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语言是表述事实和观点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准确性。作者一落笔,就必须考虑这样表述准确不准确。比如说某项工作“已经打开了新的局面”“取得了很大成绩”……这些都是“估价”。写这句话时,就要考虑这样“估价”准确不准确,依据是不是充分。又如,个别、极个别,少数、极少数,有些、不少、多数、大多数、绝大多数等等,是表示数量的;彻底、不彻底、很不彻底、极不彻底,已经、初步、阶段性,很好、非常好,都是表示程度的,这些用语都有分寸的,落笔时必须符合实际情况。
一篇公文主张什么、褒什么、贬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观点必须鲜明,不能吞吞吐吐、含含糊糊。此外,还要注意标点符号的使用,否则也会影响准确。
这是公文语言最基本的要求。上报情况如果写不明白,至少是等于白报,甚至造成严重后果;要下级做什么写不明白,不是无用,就是造成失误。因此,文件起草后,作者要以一个普通读者的心态,审慎地阅读:全文以至每一部分和段落,表述明白不明白?是否会作别的理解?会不会造成误会?
但同时又要防止片面,注意辩证地分析问题,恰如其分地科学地论述观点,防止把观点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这样才能做到真明白。
在表述准确、明白的前提下,公文写作语言越简练越好。要做到简练,就不要写与主题无关的话。一句能说清的,就不要写两句,可说可不说的话,尽量别写,基本没用的词、字就不要写。比如,“认真进行学习”“坚决进行打击”,把其中的“进行”两字去掉,同样明白、准确。再比如,为工会起草一个开会的通知:“各县、市总工会:定于9月8日,召开各县、市总工会主席会议。报到时间:9月7日。报到地点:地区工会招待所。”这个通知43个字,应该说写得明白、准确,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改成这样:“各县、市总工会:9月8日召开各县、市工会主席会议,请7日到地区工会招待所报到。”这是34个字,比改前少了9个字,同样明白、准确,何乐而不为呢?
在注意简练的同时,还要注意语言的生动,不要只顾简练,写得干巴巴。比如写调查报告,其中涉及的一些人和事,要力求写出真情实境,使人读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公文写作,也要注意文采。特别是写调查报告、典型材料,要力求写得生动些,在写实的原则下,可以借鉴一些文学创作的手段。比如写一些场面和对话,写真人真事,要写得形象些,逼真些,力求给读者以深刻印象。
公文语言还要注意通俗易懂,尽量不写过长的句子,以便读者好读、好理解。不要企图把几个意思用一句话说完,而是要一句话写一个意思。
鲁迅的《作文秘诀》说:“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写作公文更应按这个要求去做。“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返璞归真便是华”“修辞求其诚”,公文应该老老实实地写好,不要故弄玄虚,追求华丽、生僻的词藻,更不要自己硬造生词。
对上对下,用语是有分寸的,不能没上没下,没大没小。比如,有些县委写给上级市委的报告中,往往有这类的话:我们县委书记亲自深入到××村,对××问题,认真地进行了调查研究。这些“亲自”“深入”之类的话,就不像是下级对上级说的话,很可能是县委办公室起草公文的同志,以自己对县委书记的口吻,而不是以县委的口气写给上级的话。这类话给人以自我赞扬的感觉,不应该这样写。
(来源:公文达人)
监制/徐遥 责编/郭慧 编辑/贺绿原 制作/秦昊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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