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纪法规知识(二)
文章来源:县纪委办公室 发布者:cdx 发布时间:
2010-5-24 16:52:02 阅读:1445次
A、私营企业 B、国有企业 C、民营企业 D、外资企业
4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人的名义在国(境)外( ABCD )。
A、注册公司 B、投资参股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C、购置不动产 D、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四、判断题
21、党员享有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讨论的权利。( √ )
22、党员享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 )
23、党员享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的权利。( √ )
24、党员享有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的权利。( √ )
25、对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半数以上的人数决定。( × )
26、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 )
27、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8、党员享有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的权利。( √ )
29、党员享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 × )
30、党员享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 √ )
31、党员享有申请辞职的权利。( × )
32、党员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的权利。( × )
33、党员享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权利。( √ )
34、党员享有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或辩护。( √ )
★35、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 )
36、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 × )
37、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
38、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
★39、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岗位序列。( × )
★40、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 × )
五、简答题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什么?
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列举了哪些违犯党纪的行为?
答: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13、对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应经过哪些程序? 答:对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
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14、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答: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责令赔礼道歉、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给予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15、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答:(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16、对公务员进行处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17、公务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进行处分的原则是什么?
答: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19、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有哪些规定?
答:(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0、辞退公务员有哪些情形?
答: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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