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范逐步完善
经过近几年发展,目前我国涉及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中。这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电子商务的战略方向,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对很多具体操作办法进行了详细规范,有力促使电子商务走上务实发展的轨道。
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的出台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解决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这一基本问题,并对电子认证机构、电子签名的安全性、签名人的行为规范、电子交易中的纠纷认定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07年3月,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明确了电子商务的交易主体资格以及网上交易的基本原则,而且分别从电子商务的各个层面进行了规范,包括信息传播、交易行为、支付行为、配送行为、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等。
2007年底,商务部正式公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指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应用水平比较低,交易环境有待改善,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有待提高,电子商务信息披露、资金支付和商品交付等行为还有待规范”。
2008年4月,商务部《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出台征求意见稿,对实名制、支付交易和信息记录等都作出具体规定。这有助于规范目前电子商务市场良莠不齐的交易行为。这两份管理办法涵盖了对商家法人资格、备案执照、经营行为、支付方式、服务体系等各个环节的考核要求,适用于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个人)、C2C(个人对个人)和G2B(政府对企业)4种形式的网上交易,对网上交易规范提出了较为详细的要求。
此外,许多宏观管理部门都已经制定了相关电子商务领域的保障措施,比如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对版权的保护措施以及加大对非法网站的查处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已经下发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并将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规范。
为了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七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组委会联系国内外电子商务各领域的专家,针对我国电子商务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十条建议。
一、设立全国电子商务协调指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国电子商务推进工作
二、以大中型企业和传统产业为先导,加快实施企业内部信息化
三、营造电子商务市场氛围,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四、加紧电子商务法制建设,确立电子商务市场规则
五、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倡导以德经商、
六、加强电子商务中介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七、建立健全安全电子交易体系
八、突出重点行业应用,选择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
九、制定国家电子商务技术发展规划,确立我国电子商务标准化体系
十、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强有效竞争,实现网络资源的合理配置。
总之,在指导方针上,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驱动”的基本原则,以应用促产业,以务实的态度和工作作风来推进中国电子商务,坚持管理创新和观念创新,发展有效益的电子商务。同时要注意跟踪国际动态并吸取他们的经验和教训,积极开展国际对话与交流,为建立、健全全球电子商务体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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