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仪(608年-665年),字游韶,陕州陕县(今河南陕县)人,唐朝宰相、诗人。
上官仪早年曾出家为僧,后以进士及第,历任弘文馆直学士、秘书郎、起居郎、秘书少监、太子中舍人。他是初唐著名御用文人,常为皇帝起草诏书,并开创“绮错婉媚”的上官体诗风。
龙朔二年(662年),上官仪拜相,授为西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麟德元年十二月(665年1月),因为唐高宗起草废后诏书,得罪了武则天,被诬陷谋反,下狱处死。中宗年间,追赠楚国公。
早年经历
上官仪自幼随父亲上官弘迁居江都(今江苏扬州)。大业十四年(618年),上官弘在江都之变中遇害。上官仪因藏匿得以幸免,为求避祸,自行披剃为僧。他研习佛典,精通《三论》,而且涉猎经史,善做文章。
累职拜相
贞观年间,上官仪得到扬州都督杨仁恭的器重,并入京参加科举考试,考中进士,被授为弘文馆直学士,累迁至秘书郎。当时,唐太宗常命上官仪起草诏谕,还让他参与宫中宴集,侍宴赋诗。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宰相房玄龄、褚遂良等人修成《晋书》。上官仪因曾参与《晋书》修撰工作,被改授为起居郎。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唐高宗继位,上官仪又升任秘书少监。
显庆元年(656年),唐高宗立五子李弘为皇太子,后任命上官仪为太子中舍人。龙朔二年(662年),上官仪升任西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成为宰相,又加银青光禄大夫,仍兼弘文馆学士。
含冤遇害
麟德元年(664年),皇后武则天引道士入宫,行厌胜之术,被宦官王伏胜告发。当时,唐高宗常被武则天压制,对她已有不满,意欲将她废为庶人,便密召上官仪商议。上官仪道:“皇后专横,海内失望,应废黜以顺人心。”高宗便命他起草废后诏书。武则天得到消息,向高宗申诉辩解。高宗又不忍废后,因怕武后怨怒,便道:“这都是上官仪教我的。”
同年十二月(665年1月),武则天指使亲信许敬宗,诬陷上官仪、王伏胜勾结废太子李忠,图谋叛逆。上官仪曾在李忠的陈王府担任谘议参军,与王伏胜一同事奉过李忠,因此遭到诬陷。不久,上官仪下狱,与儿子上官庭芝、王伏胜一同被处死,家产抄没。李忠也被赐死于贬所。从此,唐高宗大权旁落,朝政完全由武则天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