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完全的统计,南昌约有2209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010年,南昌市发生的医疗纠纷共有315起,当中属于“医闹”“群访”“暴力索赔”等方式的有278起,占医患纠纷总数的88.3%,这对政府、患者、医生来说是一个难题。
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在视察南昌地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时指出:“要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通过加快地方立法,推动医患纠纷处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医闹不闹”主要得益于江西对于医疗纠纷事件加快推进地方立法。今年3月27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在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将是全国首个地方性医患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
《条例》对防范和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综治、卫生、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的职责,确立了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曾传美告诉记者,这个《条例》把江西省多年来依法调处医患纠纷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地方立法,标志着江西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为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提供了法治保障。
依法打击非法行为。江西出台了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和医患纠纷处置流程,坚持“三个坚决不赔”,即不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坚决不赔,“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未经合法机构和组织调解、裁决的坚决不赔,促使双方依法维权。
2008年以来,江西全省医患纠纷的赔偿金额逐年递减,近三成医患纠纷以零赔付了结。在全省县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增加安保力量,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一旦发生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效收集证据。在全省持续开展依法处理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威胁、侮辱、殴打、挟持医务人员,以及借机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烧等7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