,我们彼此鼓励,一起成长,经历艰难也同享喜悦。有了你们,我的校园生活并不孤独,我相信我们将是一生的好伙伴。

还要感谢家人,去年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曾经一度身体不适住院,是家人对我进行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在那段痛苦的日子里,是家人陪伴在我身边,给我关怀和希望,使我战胜疾病,重新出发。

最后感谢我的母校河北大学,我最美好的七年时光在这里度过,有过欢笑,有过泪水,有着难以忘怀的记忆。虽然时光的脚步难以停留,但我会保存内心对母校最温存的情感!谢谢你,河北大学!

陈晨

二零一一年三月 44

附 录

附 录

语言行为的统计说明图:

语言行为类型

命令式语言行为 表现 具体表现为言语者试图促使

“H”实现这一状态”,并且“是示例 精神病鉴定没有必要,邓玉娇应当无罪释放并获得赔偿!

出于自身意志”。表现为禁止、(236525792 2009-05-18 告诉、要求等。

记述式语言行为 具体表现为言语者再现一个

事实,否定了这样的表达,也

就意味着‘H’对‘S’提出的

真实性要求产生了疑义”,表

现为描述、告知等。

调节式语言行为 具体表现为言语者想建立一

种正当的人际关系。否了了这

样的表达也就意味着‘H’对

‘S’为他的行为多要求的规

范正确性产生了疑义,表现为

疑问、质疑、呼吁、宣告、表

示等。

表现式语言行为 具体表现为言语者试图把他

所特有的经历展示给公众。否

定了这样的表达,也就意味

着,‘H’对‘S’在自我表现

过程中所提出的真诚性要求

产生了怀疑。 是谁下令把邓玉娇捆在精神病院的床上?(天佑中华A2009-05-19 13:43) 公民们:良民良法良治,捆绑着的邓玉娇向你呼吁!(我们家的银行家 2009-05-19 23:50) 扯淡的五月----屈原和邓玉娇(赶场人2 2009-05-26 11:13) 我渴望:我们能为邓玉娇筹办一个盛大的婚礼(一把老刀2009-05-21 21:23) 15:23) 邓玉娇杀人案中一个细节(马面鱼货 2009-05-2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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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邓玉娇事件”看“天涯杂谈”的民意表达作者:

学位授予单位:陈晨河北大学

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Thesis_D15438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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