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频发,违法犯罪屡见不鲜。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也成为执法部门重点打击的领域。
据省公安厅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近3年来,我省共破获制售伪劣食品、假药案件912起,涉案价值6665万元。捣毁食品药品犯罪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507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138人,其中刑事拘留625名。
7月中旬,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26件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
更加严厉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本报记者就如何依法打击和治理食品安全犯罪,如何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预防和减少类似问题发生,深入采访了公检法等多个执法部门。
近年来,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我省司法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食品安全犯罪设定了“高压线”。经过司法系统的有力打击,一大批涉嫌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一大批危害食品安全的“黑作坊”被捣毁。
销毁8万箱劣质牛奶饮品
不久前,在崆峒区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崆峒公安、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共同监督下,一辆装载机将8万余箱伪劣牛奶饮品经过碾压推入垃圾场,予以填埋销毁。
这次集中销毁劣质牛奶行动,是我省各部门联动执法、保卫食品安全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13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昌某、张某有期徒刑5年、3年,没收、销毁作案部分工具,并处罚金。
昌某和妻子张某是河南省洛阳市居民。1月6日,昌某在平凉市崆峒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了“平凉市崆峒区天天乳业厂”(以下简称“天天乳业”),并在平凉市工业园区一家加工厂租赁26间厂房,作为生产经营乳制品的加工车间。
期间,天天乳业曾因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生产不合格产品,被平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崆峒分局3次给予行政处罚。
早在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间,昌某夫妇先后招聘10余名工人,在所租用的厂房内,配制生产8大类15个品种的牛奶饮品,并自制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单,印贴产品合格证后,将生产的各类产品以较低的价格,批发销往周边市县,累计销售4246箱,销售金额31216元。案发后,执法人员从其生产车间及租赁的仓库内,查获尚未销售和从购货商处扣回的各类牛奶饮品82819箱,货值金额659265元。
经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抽样检验,认定天天乳业生产、销售的8大类15种牛奶饮品,均为不合格产品。
对此,审理此案的崆峒区人民法院一副院长介绍说,近几年,法院系统始终把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这类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并对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有关方面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更好地预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的发生。
银耳醪糟汤检出亚硝酸盐
2月3日,临洮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