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忠 县 教 育 委 员 会
2011年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41名。其中:小学教师22名,初中教师19名,岗位等级12级及以下。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忠县2011年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为2008届、2009届、2010届、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为2008届、2009届、2010届、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服从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在除忠州镇、新生镇、东溪镇、复兴镇、黄金镇以外的差缺教师严重的农村边远中小学校任教,并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12日
(二)报名地点:忠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联系电话:(023)54238330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忠县2011年秋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10月20
日—2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若各招聘单位中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除紧缺专业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均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人选按各招聘单位中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紧缺专业不受比例限制,但笔试总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
成绩×40%
五、体检
(一)按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学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缺额不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生必须于2011年11月25日前提供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学籍档案送至县教委人事科。如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相关证明材料,截止寄达时间仍为2011年11月25日,逾期取消聘用
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委根据专业学科需要,分配到缺编学校任教,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经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九、纪律要求
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忠县2011年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忠县2011年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注:以上岗位均为专技12级及以下。