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卫滨 来源:《中国社区医师》杂志
这些年来,笔者经常去乡镇医院坐诊,几乎每年都多次遇到这种情况:有患者拿出他的查体结果,让我看看血脂是否有异常,有些稍有文化的患者会问,检查单上血脂项并没有出现“异常箭头”,只是有心脏病史,正在服用阿司匹林、丹参滴丸等药,该院医生也并没有让服用调血脂的药物,为什么我却让他服用调脂药?
其实,不仅是患者有疑问,部分基层医生也需要深入了解:不同人群的血脂控制目标是不同的。比如有的患者患有脑血管病或冠心病多年,血清总胆固醇(TC)5.6 mmol/L、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2.9 mmol/L,此时检查单上虽未出现异常箭头,但仍然需要服用调脂药物。因此,是否需要调血脂,应在了解患者病史的基础上作出决定,而不是仅凭化验单的“异常箭头”。
不同人群,血脂控制标准不同
我们平常看到的血脂检查报告单上标明的正常值范围,仅是适合健康人群的标准。而对于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动脉粥样硬化的人群或未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但具有危险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的人群,血脂要求标准与健康人群均是不同的。有些非专业医生对此不一定了解,因此未能向患者作出合理解释,导致患者虽然血脂异常却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导致疾病发生或加重。
健康人群 血脂标准如下:TC 3.0~5.7 mmol/L, LDL-C 2.1~3.1 mmol/L,甘油三酯(TG)0.5~1.7 mmol/L,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0.9~1.8 mmol/L。
未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但具有危险因素的人群 一般对于这类人群,血脂要求标准需介于健康人群与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人群适合的血脂范围之间。
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 ①长期吸烟;②高血压(BP≥140/90 mm Hg或接受降压药物治疗);③HDL-C过低(<40 mg/dL);④有早发冠心病家族史,即男性直系亲属<55岁患冠心病,女性直系亲属<65岁患冠心病;⑤>45岁的男性、>55岁的女性;⑥肥胖者(BMI>28 kg/m2)。
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动脉粥样硬化的人群 对于该类人群,一般要求TC<4.6 mmol/L,LDL-C<2.6 mmol/L。
国外研究 国外PROVE-IT研究进一步表明:只要冠心病患者存在心血管事件发生的高危因素,无论其当前临床状态稳定与否,均可以从强化他汀类调血脂药物中获益,LDL-C治疗目标可以<2.6 mmol/L(100 mg/L),甚至达到1.8 mmol/L(70 mg/L)。
我国指南 我国2007年颁布的《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规定:高危心脑血管疾病患者LDL-C的治疗目标为<2.6 mmol/L(100 mg/L),而极高危患者LDL-C则应<2.07 mmol/L(80 mg/L)。
何谓“高危”与“极高危”?比如,高危冠心病患者定义为已诊断冠心病,且具有≥2个的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即上文所述的6条危险因素),或合并≥1种以下的疾病:症状性颈动脉硬化、腹主动脉瘤、周围动脉疾病。
极高危冠心病患者则是诊断为冠心病,且至少具有下列情况之一:①糖尿病;②无法控制的大量吸烟;③代谢综合征;④急性冠脉综合征。
一旦明确血脂异常,应积极进行干预
很多患者,尤其是健康意识不强的农村患者,在血脂异常并没有引起特殊症状的时候,往往不够重视。此时,基层医生应给予及时的健康教育。事实上,血脂异常是心脑血管健康的“慢性杀手”,如果长期得不到控制,最容易引发3类疾病:一是心脏疾病,包括冠状动脉硬化、心绞痛或者心肌梗死;二是脑血管疾病,主要是脑血管硬化导致的脑血栓、脑出血;三是肾脏疾病,肾动脉硬化很容易引发尿毒症。
对于没有医学常识的患者,可以用最通俗、简单的语言来描述,即血脂异常可以“梗心脏”“梗脑”。所以,要提醒那些想要出现症状才去控制的患者:有些血脂异常患者根本没有任何前兆,很可能随时都会面临危险,因此,等出现症状再去干预就晚了!
调节血脂的方法,以饮食控制为基础,并适时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他汀类调血脂药物有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普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等。另外,我国研制的中药血脂康胶囊,主要含有洛伐他汀,因此也可列入他汀类。(注:血脂异常的具体干预方法,见本刊2015年第1期“不要再轻视,不要再纵容——关注血脂异常”)
高血脂对血管潜移默化的危害必须引起重视,但血脂也绝不是降得越低越好。国外有研究发现,血脂过低会使肿瘤的发生率有所增加。因为胆固醇和甘油三酯都是人体必需的营养物质,太多或太少,都不利于健康。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清市人民医院心内科 本文选自《中国社区医师》杂志201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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