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这首《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写出了诗人忽闻平叛捷报时的欣喜若狂和兴致勃发,一向被人称作杜甫“生平第一快诗”。该诗意境风驰电掣,结构行云流水,既是爱国诗人喜极而泣的真情涌动,也是对唐代宗力挽狂澜的由衷赞颂。叛乱平息了,愁闷多年的杜甫可以轻松地和妻子放歌纵酒;而唐代宗却因战乱期间两次“弃妻”,陷入了难以自拔的苦楚之中。
在历史上,唐代宗李豫不仅是安史之乱的终结者,同时也是一位鲜有的痴情皇帝。李豫(726—779),原名李俶,唐肃宗李亨长子,唐朝第九任皇帝。李豫十五岁时,封广平王。开元二十九年(741),唐玄宗做主把秘书监沈易直之女沈氏赐给李豫做侍女。沈氏的母亲是李豫的乳母,沈氏与李豫从小一起长大,情投意合。由于出身微贱,李豫无法将沈氏立为王妃。成为李豫女人的次年,沈氏生下长子李适(即唐德宗)。沈氏虽非嫡妻,但李豫对她却宠爱有加,二人相濡以沫十五载,感情甚笃。然而,安史之乱却把他们拆散开来。
至德元年(756)六月,安禄山叛军攻占潼关,长安告危,唐玄宗仓皇西逃时,李亨、李豫父子随行,“诸王妃、主从幸不及者,多陷于贼,后(按:沈氏)被拘于东都掖庭”。至德二年(757)九月,唐军先后收复长安和洛阳。在洛阳,李豫找到了失散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沈氏。当时,李豫“方经略北征,未暇迎归长安”,仍将沈氏安置在洛阳。乾元二年(759),叛将史思明再次攻占洛阳,沈氏又陷贼手。闻此噩耗,李豫悲痛万分。宝应元年(762)冬,也就是“官军收河南河北”后,洛阳收复,叛军溃败,李豫再次跑进洛阳寻找沈氏,但“失后(按:沈氏)所在,莫测存亡”。(《旧唐书·后妃传》)
沈氏两次被弃,一次身陷囹圄,一次飘渺无踪。李豫不是薄情汉,两次被迫“弃妻”,均是由特定的历史背景所决定的。笔者翻阅大量史籍,结合当时的情况分析认为,李豫第一次“弃妻”,是出于无奈;第二次“弃妻”,则另有苦衷。唐玄宗决定幸蜀时,事发仓促,时间紧迫,不可能顾及到一个“良家子”出身的孙媳妇;再者,李豫当时只是一个皇孙,身轻言微,也没办法决定谁去谁留。等到李豫再次见到沈氏时,虽成为皇太子,但张皇后却一心要除掉李豫,好让自己的儿子取而代之;李豫身处险恶,也决不敢把沈氏送到长安这个政治漩涡。史籍中的“从幸不及”和“未暇迎归长安”,显然是史官的春秋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