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斤娃娃鱼售价达1500元,一条3.3斤重的娃娃鱼总价近5000元。近日,有游客在桂林市一家普通餐馆遭遇“天价娃娃鱼”,在民警调解下,游客最终以1500元价格买单“了事”,此事引发热议。
从“38元一只青岛大虾”,到哈尔滨的“398元一斤鳇鱼”,再到此次“天价娃娃鱼”事件,“天价”现象层出不穷,拉低人们预期下限的同时,令部分消费者困扰甚至畏惧。争议背后,商品“高标价”“乱标价”行为是否违规?市场规则缘何频繁脱缰?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一条近5000元的“天价鱼”
近日,王女士与朋友从广东来到桂林游玩,在桂林市区游玩一天后,18日晚,在出租车司机推荐下,他们来到桂林市滨江路餐馆“江边美食坊”用餐。
“服务员推荐‘啤酒娃娃鱼’这道菜,但菜单上没标明价格,朋友以前曾在其他地方吃过娃娃鱼,也没问价格便点了。还没等我们确认,店员便把鱼给摔死了。”王女士说。
“鱼被摔死后,服务员告诉我们,这娃娃鱼开发票每斤1600元,不开发票每斤1500元,共3斤3两,总价近5000元。”王女士说,朋友以前在桂林吃过最贵的娃娃鱼也就每斤七八百元,当时就感觉“被宰”了,与店方协商价格无果后,只能选择报警。
餐馆服务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法完全不同:“餐馆都是明码标价,不仅菜单上有,鱼池旁也标明了价格。顾客想吃特色菜,我们推荐啤酒鱼,顾客来到鱼池后,问有没有更好的鱼,我就推荐娃娃鱼。鱼的重量和价格都是经过他们签字确认的。”
记者在餐馆经理通过微信传来的单据上看到,啤酒娃娃鱼的价格是每斤1500元,重量是3斤,顾客签字字迹不容易看懂。“鱼本来重3斤3两,顾客说能否便宜点,我们就按照3斤算了。”餐馆服务员说。
民警当晚接警后,2分钟内赶到现场调解,双方同意以总价1500元进行结算,除娃娃鱼外,还有1份河虾、2碟素菜及1份竹筒饭。结完账后,王女士和朋友没吃一口菜就离开了。
“出警期间,双方没有任何肢体冲突。调解结束后,顾客自行离去。”民警唐智勇说。
“天价鱼”事件曝光后,桂林市委、市政府迅速组织物价、工商等相关部门以及秀峰区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目前,联合调查组正调查“推荐就餐的出租车司机与餐厅是否存在利益关系”“餐厅是否明码标价”“餐馆是否涉嫌强买强卖或者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桂林市物价局局长刘红光告诉记者,尽管事发时有监控视频,但视频没声音,目前调查核实工作还在继续。
“高标价”“乱标价”行为缘何难以被查
工商部门资料显示,涉事餐馆为个体工商户,登记名称为“秀峰区江边美食坊”,经营核准日期为2015年7月3日。记者调查发现,2015年8月10日涉事餐厅曾经被媒体曝光收取“天价餐费”,当时餐馆名字是“河畔美食坊”,此后餐厅改名“江边美食坊”。
餐馆经理告诉记者,其销售的娃娃鱼是从桂林市区的一个菜市场购买,属于人工养殖,价格在每斤300到400元之间。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事件中每斤娃娃鱼标注的销售价格高达1500元,历次“天价”商品中,经营者都声称拥有“自主定价权”。那么,“高标价”“乱标价”行为是否有相应规章制度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